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502009
- 主题分类:为民办实事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5-15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5〕25号
- 发布日期:2025-05-16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县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2025年县政府确定为民办实事10件,其中加快阳川上峡口水库建设、城镇新增就业与省列一致,为78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市列一致,4件工作不再制定实施方案。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县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025年县政府确定为民办实事10件,其中加快阳川上峡口水库建设、城镇新增就业与省列一致,为78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市列一致,4件工作不再制定实施方案。
《庄浪一中改扩建工程、三中和一小综合教学楼及中天花园B区、世纪花园C区配建幼儿园附属工程实施方案》《庄浪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抗震农房、改造安居花苑片区老旧小区实施方案》《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和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实施方案》《庄浪县集中供热项目实施方案》《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妇女“两癌”保险办理实施方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和输转务工人员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扛牢主体责任,细化推进方案,优化办理流程,积极争取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用地保障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撑为民实事项目早开快建。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核查督办,对配套资金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办理质量不高、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25年5月25日、7月1日、9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庄浪一中改扩建工程、三中和一小综合教学楼及中天花园B区、世纪花园C区配建幼儿园
附属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成庄浪一中改扩建工程及庄浪三中、庄浪一小综合教学楼,完成中天花园B区、世纪花园C区配建幼儿园装饰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全县新增学位630个、园位480个。
二、完成标准
庄浪一中改扩建工程年底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庄浪三中1#综合教学楼今年完成工程主体;庄浪一小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今年8月份建成投入使用;中天花园B区、世纪花园C区配建幼儿园装饰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今年8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全县新增学位630个、园位480个。
三、资金筹措
规划总投资1.56亿元。庄浪一中改扩建工程,总投资1.4亿元,已安排中省资金4126万元,积极申请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300万元,县级配套6574万元,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1.02亿元;庄浪三中1#综合教学楼,总投资2400万元,已安排中央薄改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636万元,县级配套974万元,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1920万元;庄浪一小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总投资3259万元,已安排中省资金2160万元,县级配套1099万元,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2560万元;中天花园B区、世纪花园C区配建幼儿园装饰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总投资934万元,已安排中省专项资金737万元,县级配套197万元,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934万元。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1-2月)。县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项目推进计划、任务清单和行事历,靠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2月底前向县政府完成备案。
2.审批阶段(2-3月)。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单位要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惠政策,启动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准备工作,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实施并联审批,3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批等工作。
3.实施阶段(4-10月)。健全包抓工作机制,各部门通力协作、加快推进,确保项目建设进度,10月底前达到进度要求。
4.验收阶段(11-12月)。11月开始,县教育局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整理资料,组织专人验收,12月底前向县政府上报总结报告。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郭 辉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县教育局要牵头负责,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辟项目“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程序和时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要强化项目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县教育局负责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强化管理程序,确保完成任务。严格遵循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落实全流程管控,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工程质量达标、财务管理透明、建设资料完备。同时,倒排工期,优化资源调配,推动项目如期竣工交付,尽早投入使用。
庄浪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庄浪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全楼为地上七层,地下一层,中间设有中庭,总建筑面积为10852.6㎡,设计托位150个,项目包含婴幼儿生活用房、托育服务用房、早期发展教育用房、优育咨询室、发育侧评室、康复干预室、亲子活动室、托育指导中心、技能实训室、管理用房、供应用房、膳食加工用房、设备用房及办公用房等。
二、完成标准
符合国家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满足婴幼儿活动、休息、卫生等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多种服务形式,满足家庭多样化需求。
三、资金筹措
工程估算总投资5392万元,其中4300万元为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1092万元为县级配套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4年3月—8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明确建设目标、内容与预算。
(二)立项审批(2024年8月—9月)。提交项目立项申请,获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批。进行场地规划设计,明确功能区划分与建设标准,编制详细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三)组织实施(2025年3月—2026年6月)。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场地建设,确保符合婴幼儿安全与健康标准,配备婴幼儿专用家具、教具、玩具等设备。安装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消防设施等安全设备。配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托育服务智能化管理。招聘具有专业资质的托育服务人员与保健医生,开展岗前培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
