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15-D01001-2021-026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1-07-16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1〕12号
  • 发布日期:2021-07-16
  • 有  效  性:
  • 标       题: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参保计划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参保计划的通知

  • 时间:2021-07-1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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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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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按照农业保险“二上二下”申报要求,结合各乡镇、有关单位摸底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财政厅汇总审核测算,下达我县2021年农业保险参保计划,现将各乡镇、有关单位计划予以下达,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计划任务

2021年,全县农业保险承保玉米、马铃薯、冬小麦、森林(公益林)、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油菜8个中央补贴险种和苹果、肉牛、中药材、肉羊、露地蔬菜、设施蔬菜、鸡、花椒、樱桃、桃10个省级补贴险种,保费总规模为42240786元,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3811783元,省级财政保费补贴15647461元,市级财政保费补贴3955114元,县级财政保费补贴12443808元,农户自缴6382620元。计划承保马铃薯126650亩,玉米86429亩,冬小麦67004亩,能繁母猪14713头,奶牛583头,育肥猪25515头,公益林448951.2亩,油菜1921亩,苹果114056亩,中药材1409亩(当归388亩、党参232亩、黄芪789亩),肉牛42328头,肉羊4341只,鸡90786只,露地蔬菜989亩,设施蔬菜316亩(日光温室103亩、钢架拱棚136亩、棚内蔬菜77亩),花椒1841亩,樱桃10亩,桃1289亩,各乡镇要严格根据省厅“两上两下”申报计划,全面收缴保费,要结合实际,积极动员农户树立防灾减灾意识,主动参加农业保险。

二、目标要求

2021年,紧紧围绕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和“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全面落实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和“一户一保、一户一单”、“一企一保、一社一保”的工作措施,优先落实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户稳产增收。保险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承保和理赔服务质量,确保“五公开、三到户”(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农业保险工作落地生效。

三、保额、费率、补贴比例及保险责任

(一)中央险种

1.马铃薯:每亩马铃薯保险金额700元,费率3%,保费21元,中央财政补贴40%、8.4元,省级财政补贴25%、5.3元,县财政补贴15%、3.2元,农户自缴20%、4.2元。全县计划投保12.67万亩,其中建档户5.97万亩。(建档户和其他户保额、费率、补贴比例相同)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马铃薯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冬小麦:每亩冬小麦保险金额350元,费率4%,保费14元,中央财政补贴40%、5.6 元,省级财政补贴30%、4.2元,县财政补贴15%、2.1元,农户自缴15%、2.1元,全县计划投保6.7万亩,其中建档户3.31万亩。(建档户和其他户保额、费率、补贴比例相同)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冬小麦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玉米:每亩玉米保险金额为600元,费率4%,保费24元,中央财政补贴40%、9.6元,省级财政补贴30%、7.2元,县财政补贴15%、3.6元,农户自缴15%、3.6元,全县计划投保8.64万亩,其中建档户4.54万亩。(建档户和其他户保额、费率、补贴比例相同)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玉米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能繁母猪: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500元,费率5%,保费75 元,中央财政补贴50%、37.5 元,省级财政补贴20%、15元,县财政补贴10%、7.5元,农户自缴20%、15元,全县计划投保1.47万头,其中建档户3498头。(建档户和其他户保额、费率、补贴比例相同)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能繁母猪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母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5.奶牛:每头奶牛保险金额8000元,费率5%,保费400元,中央财政补贴50%、200元,省级财政补贴30%、120元,县财政补贴10%、40元,农户自缴10%、40元,全县计划投保583头,其中建档户143头。(建档户和其他户保额、费率、补贴比例相同)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疾病、疫病: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冰雹、地震、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奶牛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奶牛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6.育肥猪:每头育肥猪保险金额1000元,费率5%,保费50元;中央财政补贴50%、25元,省级财政补贴20%、10元,县级财政补贴10%、5元,农户自缴20%、10元。全县计划投保2.55万头,其中建档户4810头。(建档户和其他户保额、费率、补贴比例相同)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育肥猪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7.公益林:每亩公益林保险金额500元,费率2‰,保费1元,中央财政补贴50%、0.5元,省级财政补贴30%、0.3元,县财政补贴15%、0.15元,林场、乡镇自缴5%、0.05元,全县计划投保44.9万亩,其中建档户1.4万亩。(建档户和其他户保额、费率、补贴比例相同)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暴雨、沙尘暴强风、洪水、泥石流、冰冻、冰雹、霜冻、暴雪、干旱、林业有害生物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林木流失、被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者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8.油菜:保险金额为400元,费率4%,保费16元;中央财政补贴40%、6.4元,省级财政补贴25%、4元,县级财政补贴:15%、2.4元,农户承担20%、3.2元,全县计划投保1921亩,其中建档户825亩。(建档户和其他户保额、费率、补贴比例相同)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高原夏菜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省级险种

