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预案》出台目的
为建立健全矿山(含非煤矿山尾矿库,下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矿山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等有关规定。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案》修订过程
《庄浪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庄浪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起草,形成讨论稿后,分别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县政府通过后公布实施。
五、《预案》主要内容
《庄浪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有9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制定了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对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专家组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对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进行了总体的安排和部署。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对事故分级、分级响应、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结束提出规划和要求。
第五部分:善后工作包括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两部分内容。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对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第七部分:对宣传、培训和演练进行了阐述。
第八部分:对在矿山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部分:附则。包括编制部门、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庄浪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