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302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6-14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3〕49 号
- 发布日期:2023-06-14
- 有 效 性:
- 标 题: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 (镇) 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各有关单位: 现将《庄浪县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13 日
庄浪县“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
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化市场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 30 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33 号 ) 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 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36 号),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以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 以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 以坚守市场安全为底线,围绕“大格局、大融合、大市场、大质量、 大监管”一体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准入更加便捷,企业平均开办时间 压缩到 1 个工作日以内;市场运行更加规范,线上线下市场得到有效治理;市场消费更加安全,全县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 88%以 上,药品上市合格率达到 100%,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 95%以上,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质量水平显著提 升,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发布地方标准5 项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 73%以上;知识产权发展动能更加强劲,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24 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0. 15 万件; 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多元协同,综合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 智慧监管等能力明显增强,数字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新格局有效形成;市场监管支撑体系更加稳固, 监管队伍能力素质普遍得到提升,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
三、重点任务
( 一 ) 构建现代化市场准入服务体系。
1.持续推进 “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对清单内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确定改革举措,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 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经营范围登记与经营许可衔接,依托企业登记系统和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强涉企经 营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以下任务均需各乡 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提升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水平。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 条例》,实施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提供统一的市场主体 登记服务。优化名称登记管理,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 革,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利用全省统一 的市场主体档案管理平台,畅通市场主体档案数据存储、传输、 归集、交换渠道,降低行政成本。(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司法局、 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 窗通办”,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国家标准,逐步实现企业开办 跨区域无差别办理。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按照技 术规范完成电子证照数据采集和生成,实现照面信息跨层级、跨 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行食品经营 许可等事项“告知承诺”和“证照联办”,提升市场主体从开办到 开业速度。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推进行政许可从 “网上可办” 到“网上好办”转变。(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人行庄浪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优 化企业注销 “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 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合理放宽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借助全省一体化简易注销登记服务平台,将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 45 天压 缩至 20 天,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 降低退出成本。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违法失信而被吊
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依照法 定程序实施强制退出。加大对 “僵尸企业”清理力度,释放社会 资源。(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 税务局、人行庄浪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测和 分析,建立市场主体发展实时监测机制,提升支持政策精准性。 用好用足税收、信贷、社保等政策,服务新设市场主体发展需求。 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拓宽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融资渠道,积极 引入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和信托、 保险等机构及其管理团队,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专利保 险、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 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人行庄浪支行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
6.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发挥个体劳动者 (私营 企业) 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服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积极作 用,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 才等全方位服务,不断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综合竞争力。 落实“不来即享”惠企政策,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五转”( 自然人 转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转企业、一般企业转规上企业、规上 企业转股份企业、股份企业转上市企业) 工程,不断壮大市场主 体。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组织在非 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中的覆 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 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费降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涉企 收费行为。开展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及其 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借助行 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以及教育、医疗、交通运输、金 融、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收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平台企业 价格收费监管,引导平台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降低市场主体经营 成本。(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医保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贯彻落实《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 建设纲要 (2021—2035 年)》,完善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 密等保护政策。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 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 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 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 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 制。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加大惩治力度,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和群体侵权行为。 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专利领域 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 业纳入诚信档案,强化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依托中国 (甘肃)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搭建集 “保护、维 权、调纠、服务”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新体系。(县法 院、县检院、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完善市场主体创新服务体系。鼓励开展专利导航行动,支 持聚焦煤电化冶、智能光电、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先进制造、 中医中药等优势产业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通过产业数据、 专利数据和技术与市场竞争态势分析,为区域产业规划提供重要 依据。鼓励企业、服务机构等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积极参与甘肃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五 年计划,培育一批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县市场监 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政府金融 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市场监管事项清 单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科学制定发布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 比例、频次,严密实施抽查检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 示抽查结果信息,注重做好抽查检查后处理工作。完善食品、特 种设备、重点产品等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重点监管事项清 单之外,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联席会 议制度和牵头部门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常态化,杜绝 随意检查和任性执法。(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1.依法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 项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充分运用监督手段,把权力关进 制度的“笼子”,完善监督抓手,落实监督责任,以化解争议为目 标,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县县所两级事权清单和 免责清单,构建权责统一、能力相适、监管有力、运转顺畅、高 效治理的基层市场监管体系。坚持市场监管所派出机构定位,落 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夯 实基层基础建设,鼓励引导执法力量、设施装备和经费投入等向 基层一线倾斜。开展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 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强化现代化市场秩序治理能力。
