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团委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度团委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庄浪县委属于行政单位,单位职责是:
(1)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中心任务,指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作方针、政策,对各级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组织、导下属各级团组织发展团属经济实体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开展各种有益活动
(4)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5)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6)协助县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及社会的安定团结。领导、组织实施全县“希望工程”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青少年与县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8)指导各级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加强白身建设。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23年共青团庄浪县委预算由1个预算单位构成。具体如下:共青团庄浪县委内设机构1个:希望工程工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66493.27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9096.42元,下降46.23%,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66493.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493.27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66493.27元,其中:基本支出766493.27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66493.27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59060.69元,下降25.2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493.27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060.69元,下降25.2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493.2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557.19元,占83.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06.88元,占6.13%;卫生健康支出24664元,占3.21%;农林水支出20000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33265.2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3690.43元,支出决算为76649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3690.43元,支出决算为76649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行政单位医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889.12元,支出决算为4553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52.92元,支出决算为246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568.4元,支出决算为332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493.27元。其中:
人员经费560054.96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6327.58元,下降101.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6438.31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857.95元,下降53.9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取暖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含已移交、报废、拍卖车辆0台,待收到相关处置文件后再做下账处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438.3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取暖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857.95元,下降53.9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6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部门(单位)名称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庄浪县委员会 | ||||||||
年度 | 任务名称 | 完成情况 | 预算数 | 其中:财政拨款 | 执行数 | 其中:财政拨款 | |||
任务1 | 完成人员经费支出 | 560054.96 | 560054.96 | 560054.96 | 560054.96 | ||||
任务2 | 完成帮扶青少年活动及宣传活动支出 | 44018 | 44018 | 44018 | 44018 | ||||
任务3 | 完成“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支出 | 23900 | 23900 | 23900 | 23900 | ||||
任务4 | 完成“圆梦”助学活动支出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
任务5 | 完成脱贫攻坚支出 | 22900 | 22900 | 22900 | 22900 | ||||
任务6 | 完成学雷锋纪念日活动及宣传活动支出 | 4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
任务7 | 完成“送温暖”活动支出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
任务8 | 完成党建活动各项支出 | 15620 | 15620 | 15620 | 15620 | ||||
金额合计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及时发放各项人员经费。 |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人员经费560054.96元。其中工资531728.9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326元。 目标2完成情况:完成公用经费206438.31元。其中办公费38472.21元,印刷费45719.1元,电费1000元,差旅费53902元,邮电费2475元,取暖费5246元,水费1446元,会议费3300元,劳务费5425元,其他交通费用33833元。 | ||||||||
年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 | 1次 | 1次 | |||||
开展“圆梦”助学活动 | 3次 | 3次 | |||||||
脱贫攻坚 | 12户 | 12户 | |||||||
开展帮扶青少年活动及宣传活动 | 20次 | 20次 | |||||||
开展“送温暖”活动 | 2次 | 2次 | |||||||
开展党建活动 | 12次 | 12次 | |||||||
质量指标 | “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完成 | 参与青年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参与青年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
“圆梦”助学活动完成 | 受助贫困学生入学率达到100% | 受助贫困学生入学率达到100% | |||||||
脱贫攻坚完成 | 达到脱贫标准 | 达到脱贫标准 | |||||||
开展帮扶青少年活动及宣传活动完成 | 青少年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青少年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
开展“送温暖”活动完成 | 覆盖50余名贫困学生 | 覆盖50余名贫困学生 | |||||||
党建活动完成 | 达到组织要求 | 达到组织要求 | |||||||
时效指标 | 开展“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 | 2023年5月底前完成 | 2023年5月底前完成 | ||||||
开展“圆梦”助学活动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
脱贫攻坚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
开展帮扶青少年活动及宣传活动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
开展“送温暖”活动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
开展党建活动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开展“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 | 活动开展费用23900元 | 活动开展费用23900元 | ||||||
开展“圆梦”助学活动 | “圆梦”助学费用30000元 | “圆梦”助学费用30000元 | |||||||
脱贫攻坚 | 驻村帮扶费用22900元 | 驻村帮扶费用22900元 | |||||||
开展帮扶青少年活动及宣传活动 | 宣传资料费用47000元 | 宣传资料费用47000元 | |||||||
开展“送温暖”活动 | “送温暖物资”费用30000元 | “送温暖物资”费用30000元 | |||||||
开展党建活动 | 活动开展费用15000万元 | 活动开展费用15000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效益 | 长期坚持和不断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 | 青年思想素质得到提高 | 青年思想素质得到提高 | ||||||
指标2: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可持续影响 | 让团干部、团员青年更加热爱共青团 | 团组织活力得到提升 | 团组织活力得到提升 | ||||||
指标2: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上级部门满意度,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 1 | 1 | |||||
服务青年满意保障 | 1 | 1 |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共青团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共青团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0元,执行数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附件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团委).doc
附件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团委).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