关于起草《庄浪县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说明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甘肃省卫健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甘卫老龄发〔2020〕52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全面发展,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县民政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将《实施意见》向相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机关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发函征求了意见,并逐项进行了修改完善。
《实施意见》由总体思路、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4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战略部署,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制度,形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城乡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特困、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独居、空巢、留守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机制,不断推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二是坚持分类指导、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三是坚持资源整合、覆盖城乡、融合发展的原则。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分3大块10个方面
第一大块:突出重点、分类保障,健全养老服务基本保障体系。主要有4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精准认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全面核查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独居、空巢、留守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基本情况,开展能力和需求评估,摸清养老服务对象底数,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二是搭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力量,组建县、乡(镇)、村(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形成县乡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宣传、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加强对家庭的服务指导与帮扶,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弘扬敬老孝老美德,营造良好的家庭养老环境。三是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面向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明确探访对象、探访内容、探访程序及工作要求,通过走访排查,掌握基本信息,及时了解和评估老年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到2022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率达到80%。四是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由养老服务人员为长期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的专业化照护服务,纾解家庭照护压力。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清单、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到2025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率达到100%。
第二大块:补齐短板、强化功能,持续改善养老服务基础条件。主要有3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底建成卧龙中心敬老院并投入使用,2022年底建成韩店中心敬老院并投入使用,2023年立项建成庄浪县老年公寓,2024年建成朱店中心敬老院。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2022年完成南湖中心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消防及附属建设项目,确保机构安全运行。不断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2022年实施全省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今年将运营困难的县儿童福利院改造转型,做好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快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2021年建成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推行“互联网+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人健康检测、紧急救援、心理慰藉、定期关怀、咨询转介、服务预约、物品代购、出行定位、家政服务等线上线下服务,接通12349养老服务热线,打通养老服务信息连接共享渠道,打造覆盖城乡、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民政综合监管能力,不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三是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失能(失智)经济困难老年人、经济困难的独居、空巢、留守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2021-2025年,每年安排不少于100户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由省、市、县各级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第三大块:拓展服务、医养融合,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护理能力。主要有3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开展居家医养结合全覆盖行动。充分依托县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村)、居家养老相结合,为60岁以上孤寡老人、失能、失智老人和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每年提供“2111”式健康管理服务(即:开展两次医养结合服务,一次免费体检、一次中医药体质辨识服务、至少一次失能评估与健康指导)。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康养服务。拓展“照护机构”,扩大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有效供给。在县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医疗康养服务中心,开展健康管理、能力评估、疾病预防、保健养生、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并辐射全县养老机构建立医疗康养室,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报销范围,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三是提供精准化医养结合管理服务。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等三级预防体系,建立老年人康复期护理联动机制。
第四大块: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高质量发展全县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要意义,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加大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城市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主动宣传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要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医养康养服务纳入绩效考核,采取综合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靠实责任、督促落实。
庄浪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1日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