9.苹果:每亩苹果(挂果园)保险金额4000元,费率4.5%,保费180元,省级财政补贴40%、72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27元,其他户8%、14.4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63元,其他户32%、57.6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8元;其他户20%、36元,全县计划投保11.4万亩,其中建档户4.06万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苹果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0.中药材:每亩当归保险金额3300元,费率5%,保费165元,省级财政补贴40%、66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24.8元,其他户8%、13.2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57.8元,其他户32%、52.8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6.5元,其他户20%、33元。每亩党参保险金额3000元,费率5%,保费150元,省级财政补贴40%、60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22.5元,其他户8%、12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52.5元,其他户32%、48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5元,其他户20%、30元。每亩黄芪保险金额2800元,费率5%,保费140元,省级财政补贴40%、56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21元,其他户8%、11.2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49元,其他户32%、44.8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4元,其他户20%、28元。全县计划投保1409亩,其中建档户1095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中药材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1.肉牛:每头肉牛保险金额7000元,费率4%,保费280元;省级财政补贴40%、112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42元,其他户8%、22.4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98元,其他户32%、89.6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28元;其他户20%、56元。全县计划投保4.23万头,其中建档户3.7万头。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疾病、疫病: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冰雹、地震、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肉牛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牛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12.肉羊:每只圈养肉羊保险金额700元,费率4%,保费28元;省级财政补贴40%、11.2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4.2元;其他户8%、2.2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9.8元;其他户32%、9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2.8元;其他户20%、5.6元。全县计划投保4341只,其中建档户2869只。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冰雹、地震、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肉羊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羊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13.露地蔬菜:保险金额为2500元,费率4.5%,保费112.5元;省级财政补贴40%、45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16.9元;其他户8%、9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39.4元;其他户32%、36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1.3元;其他户20%、22.5元。全县计划投保989亩,其中建档户843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高原夏菜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4.设施蔬菜:每亩日光温室保险金额7000元,费率3%,保费210元,省级财政补贴40%、84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31.5元,其他户8%、16.8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73.5元,其他户32%、67.2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21元,其他户20%、12元。每亩钢架拱棚保险金额4000元,费率3%,保费120元,省级财政补贴40%、48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18元,其他户8%、9.6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42元,其他户32%、38.4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2元,其他户20%、24元。每亩棚内蔬菜保险金额3000元,费率4%,保费120元,省级财政补贴40%、48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18元,其他户8%、9.6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42元,其他户32%、38.4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2元,其他户20%、24元。全县计划投保316亩,其中建档户136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设施蔬菜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政府实施强制征收导致保险棚体损毁及蔬菜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15.鸡:每只鸡保险金额40元,费率5%,保费2元;省级财政补贴40%、0.8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0.3元;其他户8%、0.2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0.7元;其他户32%、0.6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0.2元;其他户20%、0.4元。全县计划投保9.08万只,其中建档户1.85万只。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暴雨、沙尘暴强风、洪水、泥石流、暴雪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鸡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的鸡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16.花椒:每亩花椒保险金额3000元,费率4.5%,保费135元,省级财政补贴40%、54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20.3元,其他户8%、10.8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47.3元,其他户32%、43.2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3.5元;其他户20%、27元。