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12-C03001-2021-025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21-07-15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1〕85号
  • 发布日期:2021-07-15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印发庄浪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1-07-1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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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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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庄浪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庄浪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湖南郴州汝城县卢阳镇农房倒塌、福建上杭围挡砖墙意外坠落、江苏苏州市吴江区酒店倒塌等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以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为四类重点房屋为重点,对全县所有农村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全面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以农村用作经营自建房为重点,对3层及以上房屋,用作餐饮服务、租赁(居住)、民宿宾馆、批发零售、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养老服务等经营活动用房及人员密集场所用房,擅自改扩建、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等四类重点房屋,作为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对象,切实消除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房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四类重点房屋,重点排查经营审批手续情况、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用能情况、安全情况(地质灾害隐患判断及隐患类型、结构安全隐患初判、安全鉴定情况)等信息排查录入情况,排查私搭乱建、对房屋违规改造,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在房屋四周、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建各类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以及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逐一核实,作为排查整治“回头看”的主要内容。对闲置废弃危房、残垣断壁等及时进行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房屋,责成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处置,按要求停用、封房,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对核查发现房屋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由责任单位实行整治销号管理。

三、时间安排

(一)乡镇自查(2021年7月15日-7月18日)。各乡镇对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四类重点房屋,以及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逐一开展排查,同时,核实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已整治到位、信息录入是否完整准确,对核查发现房屋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期间,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调整。

(二)县级抽查(2021年7月19日-7月20日)。以“四类重点房屋”和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为重点,各乡镇抽取3-5个行政村,每个村不少于10户(水洛镇、南湖镇每个村不少于20户),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必查,对发现问题的乡镇应增加抽查农户,并延长抽查时间,对抽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县级抽查人员于7月16日早上10点在住建局206会议室进行抽查工作业务培训。

四、人员分组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抽组各成员单位人员,分五个小组开展,具体如下:

第一组:排查水洛镇、南湖镇

组  长:赵  霞  应急管理局纪检组长

成  员:马亚军  教育局干部

杨君刚  住建局干部

出车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组:排查盘安镇、朱店镇、万泉镇、韩店镇

组  长:柳宏斌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郭晓霞  财政局综合股股长

王建龙  住建局干部

出车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第三组:排查良邑镇、通化镇、永宁镇、郑河乡

组  长:周继强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程  霖  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刘永春  民族宗教局干部

出车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第四组:排查大庄镇、阳川镇、卧龙镇、柳梁镇

组  长:何培庭  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成  员:张建斌  卫健局干部

郭东明  司法局干部

出车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第五组:排查岳堡镇、赵墩乡、杨河乡、南坪镇

组  长:张明军  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刘新强  民政局干部

刘浩军  文旅局干部

出车单位:县住建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核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抓实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自查整治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三)提高工作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和基层站所的指导力度,统筹安排,适时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回头看”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隐患整治精准、及时、到位,形成从排查、发现到化解的工作闭环和责任链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消除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各乡镇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7月19日前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205)。各组排查结束后于7月21日前将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和排查整治“回头看”排查报告(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向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的法人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做好农房安全知识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附件:1.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非自建房)

          2.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自建房)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xls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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