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时间:2021-07-1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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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庄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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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以告知承诺制方式替代具体证明,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二、制定依据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 15号)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 15号)精神,制定我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2020年5月10日前,县直各有关部门将本部门证明事项承诺制的事项目录报县司法局审核,5月25日前,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各有关部门同时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布经审核的部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 6月10日前,全县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四、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梳理认真全面、工作规范有序、措施切实可行,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任务、目标落地见效。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加快职能转变,优化政务事项办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程。要充分利用办事大厅、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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