全县计划投保1841亩,其中建档户746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苹果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7.樱桃:每亩樱桃保险金额3000元,费率4.5%,保费135元,省级财政补贴40%、54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20.3元,其他户8%、10.8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47.3元,其他户32%、43.2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3.5元;其他户20%、27元。全县计划投保10亩,其中建档户4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苹果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8.桃:每亩桃保险金额3000元,费率4.5%,保费135元,省级财政补贴40%、54元,市级财政补贴:建档户15%、20.3元,其他户8%、10.8元。县级财政补贴:建档户35%、47.3元,其他户32%、43.2元。农户承担:建档户10%、13.5元;其他户20%、27元。全县计划投保1289亩,其中建档户592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苹果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深刻领会农业保险的工作原则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建立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农险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和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交流,强化协作配合,全力引导、支持和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险经办机构要全面落实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公示公开制度,做好政策宣传、承保签单、理赔查勘、承保理赔公示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作为推动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年度农险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通过进村入户宣传、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墙报和召开群众大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要侧重加强对保险条款、理赔政策等方面的宣传,着力提高农业保险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营造农业保险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一是承保环节:各乡镇、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民政局、水务局、审计局、金融办、气象局、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为特色产业稳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风险保障。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非常时期特事特办,制定保费收缴具体工作措施,通过村委会大喇叭、手机通讯等措施,建立农业保险微信工作群,以手机支付的形式开展保费收缴工作,并加强信息共享,以数据比兑和电话询问的方式核实农户如实投保,在3月5日之前完成保费收缴工作,将承保统计清册及汇总表报送农业农村局(同时,将苹果、公益林险种报表报自然资源局审核),待保险承保机构确定后,保险机构与各乡镇再次进村入户对接核实,确保3月20之前完成苹果投保签单工作,4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其他险种投保签单工作。各保险公司务必于3月5日之后,于每周4之前向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时报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及承保理赔完成情况,接受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畜牧兽医局)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农险专家组,为农业保险定损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帮助指导农户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扶贫办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信息,会同各乡镇组织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帮助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办理相关手续。二是理赔环节;各乡镇要建立损失核定委员会,协同承保机构,实损实赔。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各自年度农业保险宣传方案,加强做好定损理赔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的工作要求,确保受灾后农户有灾知报,有灾必报,真正做到“一户一保、一户一单”、“一企一保、一社一保”,为农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承保和理赔服务,定损理赔环节必须要协同县农险专家组人员共同参与制定完成理赔计划,先报农业农村局报备,再由农业农村局报县政府议定后才能将理赔资金兑付到户。各乡镇要完善灾情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损失核定委员会工作职能,专人专责,确保受灾后乡、村两级能及时与保险承保机构协同将灾情报告报农业农村局和民政局,为灾后救助和保险定损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审计局负责做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审计监督管理;民政局、水务局要参与农业保险防灾减灾、灾后救助等工作;气象局负责分析天气形势,预测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做到早预报、早防范,减少因灾损失。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农业保险“两上两下”核实上报的投保规模开展收缴工作,坚决杜绝农户超保漏保、任何组织和个人垫付保费,同时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农户自愿、主动、及时上缴承担的保费。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承办机构的承保签单及理赔情况,及时向承办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各保险承办机构要组织进村入户,逐户比兑核实,严格按规定确保及时为农户提供承保理赔服务,保险主管部门将根据当年承保和理赔服务质量,调整下年度承办机构的承保险种和承保区域。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承保机构的督查考核,加大财政补贴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农业保险承保数据的审核工作,定期核查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严防发生骗保、虚报和挪用保险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投保人合法权益。                                                                   

附件:附件1:甘肃省2021年农业保险品种保额费率及分摊比例一览表 .xlsx

                         附件2:庄浪县2021年农业保险补贴品种任务计划表.xls

                         附件3:庄浪县2021年农业保险承保进展统计表.xls

                         附件4:庄浪县2021年农业保险承保统清册.xls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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