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302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6-21
- 发文字号: 庄政办发〔2023〕55 号
- 发布日期:2023-06-21
- 有 效 性:
- 标 题: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 2023 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庄浪县 2023 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21 日
庄浪县 2023 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政策要求,为有效提高东西协作消费帮扶工作实效,拓宽我县以苹果、马铃薯粉条为主的消费帮扶 产品市场销售渠道,扩大销售和上行业绩,不断增加群众收入。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庄浪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 2023 年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庄农领办发〔2023〕 22 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 2023 年东 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庄农领发〔2023〕28 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消费帮扶项目有效实施,结合我县东西协作消费帮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 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庄浪奋斗目标,聚焦“守底线、抓发 展、促振兴”,坚持“以协作促发展”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扩大我县消费帮扶产品在天津及其他东部地区的销售规模,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的撬动作用,支持天津市到我县注册落地开展定向采购的企业、本地参与消费帮扶产品供货和销售的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重点物流 快递支撑企业等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的消费帮扶利益联结和联农 带农机制,助推全县农业产业增效群众增收,为乡村振兴发挥示 范引领作用。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对具有法人资格且有消费帮扶成效的天津等东部地区引进的商贸企业,本县参与消费帮扶农产品销售、有消费帮扶利益联结和联农带农机制的重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电商企业、重点公共物流快递支撑企业,根据当年消费帮扶认定的有效业绩,经审核认定和公示进行分类补助:
( 一 ) 具有法人资格,在庄浪县注册落地的天津市商贸和农产品购销企业,天津市来我县参与消费帮扶采购行动,全年无不良记录的天津引进的商贸企业,根据当年采购本地农特产品实际业绩的 3%予以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 30 万元。
( 二 ) 对本县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 社,根据其销往天津、北京、深圳、福建、上海及其他东部地区的消费帮扶产品实际销售额的 3%予以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 60 万元。
( 三 )对当年通过电商平台、网店销售或采购消费帮扶产品15 万元以上,有消费帮扶利益联结和联农带农机制的本地电商 企业及天津引进的企业,根据消费帮扶产品网上实际销售金额的 3%予以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 20 万元。
( 四 )对县域农产品上行提供物流快递价格优惠及快递物流服务支撑的县级重点快递企业(包括公共分拣中心及入驻分拣中 心且正常运营两年以上的公共快递支撑企业和县邮政公司总 部 ) ,按照向东部地区上行农产品实际发货单量每单 0.5 元的标 准进行补助 (仅对苹果等水果、鲜土豆、粉条、果醋果干、牛肉、 中药材、土鸡蛋、地产酒等本地农特产品上行按单奖补,本地其 他产品不予奖补) ,每户企业最高补助 10 万元。
( 五 ) 对新入驻京东及其他大型电商平台,开设“庄浪农特 产品特色馆”(至少上架本地 3 个系列 10 个以上单品)的天津等 东部城市引进的和本地企业,正常运营半年以上,平台销售业绩 15 万元以上,经认定, 向相应企业补助 8 万元。
( 六 ) 对打造 “甘味”网货品牌,立足庄浪苹果、马铃薯、 红牛、中药材、土鸡蛋等产品,开发网货新品且正常销售的本地 企业,按照当年新开发单品数量,认定后每个单品向企业补助 1 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数量
按照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 2023 年东 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庄农领发〔2023〕28 号)文件精神,今年安排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补助资金共计 380 万元,由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方案确 定的对象和分类奖补标准,严格资料票据和消费帮扶利益联结机 制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各相关企业、合作社等进行奖补。 考虑到我县苹果、马铃薯等大宗农产品在后半年集中上市的实 际,2023 年东西协作消费帮扶补助项目计划分两个批次实施,7月底实施第一批,11 月中旬实施第二批。
四、补助程序和要求
( 一 ) 补助资金的申请、认定与发放
采取“先销售后补助、按实际销售业绩奖补、注重联农带农 效果”的办法实施,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型企业、合作社等向县商 务局书面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件资料、联农带 农明细台账、有效的供货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或对公资金流水 等佐证资料。由县商务局抽组专人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向社 会进行 3 个工作日的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批次公示结束 无异议后,由商务局按公示结果,分批次向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 拨付补助资金。
(二) 资金的检查与监督
县审计、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县商务局定期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和乡村振 兴局报告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县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的审计,确保补助资金使用规范、发挥最大效益。
五、企业申报材料:
1、庄浪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补助项目奖补资金申请报告、 申请表 ( 附件 2 ) ;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采购合同等;
3、企业消费帮扶业绩承诺书 ( 附件 3 ) ;
4、企业 2023 年度消费帮扶数据统计报表 ( 附件 4 ) ;
5、采购或销售消费帮扶产品的票据或银行流水复印件等有效的销售业绩认定资料 ( 附件 5 ) ;
6、特色馆认定、 品牌商标认定、 网货开发认定等有效的相关认定资料;
7、东西协作消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佐证资料 ( 附件 6 和附 件 7 ) ;
以上材料同时报送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附件 1 庄浪县 2023 年东西协作消费帮扶项目 联农带农方案.docx
附件 6 庄浪县 2023 年度东西协作消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docx
附件 7 庄浪县 2023 年度东西协作消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明细台账.docx
相关链接:解读《庄浪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补助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