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 时间:2025-05-12 17:08
  • 浏览次数:
  • 字体: [ ] [ ] [ ]
  • 分享: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单位负责全镇农业、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事业的全面发展。主要职能有: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和发展特色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引进、示范和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盘安镇设5个党政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县监委派出盘安镇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设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设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工作。人民武装部、人大办公室均不计入机构个数。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没有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下属4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为: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和扶贫开发政策、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林果业、畜牧业和水利水保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组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等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日常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工作等。

(二)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和农村宅基地申报、农用地转用、农机具补贴等综合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受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民生事务的服务协调工作;承担劳务输转、农民培训等工作。

(三)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乡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乡村特色旅游开发服务、文化事业发展、农家书屋建设、文体广播影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四)综合执法队。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路政养护等工作。承担辖区内交通、农业、乡村文化市场、生态环境、绿化、林政、村镇规划等领域综合执法职责。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836.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36.6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29.77万元,减少4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相应资金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836.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836.6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29.77万元,减少4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相应资金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3.75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5.65万元。

5.农林水支出205.14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92.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6.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610.3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4.72万元,减少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6.3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385.05万元,减少85.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四)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费126.3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8.45万元,减少27.7%,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49.1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600平方米,价值124.8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0.98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805万元,主要包括打印机、办公桌、办公椅。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目标1:保障政府机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保障村社干部补助及办公经费。

目标2:1.按时完成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任务;2.按要求完成本单位年度乡村振兴任务、突出乡村振兴实效;3.保障第一书记工作正常开展;4.完成村道硬化、巷道硬化及高标准农田等项目任务。

目标3: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我单位工作实际,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积极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员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工作,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目标4:1.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3.开展群众文化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4.提高医疗保障水平;5.完成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建设。

(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0万元。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盘安镇人民镇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盘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