(四)验收总结(2026年6月—8月)。开展试运营,测试服务流程与设备运行情况,收集家长反馈,优化服务内容与流程。由项目专班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建设标准。验收内容包括硬件设施、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郭辉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六、保障措施
一要明确职责分工。县卫健局牵头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领导,实行项目包抓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要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严把工程质量。县卫健局、住建局要按照工程质量建设有关要求,督促施工方严格把控原材料、施工、设施设备等质量。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建筑主体、适老化建设、消防安全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评估把关,形成验收报告。项目资金待验收符合标准后,再予以支付。
四要强化督促指导。县卫健局要采取月调度的方式,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配套、运营管理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铺设供水管网24.3公里,有效推动全县供水设施提标升级。
二、资金筹措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洛河川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概算总投资2320.3万元,截至目前到位资金1481万元,其中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2.637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8.3625万元,后续剩余资金申请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三、实施步骤
第一季度:完成项目稳评、土地手续、初步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管道铺设11970米,完成投资1165.15万元。
第三季度:完成管道铺设7182米,完成投资694.09万元。
第四季度:完成管道铺设4787米,完成投资461.06万元。
四、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孟会明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水洛镇人民政府、良邑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是专班统筹压实责任。县水务局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统筹调配施工力量,实行“周调度、月督查”推进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各涉及乡镇负责施工环境保障及群众矛盾调处,动员群众参与管道铺设路线确认、施工质量监督,形成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多元筹措建设资金。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及地方债券等,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落实好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强化预算执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要求,定期公开资金流向,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全程质控筑牢底线。要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质量监管和监督审计,注重跟踪问效。制定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供水管网的建设、维护管理水平,促进农村饮水工程长效良性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新建、改建电网线路223公里,安装、利旧配电变压器44台,让群众用电放心更可靠。
二、建设内容
改造10千伏线路166.47千米,其中采用JKLYJ-10-150型导线架设线路111.65千米、采用JKLYJ-10-70型导线架设线路54.82千米。改造0.4千伏线路111.50千米,其中采用JKLYJ-1-150型导线架设线路5.47千米、采用JKLYJ-1-70型导线架设线路106.03千米。安装变压器44台,容量5790千伏安,其中新建100千伏安配变11台,新建200千伏安配变1台,小成套利旧配变32台。新建电能计量箱4391只,其中1表位单相电表箱3546只,2表位单相电表箱205只,4表位单相电表箱220只,1表位三相电表箱420只。新建10千伏开关27台,其中分段分支开关25台,联络开关2台,配套10千伏故障指示器27组。
三、资金筹措
庄浪县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4780万元,其中中央资本金956万元,占比20%,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银行贷款3824万元,占比80%。
四、实施进度
1.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庄浪县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合同签订和物资招标采购。
2.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庄浪县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开工资料的上报和审批工作。
2.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庄浪县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现场施工建设任务。
3.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庄浪县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消缺、验收、投运。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关 戬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专班推进实施。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以及工程时间节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建设。
二要强化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县供电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同时,设立专业监督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达标。
三要严控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进度。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任何质量问题。实行周汇报机制,跟踪项目进展,及时调整计划,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抗震农房、改造
安居花苑片区老旧小区实施方案
一、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一)目标任务
完成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67户。
(二)安置方式
全部采取集中安置。对卧龙镇张余村90户376人、马湾村33户106人、永宁镇阳洼村44户181人,依托中心村集中安置,修建卧龙镇张山村和永宁镇阳洼村集中安置区2处。
(三)建设标准
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有关标准建设,具备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设防措施,符合《住宅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四)完成标准
完成门窗安装,内外墙粉刷等基础装修,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由建设单位提供《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由县住建局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立交房台账,搬迁群众与乡镇、建设单位三方盖章签字后领取钥匙,搬迁入住时间以盖章、签字时间为准。
(五)资金安排
全面落实“10+5+N”资金筹措政策包,对搬迁户每户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共1670万元;坚持农户自愿原则,可为每户提供5万元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利息由省市县按8:1:1的比例贴息,贴息期限5年;市财政按照每户1万元设立奖补资金,共167万元,集中用于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六)实施步骤
1.确定对象(2025年1月—12月)。卧龙镇、永宁镇要根据2025年搬迁计划,精准掌握搬迁户数(人数)、家庭状况、经济条件、住房现状、安置方向、安置方式、拆旧意愿等基本情况,及时准确向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数据,形成年度搬迁对象数据库,确保不少一户、不漏一人。未经县市省三级认定的不得纳入搬迁范围。
2.规划建设(2025年1月—9月)。严格按照“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要求,科学合理规划选址,在用地过程中,鼓励迁入区搬迁安置用地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者通过县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落实安置用地。要强化要素保障,严把关键环节,加快工作进度,3月底前集中安置点土建工程必须开工。
