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502008
  •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防治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4-22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5〕22号
  • 发布日期:2025-05-07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为全面做好全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和2025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制订本方案。
  • 内容概述:为全面做好全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和2025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制订本方案。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5-05-0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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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庄浪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庄浪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和2025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制订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我县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生态植被稀少,沟壑纵横,地表土质疏松,雨水渗漏、黄土湿陷严重,加之地质条件复杂,降雨集中,全县境内微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1:5万风险调查和综合遥感识别核查,排查圈定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245处,(崩塌45处,滑坡167处,泥石流33处),按险情等级划分,特大型6处、大型21处、中型134处、小型84处,其中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39处,分布在14个乡镇,涉及39个行政村48个社,威胁群众2543户11998人,威胁财产30359万元,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隐患点15处。

(一)永宁镇:苏家老庄村潜在滑坡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威胁群众52户210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汛期值班值守;2.分批分期搬迁;3.疏通水路,防止雨水回灌。 

(二)大庄镇:下王村一社、连王村一三四社、老山沟村二社、小湾村二三社属滑坡、地面塌陷易发区,预测受威胁群众151户697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2.保护好隐患区域植被;3.防止人为因素诱发滑坡;4.做好汛期值班值守。

(三)郑河乡:龙湾村一社、史洼村四社、卢洼村二社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威胁群众202户819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2.加强观测,及时做好隐患区群众撤离,及早做好安置准备工作;3.做好汛期值班。

(四)水洛镇:崖王村三社、胡沟村三社、陈洞村九社、吊沟村三社、柳咀村三社以及新光村二、三社(不稳定斜坡治理区),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威胁群众1025户4763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2.做好汛期值班,加强巡查与观测;3.分期分批搬迁隐患区内住户;4.对滑坡区出现的裂缝及时回填,防止雨水回灌;5.保护好隐患区植被。

(五)赵墩乡:井沟村四社、裴堡村八社、孙庙村三社、关道村一社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威胁群众75户363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监测,并对裂缝夯实回填,防止雨水重新渗灌。2.保护好滑坡区植被;3.严禁在滑坡前缘进行大规模的人类生产活动,防止破坏滑坡体的稳定性。

(六)万泉镇:东山村一社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威胁群众37户158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2.对滑坡区裂缝及时回填,防止雨水回灌;3.做好汛期值班。

(七)朱店镇:朱河村八社、柳李村三四社、柳窑村三社、牛咀村一社、高庙村八社、王坪村一社、东街村六社(贾家沟泥石流治理区)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威胁群众438户2001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值班监测;2.疏通水路,防止雨水回灌。

(八)南坪镇:唐山村一、二社属滑坡危险区,预测受威胁群众23户106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2.疏通水路,防止雨水回灌;3.保护好滑坡区植被。 

(九)良邑镇:黑龙沟村一社、陈家山一社、杨家大坪村二社,杨李湾村二社,陈岔村五社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威胁群众65户327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2.疏通水路,防止雨水回灌;3.保护好滑坡区植被;4.做好汛期值班观测。 

(十)阳川镇:王塬村四、五社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威胁群众57户300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监测;2.对裂缝夯实回填,防止雨水重新渗灌。

(十一)韩店镇:聂坪村一、二社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灾群众234户1400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监测;2.对裂缝和塌陷区夯实回填,防止雨水重新渗灌;3.对村庄两侧水路进行改道,并修筑混凝土排水渠。如条件许可,应考虑组织隐患点群众搬迁。

(十二)盘安镇:盘安镇王上村三社、刘陈村三社属滑坡、地裂缝易发区,预测受灾群众21户112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监测;2.对裂缝和塌陷区夯实回填,防止雨水重新渗灌;3.对村庄两侧水路进行改道,并修筑混凝土排水渠。 

(十三)杨河乡:杨河乡杨河村二社属地裂缝发育区,预测受灾群众112户550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监测;2.对裂缝和塌陷区夯实回填,防止雨水重新渗灌;3.对村庄两侧水路进行改道,并修筑混凝土排水渠。