12.提升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效能。推动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强化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着力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严格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 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保护和促进 市场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相互支撑,严厉打击 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应急 物资、“保健”市场、医疗美容、房地产等领域的监管,重点查处 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 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司 法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加强平台经济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强化技术支撑,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云 计算、人工智能等在网络监管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应用,完善网络 交易监管系统,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电商平台主体责任,推动网 络市场主体身份认证,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交易行为,保障网络经 营活动健康有序。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 行为的查处力度。(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水平。落实线上线下市场监管和 行业管理法定职责。加强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 儿童用品等民生商品的线上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 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互联网广告整治 力度,落实平台企业审核责任,严厉查处线上线下市场虚假违法 广告发布行为。加大网络传销的防范和打击力度,规范线上市场 价格行为。 密切关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竞争态势,有效防范虚 假宣传、侵权假冒、误导消费等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县市 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卫健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 ) 健全现代化统一市场制度规则。
15.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规则。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动 审查机制和政策措施督查抽查机制,加强常态化机制化督查抽查, 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 制竞争行为多发的行业进行重点抽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考 核制度,完善举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指导,指导落实好第 三方评估结果的运用。依法及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 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禁止违法违规出台歧视性政策措施,及时纠正指定交易、限 制商品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动、阻碍异地经营、妨碍公平竞争等 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不得对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 碍。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相关制度规 范,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依法打击数据交易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 为。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准入。加强与周边市 (县、区 ) 监管联动,协同试行“跨省通办”、联合执法等措施。加快推进准 入、信用、知识产权保护、认证认可、 品牌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 护等制度规则有效衔接。(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 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 ) 完善现代化质量政策和技术服务体系。
17.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加快建设质量强县,着力完善“党委 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 作格局。充分发挥县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推进落实 质量工作责任制。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 领作用,引导各行各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 量官制度,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 挥优势企业的质量示范作用。强化质量激励作用,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完善质量标杆培育机制。突出创新驱动,服务产业转 型升级,培养高层次质量人才,打造创新型质量科技平台。优化 质量发展环境,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培育先进质量文化,深入开 展 “质量月”活动,引导全社会提高质量意识。(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完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全县新建、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 量标准 5 项,总量达到 5 项;完善计量人才培养机制,全县注册 计量师总人数达到 10 人以上;培育创建诚信计量承诺单位 30 家。 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和计量监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县域特色产业、 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体系日趋完善。(县市场监管 局牵头负责)
19.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建立庄浪特色标准体系。紧紧围绕打造 “平凉美食”品牌, 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团体标准。 围绕做强工 业、做精农业、做实服务业目标,全县参与制 (修) 定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5 个。 引导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化 试点项目建设, 以标准化促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全县至少申报 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项目 3 个。(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各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提升质量认证服务能力。加强认证机构监管,健全质量认 证激励引导机制,大力推进各类认证制度实施,打造质量认证升 级版。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为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诊断和精准帮扶等服务,帮 助更多小微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质量管理难点及瓶颈。鼓励企业参 与 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 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1.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创新检验检测行业监管,深化检 验检测 “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社会化。加 强对中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围绕 “专精特新”发展要求,加大 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引导扶持,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展 检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运用,释放检验检测动能,增强核心竞 争力,从整体上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水平。严格检验检测事 中事后监管,强化基层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加大违规违法行为 的查处,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监管追溯机制,建设公平公正、竞 争有序、服务高效的检验检测市场服务环境,不断完善检验检测 体系。(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2.运用质量基础设施改善市场环境。加强民生计量工作,持 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 (气) 站、餐饮业、商店、眼镜店的计 量专项检查,加强对商品定量包装、过度包装的计量监督。加强 对重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大 力推进节能节水、资源再生利用、绿色低碳、环境保护、现代农 业、旅游服务、健康养老、中药材、有机产品等自愿性认证和高 端品质认证,提高产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认同度。(县市场监 管局牵头负责)
23.推动产品质量提质升级。全面提升重要工业产品和重点消费品质量水平,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 94%左右。 以重点工业产 品质量提升为牵引,大力开展质量技术帮扶进企业活动。深入推 进商标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文旅产业商标 品牌,推动 “甘味”、“陇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挖掘平凉文 化名片内涵。(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服务业品质,提升服务 业标准化水平,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落实《平凉市公 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推进公共服务、住建、医疗、旅游、文 化、交通、养老、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强化 “商品+ 服务”终端供应者主体责任,推行重点行业经营者合同格式条款 公示,扩大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范围。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和通 报工作,实施广告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和公益广告振兴行动,促 进全县广告业健康发展。(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交运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