3.搬迁安置(2025年1月—12月)。按照“建成一批、搬迁一批”的要求,加强统筹调度,加快工作进度,9月底完成全年搬迁工作任务的60%,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搬迁入住。
4.土地利用(2025年5月—12月)。各乡镇统筹推进迁出区房屋拆除、旧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占新腾旧”政策要求,2025年搬迁安置的,不得迟于2026年12月底前拆除旧房,并在搬迁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拆除前中后照片,未按期完成拆旧任务的,按程序收回补助资金,坚决杜绝“两头都占、两头都不稳”现象。搬迁户可通过改造安全区域原有旧房,形成集中连片统一管理的用于存放农机、化肥、农药和种子等生产资料的用房(每户控制在20平方米以内)。
5.总结评估(2026年1月底前)。按照自评总结、实地验收、综合评议、结果反馈等程序,聚焦主体责任落实、搬迁任务完成、后续扶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等内容,12月下旬完成乡级自验、2026年1月上旬完成县级初验,1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工作,市级总结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级备案。
(七)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郭辉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庄浪分局、林草中心、地震局、供电公司
实施单位:卧龙镇人民政府、永宁镇人民政府
(八)工作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相关乡镇负责具体落实搬迁工作各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方案。
二要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研究国家政策和省级方案标准,坚持目标导向、系统思维,明确时间节点,严密工作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救灾减灾生态补偿、乡村振兴、生态修复、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相关政策的切入点和契合点,打好“组合拳”,为搬迁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搬迁工作考核督查通报制度,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制度。针对资金清算、审计发现、会议通报、调研督导反馈的各类问题开展“回头看”,主要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反馈问题是否整改销号、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健全、旧房是否拆除、搬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等,通过倒逼责任落实。搬迁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监督。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借助报刊、广播、电视、自媒体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深入宣传报道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借鉴推广复制的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搬迁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搬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农房抗震改造
(一)目标任务
充分结合农户实际居住需求和意愿,计划对全县符合条件的215户有意愿、有能力,且仅有一套(院)安全性和抗震标准较低的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实施抗震改造,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
(二)改造范围
对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抗震标准较低的住房实施抗震改造。
(三)对象认定
县住建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认定提供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脱贫户情况;县民政局负责认定提供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情况。
(四)完成标准
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新建或加固改造等方式,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甘肃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等要求,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设防措施,保证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并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严禁利用补助资金,单独对房屋进行粉刷、装饰、揭瓦等与提升抗震性能无关的改造行为,严禁使用彩钢顶屋面。
(五)资金安排
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513万元。根据农户属性实施差异化补助,其中: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户均补助2.4万元;农村低保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户均补助2.1万元。
(六)实施步骤
1.组织动员(2—3月)。2月完成公示并进行抗震性能评估,3月开始动工建设。
2.施工建设(3—10月)。3月份开工建设,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3.工程验收(6—10月)。分阶段、分批次开展乡镇、县级竣工验收。
4.资金兑付(6—12月)。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兑付到农户。
5.资料完善(11—12月)。按照“一户一档”的管理制度,建立农房抗震改造分户纸质档案,同步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录入农房改造信息。
(七)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李安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措施
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住建局和各乡镇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月调度、季通报等制度,加强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各乡镇督促改造农户根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抗震结构示意图》或专业设计施工,确保早开工、早竣工、早使用。
二要加强补助资金监管。县住建局和各乡镇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综〔2023〕44号)有关规定,农房抗震改造执行先验收、后补助的资金拨付制度,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社保卡账户,防止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
三要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局和各乡镇强化农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各乡镇督促农户签订房屋建设安全施工合同,落实村社、建房户、施工队或建设工匠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加大农房抗震改造施工技术督查指导,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督促其整改,确保质量安全达到验收标准。
三、安居花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
(一)目标任务
对安居小区、安泰花苑2个小区13栋楼44个单元850户,总建筑面积6.46万㎡的老旧住宅楼进行改造。
(二)完成标准
1.基础配套完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管线全面更新改造,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运行,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管道畅通无堵塞,无积水问题。小区道路平整硬化,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设施完善:公共绿地重新补栽苗木、垃圾分类设施配置齐全,照明系统全覆盖,路灯、楼道灯完好率达100%。
3.房屋本体修缮完好:完成外墙、屋顶防水层修复,解决渗漏问题,加固危旧墙体、梁柱消除结构安全隐患,楼体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楼道内墙面粉刷翻新,单元门、楼梯扶手等公共设施修复或更换。
(三)资金筹措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99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县级配套资金。
(四)进度安排