(十四)卧龙镇:张余村一社、马沟村一社属滑坡易发区,预测受灾群众51户192人。应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监测;2.对村庄两侧水路进行改道,并修筑混凝土排水渠。

二、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全面分析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综合考虑降雨趋势、历史灾害分布、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影响因素。根据市气象局气候预测资料,2024年年降水量540.5毫米,其中7月降水量138.7毫米,9月降水量100.1毫米,预计2025年全县汛期降水量接近常年,其中4-5月降水接近常年,6月降水偏少或接近常年,7-9月降水略偏多1成左右。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分布密度和稳定性等基础信息,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高发期为7-9月,主要防范由强降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隐患区域,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二)精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进一步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汛期三查制度,按照“坡到顶、沟到头”的原则,突出山地沟道等风险区域,聚焦人口密集区、医院、学校、景区、公(铁)路沿线、在建工程营地等重点区域,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新增隐患点,要抓紧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入库,动态研判发展趋势,落实防灾预案,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要全面完成2025年度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水洛镇、盘安镇1:1万精细调查工作,查明孕灾地质条件,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实现调查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         

(三)健全各项制度。一是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分管领导和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24小时开通手机,随时保持通讯联络。二是险情巡查制度,骨干监测人员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动物异常、地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同时对隐患点上设置的简易观测装置(木桩或钢钉)进行定期观测和记录;三是灾情速报制度,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前兆或异常,在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并迅速转移群众,尽快将紧急情况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落实预警预报措施。一是简易观测措施,在被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地面开裂的两侧采用钢卷尺进行裂距观测(每天6时、18时监测)并做好记录,11时、20时将数据交镇长审核签字后报县自然资源局分析处理,为地灾发展趋势观测预报和防治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二是灾前报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处于临灾状态时,由报警人不断敲锣鸣警;三是紧急避让措施,紧急情况出现后,选择附近的安全地带作为临时避难场地,制定两条以上的安全疏导路线对群众进行撤离疏导,同时明确相关单位有组织、有计划的将涉灾居民和财产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群测群防专群结合。进一步强化各(乡)镇群测群防责任,细化群测群防网格管理,将村社、社区等最小化行政单位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推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APP应用建成“群测群防+网格管理员+乡(镇)+县(市、区)”四级新型群测群防网格体系。综合提升“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防治能力,218处监测预警设备并网运行,切实提高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专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靠实专业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充分利用“甘肃省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的科技手段分析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发生机制、威胁范围,及时有效发布预警信息对有效预警迅速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全力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避险搬迁项目建设。各乡镇要积极衔接争取国家级和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是抓好2025年平凉市庄浪县郑河乡下寨村四社滑坡治理工程实施工作,2024年市发改委下达的4个增发国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收尾及市级竣工验收。二是完成2025年我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经县级组织摸底、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调查评估、县级政府认定、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省自然资源厅复核,我县确定2025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167户663人,其中,卧龙镇2村4社123户482人,永宁镇1村1社44户181人,修建集中安置区2处,安置院道167 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防治责任。各乡镇、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力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村、社四级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山体滑坡、地裂等灾害现场勘测,圈定隐患重点,树立明显标志,制定应急预案,实行“一点一案”制度,编制演练和宣传教育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做到组织领导、人员配备、防治责任、安全保障“四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技术保障、高效运作的防灾应急工作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专业技术支撑体系,与国有地勘单位签订技术支撑协议,科学调配技术力量,为地质灾害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撑,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应急管理局指导全县地质灾害减灾救灾工作,组织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负责重要交通干线。农业农村局负责所辖农田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水务局负责加强小流域和泥石流河道、沟道的治理,组织开展山洪灾害和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文旅局负责所辖旅游景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区(幼儿园)校区边坡地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卫健局负责医院场所边坡地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住建局负责临山地段小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自然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地震局负责地震风险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救援以及灾后恢复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与应急、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会商水情、雨情、灾情,科学研判地质灾害总体趋势和险情灾情,共享数据信息,加强协调联动,完善预警系统,提升精细化预警水平。各职责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靠实工程建设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高效开展防治工作。县财政局要按照《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安排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全力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监测预警、应急调查、抢险救灾、群测群防等必需工作、业务经费,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多元化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用足用好现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种灵活有效的资金措施渠道,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良性机制。按照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分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 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所辖区责任部门组织治理;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经费。同时,各乡镇要积极引导居民对屋后的切坡实施削方降坡等工程治理措施,消除滑坡隐患。各地可在切坡建房等引发小型地质灾害简易治理、避灾旧宅基地复垦、废弃矿山复绿、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灾害隐患。 