( 五 )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25.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深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 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加 强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 添加行为。严把粮食收储和出库质量,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加强乡镇(城 市社区)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 防控,全面推广 “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的运用,严格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全面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 理。面向医院、学校、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科学布局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点,提升风险监测覆盖面和问题发现率。加强监督抽检、 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推进 “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常态化, 稳步实现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每年 5 批次/千人目标。加强食品安 全舆情监测,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严厉打击违法犯 罪,落实 “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 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庄浪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 卫健局、县发改局、县网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开展常态化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完善互联网销售监测 机制。加强疫苗监管能力,建立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流程和质量 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建设。深入开展网络违法违规售药、 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 动,严惩重处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加强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加快特种设备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形成以数据 归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察体系,实现特 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监察等环节的数字化监管。加大重点 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 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 规范使用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探索改进 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鼓励电梯使用单位 投保相关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做优做强检验 技术机构,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和服务保障能力。完善 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优化应急机制,不断提升特种设备风 险预警、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调查处理能力。(县市场监管局牵 头,人行庄浪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肥料、食品相关产 品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制改革,持续加大工业 产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 头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加大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不断强化风险监测和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建立完善工业产品质量 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全面落实事故强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 升产品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产品监 督抽查经费保障,提升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 监督抽查后处理结果应用。加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 目录内产品监管,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安 全风险的产品,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及时 发布消费风险报告,提升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 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 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 纷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处理。试点开展消费纠纷“云调解”, 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严 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 利。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完善 和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产品质量 “三包”等制度,推动 “七日 无理由退货”从线上向线下延伸。(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 卫健局、县文旅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司 法局、县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 ) 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30.完善市场监管基础制度。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 强商事登记、信用监管、消费维权、执法办案、食品安全、知识 产权等重点领域配套制度建设,运用法规制度巩固和深化改革成 果。加强配套规章制定,细化法律法规要求,加大以案普法、 以 案释法力度,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和 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 全链条保护。(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健全县场监管体制机制。 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合理划分县乡两级市场监管事权,厘清监管职责,配优监管 资源,明确药品、化妆品监管事权划分。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 落实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厘清行业管理 和市场监管职责边界,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业 发展和统一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综 合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跨领域跨专业复合型执法人才。(县市 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2.健全县场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完善阶梯式监管工具,针对 不同的违法情节情形,选用不同的监管工具,采取不同的监管方 式,实现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 果。建立完善针对市场违法苗头性问题的提醒告诫制度,对主观 恶意较大、屡罚不改等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 全、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大力推进社会共治, 调动消费者组织、专业化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力 量参与监督,实现市场、政府、社会协同治理。加强市场监管应 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舆情监测,提高发现和处置苗头性、趋势 性问题的能力。(县市场监管局、县网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归集公示机制,推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甘肃) 全面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 依法公示,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信 息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经营 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及信用约束工作,依法实施信 用约束和限制,依法实行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
信责任。完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 动纠错、重塑信用,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全面实施信用风险分类 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明确企业信 用风险分类标准,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 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信用监管,综合运用各类信用 评价结果,提高信用监管科学化水平。(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完善登记注册、食品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基础设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许可 等各类业务系统,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 系统自动比对、 自动核验、智慧审批。加快推进 “陇上食安”综 合管理平台、特种设备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 域智慧监管能力。鼓励市场监管领域科研创新,大力推进科技成 果在综合监管、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转化实施。(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负责)
35.增强市场监管基础能力。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 建设,推动人力、物力、技术资源、服务资源向基层集聚。按照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经费财 政保障要求,统筹各方资源,改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用房、 执法车辆、检验检测和执法装备等基础条件,提升基层监管现代 化水平。推进市场监管人才培养,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 培养 “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健 全人才评价体系,支持技术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分类评价和定向激励。(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市场监管现 代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强化县、 乡两级联动和 部门统筹协调,健全落实保障机制,有效调动市场主体、行业组 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 工作格局。
(二) 靠实职责任务。县直及省市驻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 责分工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 化重点任务,明确进度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落地实施。
( 三 ) 强化考核评估。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 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组织开展动态 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遇 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落地 见效。
( 四 ) 引导社会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加 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深入解读本方案的重要意义、 目标 任务和重点举措,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广大消费 者和新闻媒体参与市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