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局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度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局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专项规划。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
(三)依法在城市管理领域内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
1.行使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燃气、供热、物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在主干道以外道路乱摆摊点、侵占路面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街道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6.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区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取砂)、城区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共使用和活动的道路、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地、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换乘站、城市滨水区域等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的职责;承担城市规划区域内所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的治理责任;负责非建设类临时占道、挖掘修复的许可;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公共场地举办宣传活动的审批。
(五)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拟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六)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城市绿化树木移栽、砍伐的审批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绿化规划。
(七)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负责城区供热、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负责县城路灯、城区亮化设施的管理维护。
(八)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参与监控和配合处置城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监督、考核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乡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办公室、法制督查股、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务、政务、文电、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后勤、帮困扶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和修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政府热线和网站留言;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大型会议;负责局机关财务、劳资及报表等;办理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督查股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县级综合执法案件的审核;负责城市管理问题分解、责任认定,指挥、派遣、督办、协调处置城市管理问题;负责综合执法强制执行案件的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执法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局系统普法教育和法规宣传工作。
(三)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
负责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处理;负责城市管理中信息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的管理;负责指导智慧城管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工作;负责督查、考核评价智慧城管运行效果。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1.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大队,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各设中队长1名(副科级)。
2.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大队,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各设中队长1名(副科级)。
3.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4.庄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庄浪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设局长1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为28050051.46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0138541.43元,下降36.14%,支出28059764.51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0116727.43元,下降36.04%,收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050051.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00051.61元,占99.82%;其他收入50000元,占0.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059764.51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9466.49元,占39.45%;项目支出16990298.02元,占60.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28050051.6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116727.43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28059764.51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0116727.43元,下降36.0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8637.8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9937.84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和职工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8637.84元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455471.31元,占3.1%;城乡社区支出12107714.08元,占82.3%;农林水支出672504.25元,占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091.8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592870.4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13176.78元,支出决算为1470863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5691.94元,支出决算为88009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际支出较大。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2293.42元,支出决算为455457.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实际支出较大。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47215.58元,支出决算为25458840.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2504.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项目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支出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7975.84元,支出决算为59287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支出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09753.5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59281.7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949.02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小,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850471.87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568.52.元,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13291413.77元,本年支出13291413.7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其中:公务车购置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471.8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148568.52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X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区垃圾清扫、拉运以及洒水。单价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69888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5.15%。对2023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费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291413.77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城市维护建设费、庄浪县羊爬式坡不稳定斜坡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2020年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698884.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91413.77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市维护建设费、庄浪县羊爬式坡不稳定斜坡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2020年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
1.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执行数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已全面完工且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相关费用,该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完善了市政设施,改善城区环境面貌,弥补城区基础设施短板,充分展示了我县建设梯田产业强县、打造文化旅游名县的精神风貌,全面提升了县城整体形象。
(2)项目实施情况分析,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相关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拨付资金,经自查,不存在克扣、挪用、挤占等情况。
(3)年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人行道防护隔离施设安装、文化广场地砖铺设、紫荆广场改造、梯田文化广场改造、街路巷标志牌改造、宋堡城广场改造、朝阳广场改造、水上公园改造、资金支出进度均已完成,且达到100%的满意度。
(4)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有效地改善了城区的交通环境。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此次项目自评,旨在自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资金足额拨付情况,查缺补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完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沉淀。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该项目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足额拨付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
绩效评价框架:评价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绩效标准:参照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开展。
2.庄浪县羊爬式坡不稳定斜坡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执行数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庄浪县羊爬式坡不稳定斜坡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自评情况:
(1)数量指标:占地面积114亩,实际完成指标值100%,精心组织,按照国家规范、按图施工,按预定目标,确保项目按进度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成以后,能够改善生态环境。
(2)时效指标:资金支出进度:100%。
(3)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成本指标:社会反响良好,年度指标值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覆盖人群、涉及企业等政策知晓率:100%。
(5)项目效益性分析,该项目能够按照预期目标完成,项目的实施能够刺激经济增长,拉动县域经济发展。
(6)项目效率性分析,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和项目质量合格;
3.整体支出绩效:加强了预算收支管理,全年完成预算支出28059764.51元,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单位整体支出得到了全面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整体支出绩效绩效自评情况:
(1)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2)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城管。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坚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有效地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
(3)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相关工程项目,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政策和提高城乡环境水平,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档次,美化人居环境。
社会效益指标: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是事业单位开展预算工作的重要前提。
经济效益指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
质量指标:街道整洁美观,道路畅通天数,城区绿化覆盖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管理精细化不足
一是目标管理科学化不足,部分工作任务目标制定较为笼统;管理方式较为粗放;绩效管理理念有待深化,申报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定有待改善。二是预算管理精细化不足。项目预算资金配置的合理性不高,预算编制精细化、规范性有待提升。
2.部分工作履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部门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市民知晓度、参与度不高,开展实效不明显。二是缺乏有效抓手和措施,如:城区噪音扰民事项、渣土超载运输造成的道路污染、渣土污染、乱倒垃圾、违章建筑等现象时有发生,市民投诉不断;市容环境脏乱差情况反弹现象比较明显,往往需要反复治理。三是部门职能较为繁杂,影响部分工作开展质量,日常工作精细化管理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 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的精细化管理,合理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建立健全部门绩效管理责任制,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部门重点项目实施后的跟踪管理力度,加强部门整体支出跟踪监控,提升部门履职效能。
2.多管齐下,提高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实效
其一,注重宣传工作的开展,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其二,加强源头管理,对于施工方和渣土车,应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其三,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划分,提升日常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3. 一是加强决算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在财务核算时,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保证财务核算数据与决算申报信息一致。二是项目支出的申报应准确,项目资金的核算应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规定,专款专用。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加强资金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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