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20〕6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特出台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重点任务
到2020年底,全县建成3.7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建成17.45万亩高标准农田,全县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80万亩左右,确保粮食总产量在18万吨以上。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规划布局。按照“规划先行、分期建设”的原则和“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国土空间、乡村振兴和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编制全县2019-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建设布局和工程措施,确定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库。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相结合, 与灌区建设相结合,与旱作农业相结合,与发展新型经济组织和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与撂荒地复耕复垦相结合,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相结合。
(二)严格建设标准。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标准、定额和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因田施策、综合配套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等技术措施。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提高建设水平。在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鼓励乡、村结合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已建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
(三)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年度建设任务,统筹整合建设资金,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设水平。规范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移交管护等工作,确保全面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原则上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招标投标及具体实施工作,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负直接责任。对跨乡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确定项目法人。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维护好农民权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加强考核验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体系,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开展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规范管理使用建设资金、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和落实建后管护职责等情况开展量化考核。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推行项目法人自验、县级初验、市级全面竣工验收、省级抽验的四级项目验收机制,严格按程序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适时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项目财政资金执行县级报账制,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资金。
(五)统一上图入库。充分利用国家遥感监控等技术成果和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把各类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上图入库,及时落实到监管系统中,实现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和数据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各乡镇要按照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操作指南要求,及时完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共享和对接移交等工作。
四、落实《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县乡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切实落实县政府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履行统一管理职责,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审计等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基础支撑。推进农田建设法规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规范,补齐完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形成项目科学设计、规范实施、高效管理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配强工作力量,建立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围绕农田建设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引进示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农田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农田建设行业管理服务,加大相关技术培训力度,提升农田建设管理技术水平。
(三)突出示范引领。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有机质提升、控肥控药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选取一批工程性缺水区域,针对农业生产存在主要障碍因素,采取专项工程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进行试验示范。在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的乡镇和村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建设。引导受益主体筹资筹劳,鼓励各乡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一户一块田、一户一台地、一企一基地,为适度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四)注重风险防控。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常态化指导巡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严格跟踪问效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平安。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