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时间:2024-04-2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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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庄浪县妇幼保健院属于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工作目标和妇幼卫生工作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完成“两纲”要求中的各项目标。

(二)承担全县妇女、儿童的保健管理工作,开展疾病普查普治工作,提出防治措施,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降低发病率。

(三)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妇幼卫生监测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水平。

(四)负责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县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督导和考核以及全县妇幼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是承担着全县妇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做好分析评价,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妇女、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同时搞好基本医疗服务,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2024年庄浪县妇幼保健院由14个部门构成。具体如下:

妇幼保健院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14个,分别为:公共卫生行政办公室、信息资料科、医务科、后勤保障科、药剂科、医保科、住院部、门诊部、基层保健科、财务科、影像科、检验科、婚检科;临床科室包括妇产科和儿科。单位在职职工62人,退休人员25人。聘用人员48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庄浪县妇幼保健院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其他事业单位

庄浪县妇幼保健院没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2667.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5.6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7.33万元,增长4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4福利费列入预算,事业收入1200万元,比去年增加300万元,增长33.33%,增加的原因是诊疗人次增加,同时新开展了内科、中医科、皮肤科等科室,事业收入增多;上年结转361.7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667.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105.6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7.33万元,增长4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4福利费列入预算;三是治疗人次增加,业务量增加,医疗业务活动费用增加。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7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461.8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6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5.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873.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3.26万元,增长26.6%。本年增加签约引进大学生及转正定级人员工资纳入当年预算,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32.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4.07万元,增长196.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未支付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资金列入了预算;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142.36万元,主要是2023年两癌检查,孕前优生,艾滋病、梅毒、乙肝防治项目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支出;

2.2023年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

3.2023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0万元;

4.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

5.2024年婚前医学检查项目1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庄浪县妇幼保健院无“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070.5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46平方米,价值8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46.3万元,其中2辆救护车,1辆母婴保健巡回车。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116.76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60.95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评价,填报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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