(四)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提升执行力。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对隐患排查巡查、值班值守、监测预警、措施落实、资金使用等方面采取不定期、不通知、不预告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查找出的问题采取月通报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渎职失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避险自救能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地球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政信通平台等新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辨识预防、治理避让、自救互救等知识。要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公众参与意识,从而提高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附件:1.庄浪县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庄浪县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庄浪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4.庄浪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责任制度;

6.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制度;

7.地质灾害隐患消除责任制度;

8.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责任制度;

9.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

10.庄浪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表。

附件1

庄浪县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郭  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钧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晓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海军  县财政局局长

白启宏  县工信局局长

陈丁有    县教育局局长

田多牛  县民政局局长

李晓鹏   县住建局局长

李思静  县交运局局长

王耀东    县水务局局长

刘晓东  县文旅局局长

程铁柱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国珍  县地震局局长

王忠于  县气象局局长

杨海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荣杰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王晓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附件2

庄浪县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较大及: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速报要求

1.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乡(镇)政府应及时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县政府及时向市主管部门上报,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2.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乡(镇)政府应于3小时内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上报市主管部门。

3.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乡(镇)政府应于2小时内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同时越级上报市主管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上报省主管部门。

4.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乡(镇)政府应于1小时内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同时越级上报市主管部门和省主管部门,由省主管部门或委托市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三、速报内容

1.在24小时内提交的速报报告,应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灾害类型、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同时提出主管部门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位置(行政区),包括县、乡(镇)、村等;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9)今后防治工作建议。

附件3

庄浪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消除灾害隐患,降低灾害损失,制定庄浪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1.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选派汛期防灾专职值班人员,进行汛期灾害监测巡查,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2.在上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对辖区内防灾重点和主要危险区实行汛期防灾昼夜值班制度,加强对灾情的监测预报。

3.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地质灾害重点危险区进行登记、建卡、填写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将灾害监测防治任务逐级落实到乡(镇)、村、社及各灾害点专职监测员。防灾明白卡(两卡)要发放到防灾负责单位和受灾户(群众)手中。

4.对地质灾害专职监测人员要进行防灾知识培训和监测技术学习,使其对灾害的危险性作出初步判断,并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5.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及财产转移应急方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附件4

庄浪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为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变化和爆发时间,以便提前采取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专职或兼职观测员或巡查员,要注意当地的气象部门的短期预报,对圈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带)在1-3日内,雨量可能在8-10mm/10分钟或25-75mm/天时,应进行预警、预报。

2.地表形变明显时,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根据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监测和报警。

3.对于特殊的地质灾害泥石流,当其冲断警戒线或界桩时,要立即报警,同时采取避让措施,组织危险区居民有序的撤离现场。

4.预警通讯可采用广播、警报器、喊话器和敲锣等方式报警,必须有两种设施可以利用。同时在危险区、危险点应保证有线或无线通讯设施有一种完好。

5.汛期要组织技术人员对重点危险区(带)进行巡回检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发生灾害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逐级上报灾情的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协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调查,采取必要应急措施以防灾害的进一步扩大。

6.为明确各级职责,凡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附件5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责任制度

