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502002
- 主题分类:生态环保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1-26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02-03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为协同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2〕83号)《庄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庄办发〔2022〕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庄浪县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庄浪县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
为协同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2〕83号)《庄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庄办发〔2022〕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效能,强化全域垃圾处理闭环管理,切实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为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源头减量。加强城乡垃圾源头管理,落实垃圾减量化措施,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细化分类要求,全域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提升分类收集处理水平。
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等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城乡一体、全域覆盖,形成全域闭环管理,提高处置能力,逐步实现零污染、零排放。
资源利用。加快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可焚烧垃圾闭环转运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完善收运体系、调整处理结构、全域闭环管理”三步走,实现“九化目标”,即全民参与日常化、分类收集规范化、清扫保洁常态化、定期转运有序化、焚烧处置无害化、回收利用资源化、城乡联动一体化、专业运行市场化、监督管理制度化。
至2025年,全县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配建压缩式垃圾中转设施,配置完善运输车辆。全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加强源头管控,实现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
1.加强示范引领,促进全民参与日常化。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广泛宣传动员,以公共机构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示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分年度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促进源头减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2.强化统筹推进,加快分类投放规范化。科学布局城乡垃圾分类设施,加快补齐短板,逐步建立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分类体系。综合考量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因素,由易到难,科学推进,逐步规范分类体系,形成分类投放习惯。2026年完成县城区、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2027年完成全县住宅小区、乡镇街道及中心村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并逐步拓展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3.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设施建设标准化。逐步建立垃圾分类处置机制,科学预估全县垃圾变化趋势,健全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同步推进生活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县建成匹配完善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闭环管理体系。
户分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从垃圾源头进行分类。城镇建成区居民户(商铺)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及商铺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居民负责房前屋后和承包责任田的生活垃圾分类,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厨余、有毒有害、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分捡可利用垃圾,做到垃圾“减量化”。
村收集:按照农户居住情况和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垃圾箱(斗),原则上每个社设置2-5个垃圾箱(斗),垃圾箱(斗)主要收集农户分类的其他垃圾。村收集垃圾也可采取村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的办法,由村保洁队伍按便捷路线负责将农户分类的其他垃圾收集至村社垃圾收集点,并进行第一次分拣,由乡镇负责转运和处置。对于农户收集的纸张、书报、纸箱和金属、电子产品、工业废弃物、塑料薄膜等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对于易腐垃圾采用家庭堆肥或收集后于村镇集中堆肥等形式处理,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由各乡镇、县公用局督促将厨余垃圾转运至县餐厨垃圾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农户收集的各种废旧灯管、灯泡、电池、农药瓶、油漆桶等有毒有害垃圾,由农户分类后交回村统一收储,由乡镇负责集中运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理,全面做到垃圾无害化。对于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和建筑拆除废弃物等建筑垃圾,由乡镇统一转运到县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坚决杜绝露天焚烧或利用山谷、沟渠等直接堆放填埋农村生活垃圾。
镇转运: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垃圾治理、垃圾运输和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合理安排垃圾清运车收运路线,将各村社垃圾收集点的生活垃圾转运至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第二次分拣,并将其他垃圾集中压缩后转运至垃圾处理终端,原则上日产日清,做到应收尽收。垃圾转运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抛撒,禁止随意倾倒。
县处理:17个乡镇生活垃圾由所属乡镇负责收集转运至中转站压缩后,由县公用局负责将城区和17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后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南湖镇、朱店镇、韩店镇、万泉镇、阳川镇、岳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成投用之前,暂由6个乡镇负责将辖区内可焚烧生活垃圾转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水洛镇负责将辖区生活垃圾转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南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填埋不能焚烧的其他垃圾。不可焚烧垃圾由各乡镇按照就近的原则分别转运至县城区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和南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县住建局、县公用局
(二)强化政府主导,推行全域垃圾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县、乡镇(城市社区)、村(社区)三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围绕“人、车、站、队、费、网、评、奖”八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管理考核措施。
