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解读

  • 时间:2021-07-21 09:32
  • 浏览次数:
  • 来源:庄浪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 [ ] [ ]
  • 分享:

一、《方案》出台的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20〕13号)精神,稳定我县生猪生产,加快转型升级,保障市场供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重点任务

共有十一个方面,主要包括:加大政策扶持、确保有效供应、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完善动物防疫体系、调整产业布局结构、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积极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强化加工物流配送、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生猪产业科技创新、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三、《方案》实施步骤

2020—2022年,全县生猪饲养量年均稳定在29万头左右;三个年度生猪净调出量分别达到8.5万头、8.1万头和8.3万头,猪肉自给率分别达到260%、249%和241%;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左右,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到2025年,生猪产业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2%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四、落实《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对本乡镇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县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严格落实生猪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三是强化检查督查。县政府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成效好的部门和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