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政策落实等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和伤残评定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休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初审上报,落实保护措施。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全面落实各项优待优抚政策,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军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2024年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预算由两个预算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一)机关内设机构
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4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就业安置和权益维护股、双拥办、光荣院。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1个,包括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四)派驻机构
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派驻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3704.2586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04.25865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0.23万元,减少0.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4.258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704.2586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3704.25865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0.23万元,减少0.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5.10909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2.56811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29832万元。
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2831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4.2586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225.0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1.314774万元,增加56.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479.21524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37.3079791万元,减少11.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
1.保障运转经费7个,主要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2.其他项目38个,主要是:
1.社保接续资金预算支出31.5万元;
2.甘财社[2023]79号下达2023年一至四级分散供养残疾军人护理费0.81212万元.
3.甘财社[2021]59号2021年度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补助资金预算支出0.2万元;
4.甘财社[2021]85号关于下达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2.4万元;
5.2022年1-4级分散供养残疾军人护理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22]82号)资金3.24725万元;
6.甘财社[2023]113号下拨2023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三批)资金4.67万元;
7.甘财社[2023]99号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第二批)20.21735万元;
8.慰问费30万元;
9.甘财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34.83911万元;
10.甘财社[2023]108号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第三批)35.7万元;
11.甘财社[2022]133号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39.7205万元;
12.甘财社[2023]109号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53.4万元;
13.光荣院运行费用65万元;
14.甘财社[2023]26号关于下达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9.43万元;
15.甘财社[2023]109号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第二批)89万元;
16.甘财建[2021]42号2021年第二批基建投资预算(光荣院)96.2303万元;
17.2022你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35.38万元;
18.甘财社[2023]44号下达2023年义务家庭优待金(第一批的通知)152.4万元;
19.预算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资助资金、残疾人护理费169.22万元;
20.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资助资金、残疾军人护理费(因患精神病评残)184.83万元;
21.甘财社[2023]44下达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第一批的通知)254万元;
22.甘财社[2023]113号下拨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三批)261.81万元;
23.甘财社[2023]59号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额度395万元;
24.甘财社[2022]10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3.3万元;
2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9.3万元;
26.甘财社[2022]10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38.8万元;
27.甘财社[2021]12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1.6459万元;
28.甘财振兴[2023]2号关于下达2023年县直单位驻村干部补助经费0.336万元;
29.进藏(含高原兵)一次性奖励预算支出25万元。
30.甘财社[2022]26号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预算支出9.0065万元;
31.退役士兵兵役优待金预算支出1135.132万元;
32.甘财社[2023]26号关于下达2023年教育培训经费预算支出5万元;
3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甘财社[2022]119号)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补助经费预算支出2万元;
34.平财社[2023]10号关于下达2022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1.7万元;
35.平财社[2023]11号关于下达2023年军队转业干部省级补助经费0.612万元;
36.平财社[2023]45号下达2023年中央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0.605188;
37.平财社[2023]78号关于结算社保接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5.69万元;
38.平财社[2023]124号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第三批)2.28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较2023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较2023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较2023年无变化。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较2023年无变化。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较2023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较2023年无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若有,比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行说明)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0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9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250.2292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20平方米,价值117.0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9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14〕26号)和《庄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庄浪县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庄财发〔2017〕61号)文件要求,对2024年列入预算的各类项目申报预算绩效目标,已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8个,涉及财政支出3479.2152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8个,涉及财政支出3479.2152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庄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庄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xls
附件4:2024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庄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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