5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6月中旬完成施工单位招投标,7月初争取开工建设,11月前竣工组织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李安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供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天然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六)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协调各相关单位把安居花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群众住房品质的重要抓手,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将安居花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完善落实措施,确保目标明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要加强资金监管。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标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专项专支,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和中心城区天然气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和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项目,具体建设范围为:东至苏坪大桥,南至南山根,西至迎宾桥,北至庄华路。项目建成后,共有12个物业小区8421户人口受益。
二、完成标准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自静宁县深沟乡深沟村中贵线13#阀室引出后,经静宁县深沟乡、李店镇、仁大镇,庄浪县万泉镇、朱店镇至董湾村门站。新建管道65km、6座阀室、2座门站及其仪控系统。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管网总长度42km。包括市政次高压、中压管网21km,小区庭院低压管网21km及其附属设施。
三、资金筹措
庄浪县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和庄浪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计总投资约为3.6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公司自有资金为30%,银行贷款为70%。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4年-2024年12月):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可研的编制、路由勘测、项目备案等。
2.审批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4月):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包含临时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3.实施阶段(2025年4月-2026年12月):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自静宁县深沟乡深沟村中贵线13#阀室引出后,经静宁县深沟乡、李店镇、仁大镇,庄浪县万泉镇、朱店镇至董湾村门站。新建管道65km、6座阀室、2座门站及其仪控系统。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管网总长度42km。包括市政次高压、中压管网21km,小区庭院低压管网21km及其附属设施。
4.验收阶段(2027年2月-2027年5月):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对场站验收。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李安稳
牵头单位:县公用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县公用局要履行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做好牵头组织及协调,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流程办理各项手续,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要加强项目监管。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用局等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和安全供气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妥善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点火通气工作。
三要保证工程质量。县公用局要对工程质量要进行跟踪、检查、监督、控制,保证施工质量,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容易形成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采取措施予以制止。要确保施工过程中避免环境污染,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大气污染。
庄浪县集中供热项目实施方案
一、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
(一)目标任务
建设内容分四部实施:一是完成徐碾村木材市场片区热源厂院坪硬化、厂区绿化、亮化、业务用房等附属设施;二是计划投资0.5亿元实施庄浪县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对庄浪县城区坤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台40吨锅炉省煤器、空气预热设备进行改造,新安装1台40蒸吨锅炉及其配套设备,并改造厂区内中控室、水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改造供热管网3.75千米,新建换热站4座;三是计划投资1.35亿完成山星、城区、东恒三家供热公司收购,并新建地下1层地上2层供热服务中心8497平方米,改造供热管网6.1千米;四是计划投资0.62亿完成2024年度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剩余建设内容,改造供热管网12.17千米,改造换热站8处。
(二)完成标准
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预计2025年10月底前竣工,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资料。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2.47亿元,其中:争取国家专项债券资金0.4亿元,超长期国债资金0.43亿元,计划银行贷款1.35亿元,其余资金为企业自筹。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1-3月)。县公用局、城投公司负责城区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前期选址,工程建设准备工作。
2.审批阶段(3-4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图纸审查、控制价编制审核工作。
3.实施阶段(4-10月)。完成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于2025年10月初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4.验收阶段(10-12月)。10月开始,由城投公司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整理资料,组织专人验收,形成验收记录。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李安稳
牵头单位:县公用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县城投公司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公用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进度、筹资金,积极衔接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城投公司要进一步细化节点任务目标,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气候节点对施工的干扰,把工作责任逐级细化分解,及早安排工作任务,不断优化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二要密切协作配合。城投公司要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施工计划和行事历,明确时限、进度、质量及标准要求,及时研究解决规划设计、项目用地、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各配合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加快工程项目审查审批进程,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公用局要协调各职能部门,督促城投公司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规划审批,协调财政、住建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调度等工作。项目建成后由城投公司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整理资料,组织工程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二、南湖集中供热站项目
(一)目标任务
在南湖镇北关村新建热源厂1座,主要安装一台40蒸吨链条锅炉及附属设备,配套建成附属建筑单体。