1.“人”即动员人人参与。(1)发挥党员干部引领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双报到”制度,每周到指定社区报到,示范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治理。(2)发挥保洁员骨干作用。各乡镇、城市社区以村社、街道为单位,整合现有公益岗人员,按照每个自然村(社区)至少1人的标准配备保洁员,适当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常态化开展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年终进行考核。(3)发挥志愿者的服务作用。各乡镇及城市社区组织青年志愿者、党员先锋队、巾帼队、网格员队伍等力量,每月开展1次集中整治活动,对辖区内“三边一部一街”进行清理,真正做到“五清”(门店庭院清、房前屋后清、沿路沿线清、田间地头清、河塘沟渠清)。(4)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采取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居民群众发挥主人翁意识,落实“门前六包”制度,实现庭院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2.“车”即配备清运车辆。立足地理区位条件,科学布局生活垃圾收集点。清点整合历年项目配备的垃圾收集转运车辆,逐年合理配备压缩式垃圾转运车辆及与之相配套的垃圾收集箱。增加农村保洁员手推式或电动式小型垃圾收集车数量,按照既定的收集区域、路线、时段每天进行多频次、规律性收集转运,确保区域内垃圾有序转运。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县住建局、县公用局
3.“站”即强化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填埋场运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运行主体职责,进一步加强垃圾中转站及填埋场的运行管理,持续推动常态化运行、规范化管理,及时排除设施设备故障,确保设施设备全年、全天候、全时段正常运行,增强垃圾处理效能。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用局
4.“队”即组建环卫工作队。确定专门机构,明确1名领导负责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配备2至3名环卫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和保洁队伍管理,做好乡镇区域街道、集市环卫保洁和村级垃圾治理考核工作;村级垃圾治理工作队配备1名管理人员,可由村干部兼任,负责村级保洁人员的考核及群众宣传动员。各村社要用好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村社内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公共区域清扫工作。各乡镇和村社应划定环卫保洁责任区域、制定环卫保洁标准,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每个村至少建立1处环境卫生评比专栏,按照“周检查、月评比、季通报”的要求,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
5.“费”即落实垃圾处理经费。县财政每年要将垃圾处理工作经费(乡镇分拣收集垃圾费用、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城乡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同时,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治理效果显著的乡镇进行奖励,进一步调动镇村干部及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6.“网”即实行网格管理。将全县辖区划分片区,实行网格管理。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网格长,对全县全域垃圾处置工作负总责,统筹抓好网格化管理工作。(1)城区网格。县公用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一级网格长,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县城区内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城市社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长,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城区环卫工人、社区保洁员、公益性岗位和志愿者担任三级网格员,对辖区内生活垃圾进行全天候保洁。(2)镇村网格。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一级网格长,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置工作负总责,统筹抓好网格化管理工作;乡镇包村或分管领导担任二级网格长,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村社干部担任三级网格长,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村级保洁员及公益岗人员担任四级网格员,对辖区内生活垃圾进行常态化清扫。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县公用局
7.“评”即严格督查考评。将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全环节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范围,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设立“红黑榜”“曝光台”。县级每半年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乡镇每季度对村级环卫日常化保洁进行考评;村级(社区)每月对“六无”(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垃圾裸露、无污水乱流、无杂物漂浮、无白色污染)及“门前六包”(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柴草粪土堆放有序、垃圾污水倾倒规范、屋面墙面整洁美观、绿化苗木管护经常、庭院环境干净整洁)进行考评。各级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形成定期督查、逐级考核、社会监督的责任体系。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县住建局
8.“奖”即严格实施奖补。县级设立“绿水青山全域无垃圾奖”,每半年考核1次,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分乡镇和县直单位两个层面按照考核排名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并颁发奖牌。各乡镇要鼓励各村建立环境卫生积分超市,优化完善奖励制度,按照评比结果,定期公开公示,及时兑现奖励,提高群众参与环境卫生保洁的积极性。若获市级“绿水青山全域无垃圾奖”以奖代补资金,按照考核名次予以奖励。各乡镇和公用局要加大工作力度,每日收集转运村社、小区生活垃圾,按照《庄浪县纳入焚烧发电范围生活垃圾任务表》(附件2)分解的任务,完成每日垃圾收集转运量。县公用局负责安排专人,每日统计各乡镇运往发电厂可焚烧垃圾量,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多奖少补”的原则,加大对乡镇的考核,对于完成每日垃圾转运任务的,年终予以奖励,完不成每日垃圾转运任务的,按照每吨70元的标准予以扣除相关费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公用局
(三)统一规划布局,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1.配全完善转运设施设备。综合考虑人口、垃圾产生量、群众生活习惯、人员流动、季节特点等因素,统筹确定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购置配备计划,重点考虑健全完善较为薄弱的村社一级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以“就近收集、全部转运、统一处理、逐年配齐”的原则分年度逐步为村社一级配全垃圾转运车辆、垃圾箱(斗)、清理工具等设施设备,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多渠道积极争取资金予以保障。
垃圾收集转运车辆配置:原则上每个村配备2辆三轮电动车,每个村民小组配备1辆手推车,负责将村内每组每户垃圾收集到垃圾箱(斗);乡镇按每3个村至少配备1辆与现有垃圾箱(斗)相配套的垃圾转运车辆,负责将各村垃圾收运到垃圾中转站。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计划为18个乡镇配备垃圾车90辆、手推车1521辆、三轮电瓶车586辆。
垃圾箱(斗)配置:原则上每个村民小组或集中居住点必须配置2-5个垃圾箱(斗),分散居住地农户产生的垃圾由专人收集转运至村(社区)垃圾箱(斗)。垃圾箱(斗)要选址得当、样式统一、密闭带盖,原则上要消除露天垃圾池。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计划为18个乡镇配备压缩车装卸式垃圾斗2325个、密闭式垃圾箱2496个。
分类垃圾箱配置:分类垃圾箱分年度逐年配齐,2026年为部分乡(镇)政府所在街道和中心村配备,2027年为新农村、易地扶贫搬迁村和居住相对比较集中村配备,后续逐年为分散居住的行政村配备。乡镇中心主干道按每 100-200米配置1个密闭式的三分类垃圾收集箱,农户按照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配备两分类垃圾收集箱,在分类垃圾箱未配置到位前,由乡镇引导农户设置一篓一背篼进行分类投放。城市社区、县公用局负责住宅小区分类垃圾箱配备并引导居民实施垃圾分类。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计划为全县18个乡镇配备分类垃圾箱3218个。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县公用局
2.补齐收集转运设施短板。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各级各类资金,分年度将韩店、阳川2个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站改造为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南湖、朱店、万泉、岳堡4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备水平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12套、可卸式垃圾车6辆、吸污车3辆、高压清洗机6台、喷淋除臭设备6套。建成后6个乡镇负责将各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到中转站压缩后,由县公用局转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6个乡镇、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用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3.推行区域垃圾协同处理。按照“全县统筹、部门协同、乡镇联动、就近处理、闭环管理”的总体原则,以县城区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南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为核心,串联起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全面推动城乡垃圾协同处理。县公用局负责将城区和乡镇中转站压缩后生活垃圾转运至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实现全域协同处置,持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用局
