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目的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一)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我县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二)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三)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开展全县土壤普查,发挥区域优势,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做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方案》重点任务
(一)普查对象。主要为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对象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对象为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和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我县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开展数据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果、薯、菜、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三、《方案》实施步骤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共划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开展土壤三普前期准备工作等。二是组建技术专家组,通过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研单位、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组建土壤资源、土壤分类、土壤遥感、土壤分析测试、土壤信息技术、水文环境、地质调查和林草学等土壤三普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组(附件2)。
(二)第二阶段(2023年—2024年):全面实施
2023年—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调查采样、样品制备任务,开展样品检测化验等工作。一是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三普技术专家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开展技术实训指导。二是完成外业调查采样。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农闲空档期适时开展外业调查和采样,2024年6月前完成样品调查采集任务和内业样品制备、测试化验等任务,形成阶段性普查成果,并积极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
(三)第三阶段(2025年):总结验收
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形成普查基本数据。依托专业制图机构,绘制土壤属性图件,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全面总结普查工作,并完成我县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落实《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统计及农技中心为成员的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县土壤普查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政府是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县土壤普查工作的牵头抓总,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物资保障等。
二要严格质量管理。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追溯机制,加强样点校核和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采集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三要强化经费保障。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中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的要求,县财政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经费。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细化预算计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可按照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普查工作。
四要加大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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