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 文件出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随之发生变化,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发现,缺乏详尽可行的规范性文件。为了进一步规范征缴流程、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征缴服务、拓展征缴渠道、靠实征缴责任,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实现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增长均衡,推动庄浪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全面改善,制定完善了《庄浪县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医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指导意见》(甘税发〔2021〕146号)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庄浪县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共有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的。
(二)职责分工。主要明确了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各乡镇镇政府(城市社区)、县人行、县商业银行、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范围。
(三)征缴管理。主要明确了现有的征缴工作机制、资金安全保障原则和机制、日常工作推进机制等事项。
(四)工作要求。主要明确了县税务、县人社、县医保、乡镇(城市社区)等部门和单位的宣传推介职责、内容和要求;明确了要在政府主导下,做好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统筹制定征缴工作安排意见、监督考核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内部管控和协调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通力配合的格局;明确了在保证现有征缴渠道的基础上,根据征缴实际,积极推广线上缴费模式,为缴费人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环境;明确了县政府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纳入政府绩效年度考核,加强执纪监督和严肃问责,确保征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费款安全、保障有力的征缴格局形成。
四、起草的简要过程、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庄浪县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由县税务局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起草,形成讨论稿后,分别征求了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各乡镇镇政府(城市社区)、县人行、县商业银行、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组织上述单位和部门进行集中讨论,修改完善了文件内容,再由县税务局提交庄浪县人民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