4.逐步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结合“智慧庄浪”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一体化在线监控。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用局
(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回收利用资源化
1.加强技术改造,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按照实际需求,推动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向建筑垃圾填埋场转型。对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回挖焚烧处理后转型。同时,坚持“谁生产、谁负责”,加强工程施工和运输环节管理,健全完善建筑垃圾依法核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规范收费标准,实行计量收费,处置建筑垃圾的主体获得县公用局核准后,将建筑垃圾转运到县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严厉打击乱倒、乱卸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建设项目进度,确保建成后提高我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公用局
2.加快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源头收运管理。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大力培育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市场和产业链条,实现餐厨垃圾收集由城区逐步向乡镇延伸,提升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县公用局要加大餐厨垃圾收运频次,坚持每天定时定点回收。同时加强源头管控,新建宾馆、饭店、餐饮街、学校校区等都必须按相关标准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县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公用局
3.加强政企合作,做好已封填埋场处置工作。按照“降低危害、变废为宝”的理念,对完成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全面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条件成熟的填埋场要积极与企业对接,制定生活垃圾回挖焚烧处理可行性方案和专项生态保护方案,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将已封场且填埋的生活垃圾进行回挖,统一运送焚烧。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回挖垃圾焚烧处理后转为应急备用垃圾填埋场或建筑垃圾填埋场,后续按照实际情况保留1座备用生活垃圾填埋场。
责任单位:南湖镇、县公用局
(五)完善投资体系,引进专业服务市场化模式。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导,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宽投融资渠道,按实际积极购买第三方服务,吸引社会资本采取多种模式全程参与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形成城乡环卫一体化。县公用局要牵头成立国有运营公司,负责将乡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后的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转用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用局、县财政局
(六)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立足各自实际,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不断提高辖区环保基础设施收集转运能力和前端分拣水平。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公用、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涉农、环保、东西部协作等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不断加大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补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用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城乡垃圾全域闭环处理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和运送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强化垃圾闭环处理,压紧靠实村社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确保任务具体到点、责任具体到人。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三)定期督查考核。采取综合督查、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建立每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曝光”的“三个一”督查推进机制,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工作落实和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督促改进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电视台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焚烧发电的生态效应和经济价值,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认同感。结合开展农村“最美人物”“最美家庭”“十美户”“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清洁村庄、人人参与”环保价值观,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垃圾闭环处理的自觉性、积极性,营造城乡联动一体化良好氛围。
附件:1.庄浪县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工作专班
2.庄浪县纳入焚烧发电范围生活垃圾任务表
3.庄浪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所需费用测算表
附件1
庄浪县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工作专班
组 长:李安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怀鹏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靳珍军 县发改局局长
李海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李军书 县教育局局长
白启宏 县工信局局长
李晓鹏 县交运局局长
牛 煜 县水务局局长
薛拴成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向京 县商务局局长
刘晓东 县文旅局局长
柳小强 县卫健局局长
靳 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选良 县公用局局长
陈学林 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局长
王少强 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
李顺意 水洛镇镇长
王明珠 南湖镇镇长
郝红霞 朱店镇镇长
郭 翔 万泉镇镇长
苏立君 韩店镇镇长
韩贤平 卧龙镇镇长
苏 越 阳川镇镇长
文红伟 盘安镇镇长
马库和 大庄镇镇长
何玉柱 通化镇镇长
张 荣 永宁镇镇长
李鲜鹏 良邑镇镇长
王彤彤 岳堡镇镇长
马平原 柳梁镇镇长
李 伟 南坪镇镇长
张智瀛 杨河乡乡长
李亚辉 赵墩乡乡长
孔强强 郑河乡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杨怀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成员如有工作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接替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关于印发庄浪县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2. 庄政办发6号附件2.xls
3. 庄政办发6号附件3.xls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庄浪县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