(二)完成标准
该项目由南湖镇完成立项前期工作后,全过程委托庄浪县惠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项目,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建设施工、后期验收等工作。
(三)资金筹措
工程总投资11999.80万元,争取国家债券资金9500万元,其中2024年争取债券资金7000万元,不足资金通过争取国、省投资、政府债券、惠民公司融资等多渠道解决。
(四)实施步骤
该项目由南湖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公用局指导,惠民公司负责建设,建成后由惠民公司管理运营。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李安稳
牵头单位:南湖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公用局、惠民热力公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具体联络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南湖镇集中供热项目。
(二)严格监督考核。集中供热项目工作专班要根据各推进阶段的具体任务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督促作用,对各工作阶段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或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按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中供热站项目,鼓励居民参与项目方案设计、施工监督和后续管理,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新建自然村(组)硬化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建自然村(组)硬化路、产业路硬化109公里,养护维修农村公路86公里,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1.7公里。
二、资金筹措
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产业路硬化109公里总投资7085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维修86公里总投资320万元,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1.7公里总投资760万元,通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行业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3月底前)。依据《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和《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等有关标准,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环保理念,坚决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地”三条红线,尽量利用原有道路进行改建,完成提级论证、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4—10月)。严格执行《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管理办法》等,落实建设质量管理责任终身制要求,抓好原材料进场、施工工艺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控制,邀请村民代表等参与质量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交运局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积极配合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做好每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的抽检和督导,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群众满意一条,10月底前全面完成当年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11—12月中旬)。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规定,11月中旬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并完成财务决算等;12月中旬前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四、重点工作
(一)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和《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等有关标准,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环保理念,坚决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地”三条红线,尽量利用原有道路进行改建。
(二)吸纳群众就近就业。按照省、市、县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要求,在村(组)道路硬化等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先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充分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本地群众和脱贫不稳定户务工就业,帮助群众增收。
(三)加强工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管理办法》等,落实建设质量管理责任终身制要求,抓好原材料进场、施工工艺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控制,邀请村民代表等参与质量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积极配合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做好每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的抽检和督导,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群众满意一条。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李 铭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
实施单位:有关乡镇、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六、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县交运局负责农村公路行业监管,协助各相关乡镇做好工程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和审计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和工作指导,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期有序推进。
二要加快建设进度。各相关乡镇要坚持“人盯项目,项目定人”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各参建单位把项目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三要严把验收质量。严格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工验收邀请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单位参加,对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工程、沿线设施及施工资料等进行严格检测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两癌”保险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适龄妇女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减轻患“两癌”(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后的经济负担,对全县7.2万名年龄在18—64周岁、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妇女(投保前已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等两种疾病的除外)办理“两癌”保险。
二、办理对象
全县7.2万名年龄在18—64周岁、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妇女。
三、补助标准
为民办实事,为符合条件的7.2万名年龄在18—64周岁、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妇女办理“两癌”保险,保险费用为20元/人。
四、资金筹措
需补助经费144万元,县财政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实际参保人数,按照既定流程足额拨付“两癌”保险办理所需资金,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透明,确保专款专用。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上旬)。各乡镇、城市社区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实施步骤。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两癌”保险政策、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做好保险进村入户宣传工作,提高妇女对“两癌”保险的知晓率和参保意愿。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7月底)。5月底完成年度任务的50%,各乡镇、城市社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妇女参保。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参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确保全县7.2万名符合条件的妇女应保尽保。