为了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 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效依据,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内容包括:领导是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是否到位,监测人员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采取有效的监测方法,监测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发放“两卡”, 防治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预警信号和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紧急 避险路线和交通通讯设施准备情况,隐患点发展趋势等。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实行市、县、乡(镇)、村四级责任制。

4.各乡(镇)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各乡(镇)巡查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开展巡查。

5.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般每年不 得少于三次,定期巡查应在5月前完成,汛期巡查根据情况定期 或不定期进行。

6.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必须建立台帐,每次巡查必须有书面记录 。

7.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应加强对监测人员的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附件6

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管理,靠实各级 监测责任,做好隐患点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降低灾害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 本级地质灾害隐患点负责人,建立健全本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 群防网络体系。

2.县自然资源局要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掌握隐患点的分布特征,监督隐患点监测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设立警示牌、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

3.各乡(镇)要定期收集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情况,根据隐患点变化趋势向乡(镇)政府提出预防建议,并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4.村级责任人要根据隐患点具体情况,确定各隐患点的监 测人员,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

5.监测人员要对负责的隐患点进行定点监测、定时巡查,并做好记录;定时向村委会、乡(镇)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报告监测、巡查情况;在收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或出现灾(险)情时,果断做出判断,发出预警信号,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和提前避让;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发放“两卡”。

6.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地质灾害重点危险区进行登记和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将灾害监测防治任务逐级落实到位。

附件7

地质灾害隐患消除责任制度

为了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 受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1.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台账必须包含灾害类型、规模、受威胁人数、受威胁财产等基本信息,并参照每次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结果及时更新隐患点的基本信息。

2.各乡镇在对地裂缝、滑坡体进行监测预报的同时,要组织人员疏通水路,对地裂缝进行夯填,对滑坡体采取削坡、清除等措施,并对受威胁的住户要制定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

3.对经专家评估确认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要积极衔接,申报项目,争取省上或国家的资金扶持,以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4.对危害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鼓励个人或民间组织进 行治理,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治理的费用可从矿山环境保证 金中列支。

附件8

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责任制度

为及时科学有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机构改革职能划定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配合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落实。

1.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分为I级(特别重大级)、 Ⅱ级(重大)、Ⅲ级(较重)、Ⅳ级(一般) :

I级(特别重大):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 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江河支流被阻断,严 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Ⅱ级(重大):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受地质灾害威胁, 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造成铁路繁忙干线、高速路网公路 中断,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Ⅲ级(较重)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 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Ⅳ级(一般):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平凉市《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灾情。

3.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遵循分级处置原则,根据突发地 质灾害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发生I、Ⅱ级地质灾害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在市级应急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Ⅲ级地质灾害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成员迅速到岗到位,做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及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事后,将应急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必要时,请求省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给予指导支援。

发生Ⅳ级地质灾害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成员迅速到岗到位,做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将灾情险情报告市、省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

4.需要市人民政府处置的突发地质灾害,由县应急指挥部 统一指挥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县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9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编号:

灾害基本情况

灾 害  位 置

类型及  其规模

诱 发  因 素

威 胁  对 象

监测预报

监 测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测的主要迹象

监测的主要手段和方法

临灾预报 的判据

应急避险撤离

预定避  灾地点

预定疏散路线

预定报警信号

疏散命令 发布人

值班  电话

抢、排险单位、负责人

值班   电话

治安保卫单位、负责人

值班   电话

本卡发放单位:

持卡单位或个人: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9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编号:

户主  姓名

家 庭  人 数

房屋     类别

灾害基本情况

家庭  住址

灾害类型

灾害规模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姓名

性别

年龄

灾害体与本住户的  位置关系

灾害诱发因素

本住户注意事项

监     测     预     警

监测人

联系  电话

撤离     路线

预警  信号

撤离与安置

安置单 位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预警信号发布人

联系电话

救 护  单 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卡发放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联系电话:

(盖章)

日  期:

附件:关于印发《庄浪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doc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 2025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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