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时间:2024-04-2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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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隶属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物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行业发展目标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相关措施、办法,并指导协调和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城区物业管理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准入审批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督促年检;负责城区燃气、供热和物业管理工作。

(三)参与城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检查,及时进行维护、维修,房屋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市道路、路灯亮化、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

(四)负责监管城区污水处理工作。

(五)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4年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预算由1个预算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5个,分别为:办公室、物业管理处、市政管理股、路灯管理股和污水处理厂。

1.办公室

负责党务、政务、文电、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后勤、帮困扶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政府热线和网站留言;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财务、劳资及报表等。

2.物业管理

依据《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要求,规范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加强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协调城市社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修改制定《庄浪县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要求切实提高供热质量,使供暖达到人民群众的要求。对各燃气企业严格执行周检查月例会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高度重视,督促整改。

3.市政管理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负责城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检查井,雨篦子等市政设施,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立足方便群众出行,修补城区道路,坚持随破随补的原则,修补城区人行道。坚持随堵随疏的原则,疏通城区排污渠。坚持随坏随修的原则,维修、更换街路巷牌。市政股人员按照城区道路“网格化管理”分工负责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维修,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优化居民生活环境。

4.路灯管理股

主要负责巡查、更换、维修城区照明设施,对各路段照明设施定期巡检,保证各照明设施正常,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做好保证。

5.污水处理厂

我局严格按照环保政策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及《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管。

6.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4702.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02.0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902.99万元,增长161.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4702.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4702.0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902.99万元,增长161.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94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2.8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650.47万元。

5.农林水支出544.56元。

6.住房保障支出15.34万元。

7.其他支出25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2.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223.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4.62万元,增长32.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978.0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85.87万元,增长42.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冬季供暖项目和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

1.保障运转经费2个,城市维护建设支出、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及污泥无害化及提升泵房运行经费。

2.其他项目3个,主要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和污水处理费、冬季供暖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22.7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98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262.5万元,增长了952.63%,增长原因是增加了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0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95.4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5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106.83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既定目标,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支出结构更加优化,确保合法合规发放人员经费,及时支付各项合理合规支出,全面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确保实施的各项目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6个,涉及财政支出447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197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50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科学技术支出:指政府、企业或其他机构为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而进行的资金投入。这些支出旨在推动科学和技术领域的进步,促进创新、发现和应用新知识,以及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方面的问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公用局预算公开表).xls

2024年二上项目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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