(三)总结评估阶段(8月至10月底)。8月至9月,各乡镇、城市社区及相关单位收集典型案例,了解参保妇女对“两癌”保险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改进措施。10月底前,完成总结评估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妇联,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六、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庄浪分公司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
七、工作职责
一要明确县妇联职责。县妇联作为牵头单位,统筹制定全县“两癌”保险办理方案,加强与各单位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进展,多渠道宣传保险政策、提升知晓率与参保积极性。
(二)落实配合单位职责。县财政局及时拨付“两癌”保险资金,监管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保险公司按合同规范流程,做好参保登记等工作,加强协作,宣传解释政策,提升服务质量。分析理赔情况,完善保险产品与服务,双方共同助力“两癌”保险工作推进。
(三)强化实施单位职责。各乡镇、城市社区作为实施主体,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以入户走访等形式宣传政策。做好信息收集、登记与审核,保证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定期向县妇联报送进展情况。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和输转务工人员
实施方案
一、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一)目标任务
全年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元。
(二)实施范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庄浪县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申请创业贷款男性年龄在18-57(含57)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52(含52)周岁之间。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贷款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指属于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企业上年度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申请创业贷款的创业项目除广告业、美容、桑拿、网吧、氧吧、娱乐业之外的其他微利项目均可申请。
贷款额度及期限: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申请人可按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的额度选择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完成标准
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实名制台账、财政贴息台账,以银行发放贷款、个人或企业接收贷款凭证为依据,足额发放到位。
(四)资金安排
充分应用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联合财政、金融等部门加大放款力度,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五)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3月底前县人社局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社区,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月度统计制度。
2.办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指标任务完成为止。
(六)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李安稳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
(七)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的实效性。充分利用“庄浪发布”“庄浪人社”“庄浪劳务”等新媒体平台,创新打造“应急大喇叭·人社微课堂”“直播带岗”等宣传载体,确保政策信息精准送达。定期组织送政策进商户、进农户、进企业活动,面对面解答疑问,让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真正深入人心。
二要简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全面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整合人社部门初审、担保机构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等环节,避免重复提交材料。推广“不来即享”服务,实现电子化审批,让创业者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贷款。
三要提高基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安全。建立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对上年到期还款率高的创业担保贷款,适当提高放大倍数。同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整合资格审核、贴息、贷款发放等数据,完善分类统计制度,强化考核与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输转务工人员10万余人次
(一)目标任务
年内组织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0万人次。
(二)实施范围
全县16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的城乡富余劳动力。
(三)资金安排
充分利用省、市、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济人等开展有组织输转,促进城乡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2月初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每月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调度督促,6月底前全面完成劳务输转目标任务。
2.动态管理。各乡镇对组织输转的务工人员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每月定期开展务工人员跟踪回访,做好务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工作。
3.检查验收。11月初,各乡镇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1月中旬,县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李安稳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转移就业专责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要坚持精准摸排,全覆盖推动劳务输转。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劳务专干、劳务信息员等工作力量,以村社为单位,采取逐村逐户、精准摸排、分类登记、全面覆盖的方法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意愿和需求,全面摸底统计并建立花名册台账,加大转移就业帮扶工作调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劳动力输转任务。
二是实现信息共享,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人社局要充分利用“人社直播带岗”“应急大喇叭·人社微课堂”、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招工信息,积极引导组织有意愿输转的务工人员到各乡镇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实现线上线下报名,确保为劳动力输转做好供需对接和岗位保障。
三要保障就业服务,组织化输转助力增收。县转移就业专责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联动,全面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人岗精准对接。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劳务信息员和劳务带头人作用,对外出劳动力按照务工地点进行筛选集中,扎实做好务工人员组织化输转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有意愿输转的富余劳动力应转尽转。
附件:关于印发2025年县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县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