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庄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时间:2022-11-0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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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出台的目的

切实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

价与考核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完成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各项考核指标。

2.《方案》重点任务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内容包括技术指标和监管指标。技术指标由自然生态指标和环境状况指标组成;监管指标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和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指标组成。

自然生态指标包括林地覆盖率、草地覆盖率、林草地覆盖率、水域湿地覆盖率、耕地和建设用地比例、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受保护区面积所占比例、中度及以上土壤侵蚀面积所占比例、化肥、农药施用强度、畜禽粪污施用率、沙土化地面积所占比例、植被覆盖指数、生物丰度指数、水涵养指数等。环境状况考核指标包括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空气达标率和土壤环境质量指数等。

3.《方案》实施步骤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执法局、县公用局、县水保中心、工业集中区等各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资料整理报送工作,相关工作在2022年内根据时间安排完成。

4.落实《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沟通,严格按照要求完善部门资料,准确填报好各种报表。生态环境分局要积极做好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各自上报的相关报表,对各项数据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并将有关资料备案。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跟踪统计,建立台账。对工作拖拉、失误等原因影响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确保按时报送。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因个别单位报送资料不及时,影响转移支付绩效评估工作的,责任自负。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务必于11月10日之前将证明材料报到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办公室,所有报送的证明材料务必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庄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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