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 时间:2023-09-2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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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落实、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全县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和造价系数。

4.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5.承担指导监督全县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小城镇的建设等工作。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外地进庄勘察、设计、施工、房产开发、检测、监理企业的准入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领域各类企业的从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工程的施工许可认定工作,承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职责。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政策;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指导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引导和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9.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省市驻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1.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抗震设防、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落实工程建设抗震设防、人民防空政策及技术标准;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管。

12.拟订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智力引进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13.负责行业法制工作,开展建设行政执法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市场。

14.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定额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

15.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

16.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扶贫等工作;组织安排局机关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局以及下属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2.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方案以及申请、审批、退出等管理办法及制度;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建设并管理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系统。负责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等工作。负责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

3.城乡建设和建筑市场监管股。组织制订全县建设项目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造价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基本建设计划的实施,主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核发,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管理及竣工验收和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监督落实省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房屋市政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负责旧有建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城镇综合开发等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全县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村镇建设,组织建设并管理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参与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监管全县所有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工作,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负责调解施工招标投标纠纷,否决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律、规章的定标结果;负责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办理有关招标投标业务;负责管理招标投标档案资料。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申报、投资估算、立项批复、跑办与督办;负责编制和审核工程规划方案及项目实施计划、工程项目预决算工作;跟踪监督、检查项目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单位办理有关项目审批手续。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为321817649.02元,支出总计为321890068.36。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3081321.65元,降低22.4%,支出总计减少87174586.72元,降低21.3%,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农房抗震改造等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21817649.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753361.52元,占99.98%;年初结转结余64287.5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21890068.36元,其中:基本支出7466378.84元,占2.32%;项目支出314351270.18元,占97.66%;年末结转和结余72419.34元,占0.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1753361.52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5624727.04元,降低21.02%。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农房抗震改造等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3369722.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1%。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959893.77元,减少13.0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369722.6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650.00元,占0.36%;科学技术支出1000000.00元,占0.5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0840.38元,占0.32%;卫生健康支出304440.48元,占0.16%;节能环保支出37122.06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180741795.12元,占93.46%;农林水支出6742187.77元,占3.49%;住房保障支出3093686.82元,占1.6%;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140000.00元,占0.0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02091.34元。其中:

人员经费6749456.1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098.89元,增加7.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52635.21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971.05元,减少15.96%,主要原因是:节约各种开支。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02091.34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127.84元,增加4.4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职工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0.00元,增加233.3%,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量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2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8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等。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85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75.53%。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无车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128383638.89元,本年支出128383638.8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40个,共涉及资金18596763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17%。对2022年度庄浪县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贷款2022年利息、庄浪县紫荆路沿线立体式停车等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8383638.89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棚改专项贷款还本付息”“平天高速庄浪郭堡出入口提升改造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908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383638.89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都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棚改专项贷款还本付息”“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省级补助资金”“庄浪县高速公路水洛出口至县城连接线道路建设项目”“庄浪县北滨河路西延伸段地下管网建设项目”项目自评结果。

1.“2022年棚改专项贷款还本付息”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71.29万元,执行数617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14-2017年棚改三期项目2022年度还本付息(国开行) 、完成李庄花苑片区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2022年度还本付息(国开行)、完成庄浪县紫荆路棚户区改造(农牧局家属院片区)专项建设基金2022年度还本付息(国开行)、完成平凉市庄浪县2014-2017年棚改五期项目2022年度还本付息(国开行)。没有发现主要问题。“2022年棚改专项贷款还本付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绩效目标。

2.“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3万元,执行数21.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22年120户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

在各地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中,对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应扣减评价分数。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以后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政策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没有发现主要问题。“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绩效目标。

3.“庄浪县高速公路水洛出口至县城连接线道路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60万元,执行数3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161米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增强城市的吸纳力和辐射力;为庄浪县城加快发展、提升城市的品质提供了发展基础。没有发现主要问题。“庄浪县高速公路水洛出口至县城连接线道路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绩效目标。

4.“庄浪县北滨河路西延伸段地下管网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3万元,执行数9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敷设完成给水管网2245m、中水管网2738m、雨水管网4128m、污水管网2290m、供热管网800m,同时完成附属设施建设。没有发现主要问题。“庄浪县北滨河路西延伸段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绩效目标。

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实际支出数(B)

执行率(B/A)

分值

得分

全年支出

409098000.00

321753361.52

321753361.52

100%

10

10

其中:基本支出

6117000.00

7402091.34

7402091.34

100%

项目支出

402981000.00

314351270.18

314351270.18

100%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合规合理发放。

目标1完成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基本支出746.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4.9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71.6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费用补贴、专用设备购置。

目标2: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努力提升城市品位。

目标2完成情况:完成城区排污口治理项目、庄浪县南河南路污水管道敷设及城区排污设施维修工程、庄浪县高速公路水洛出口至县城连接线道路建设项目、天平高速郭堡出入口提升改造等项目通信电力及给水线路改迁、庄浪县城区出入口整治项目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4:完成2022年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租赁补贴发放等任务。

目标3:做好行业扶贫攻坚任务,完成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让贫困户住上安全舒适的住房。

目标3完成情况:通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帮助解决“四类重点对象”及其他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部门管理

资金投入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

10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

10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100%

10

10

专项经费支出安排合理性

100%

100%

10

1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100%

100%

10

10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100%

10

1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部门管理

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合规性

100%

100%

10

10

人员管理

人员编制合规性

100%

100%

10

10

人事管理制度健全性

100%

100%

10

10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100%

100%

10

10

资产清查情况

100%

100%

10

10

履职效果

部门履职目标

产出数量指标

100%

98%

10

9.8

产出质量指标

100%

98%

10

9.8

产出时效指标

100%

95%

10

9.5

产出成本指标

100%

100%

10

10

部门效果目标

经济效益指标

100%

99%

10

9.9

社会效益指标

100%

99%

10

9.9

生态效益指标

100%

95%

10

9.5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0%

95%

10

9.5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1的满意度

100%

95%

10

9.5

服务对象2的满意度

100%

95%

10

9.5

合    计

206.9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2年度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附件2:2022年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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