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浪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中共庄浪县委社会工作部单位主要职能有:
(一)研究社会工作有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定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指导全县社会工作有关职责。
(二)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负责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全县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五)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众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人才队伍建设。
(七)完成县委和市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社会工作部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1个机构。
(二)其他事业单位
社会工作部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1个,包括庄浪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4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5.5万元,由于我单位2024年6月份成立,没有2024年预算,所以2025年预算收入和2024年预算收入无法做比较。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4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45.5万元,由于我单位2024年6月份成立,没有2024年预算支出,所以2025年预算支出和2024年预算支出无法做比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4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45.5万元,由于我单位2024年6月份成立,没有2024年预算支出,所以2025年预算支出和2024年预算支出无法做比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由于我单位2024年6月份成立,没有2024年预算支出,所以2025年预算支出和2024年预算支出无法做比较。。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社会工作经费。
2.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05万元;
(五)会议费1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14.63万元。
由于我单位2024年6月份成立,没有2024年预算,所以2025年“三公”经费拨款和2024年“三公”经费拨款无法做比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共有0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1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4年我单位新成立所以没有做部门绩效评价。
(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工作部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定) (1).xls
社会工作部附件2:社会工作部2025年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