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302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2-20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3〕10号
  • 发布日期:2023-02-24
  • 有  效  性:
  • 标       题: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02-2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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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023年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县政府向全县人民郑重承诺,继 续围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力措办惠及民生的“十 件实事”。为确保实事项目圆满完成,现将2023年十件实事项 目任务进行分解。各乡镇和有关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好“十 件实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既定的各项实事全部落实到位。

一要靠实工作责任。 县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各主办单 位是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明确包抓领导, 加强组织协调,层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任务落实到位。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实事的顺利完成。

二要密切协作配合。 各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行事 历,确定实施主体,明确时限、进度、质量及标准要求,及时研 究解决规划设计、项目用地、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各配合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协调联动 机制,确保实事按期完成。原则上所有实事在11月底前全面前完成,使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受益。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 实事的落实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 主办单位要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严格项 目实施程序,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实事办理质量。主办单位要每 月向县政府书面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县上将实事的落实情况作为 考核乡镇、部门工作的一个重点,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要严格考核,兑现奖罚。

附件:2023年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庄浪县西城九年制学校和第八幼儿园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义务教育布局结构,扩大城区义务教育资 源,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解决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城区校舍短 缺、 “大班额”和“入学难”问题,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城

市品位,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1.建成西城九年制学校,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820个(小学  1620个、初中1200个)。该项目占地84.76亩,总投资2.86 亿元,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在去年已完成工程主体的基础 上,2023年完成墙体填充、室内外粉刷、装饰装修、设备采购、附属工程等,计划今年秋季开学招生并投入使用。

2.建成县第八幼儿园,新增园位360个。该项目规划占地 11.98亩,总建筑面积5372平方米,总投资3200万元,新建三 层框架结构幼教综合楼1幢的基础上,同时完成室外活动场地、 大门、围墙、绿化硬化等附属工程,今年秋季开学招生并投入使用。

二、 资金筹措

西城九年制学校建设项目总投资28606万元,其中2023年 投资121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薄改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68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491万元。

第八幼儿园建设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其余为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三、 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 郭  辉

责任单位: 教育局

配合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四、 进度安排

庄浪县西城九年制学校和第八幼儿园建设项目2023年8月全面完工,今年秋季开学招生并投入使用。

五、 工作要求

一要优化工作流程。 实行项目包抓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 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教育局与发改局、 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按期开工

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要加强项目管理。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强化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标准,切实按规范 与程序实施,确保项目程序合法,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建设资料齐全,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庄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县医院东城区新院区搬迁及传染病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县医院东城 区新院区搬迁及传染病区建设进度,切实提升我县应对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能力,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住院难问题,为群众提 供良好的就医环境,进一步助推健康庄浪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庄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年内建成并达到规 范要求。县医院东城区新院区门急诊医技综合楼5月份达到搬迁 条件。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3月中旬开工建设,年底建成主体工程。

二、 资金筹措

庄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 7900万元,年内计划投资3000万元,通过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 金的办法解决。县医院东城区新院区搬迁及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总 投资1.5亿元,其中新院区搬迁工程5000万元,通过政府专项 债券资金及医院自筹资金解决,传染病区建设投资1亿元,通过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三、 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 郭 辉

责任单位: 卫健局

配合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四、 进度安排

庄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项目6月底前 完成主体,10月底前完成配套附属工程,年底投入使用。县医 院东城新院区搬迁项目4月底前完成工程装修和医疗设备安装, 5月份投入使用。传染病区建设项目3月份开工建设,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五、 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 实行项目包抓责任制和 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卫 健局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辟项目“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要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 管,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财务管理规范,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完成任务。 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标 准,切实按规范程序施工,确保项目程序合法,工程质量合格,建设资料齐全,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及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满足全县城乡居民用水需求,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保证 率,增加调蓄能力,有效缓解供需矛盾,建好民生水利工程,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年内完成全部输水管道安装工 程,隧洞工程开挖及一次衬砌、二次衬砌8.3公里,调蓄水池主体工程。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计划改造各级各类老旧供水管道42.28 公里,新建调蓄水池3座、各类检查井22座,配套二次消毒设 备(二氧化氯发生器)11套,巩固提升6个乡镇、18个行政村、2.8万人的供水保障水平,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 资金筹措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总投资7.38亿元,资金按三年 时间筹措,其中县政府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80%,共计5.88亿元 (水利专项9000万元,每年3000万元;发改、财政地方债4.2 亿元,每年1.4亿元;市级配套1500万元,每年500万元;县 级自筹6300万元,每年筹措2100万元),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筹措20%,共计1.5亿元,每年0.5亿元。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概算总投资1600万元,资金渠道为县级整合涉农资金。

三、 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 朱小勇

责任单位: 水务局

引洮二期配合单位: 水洛镇、卧龙镇、阳川镇、南坪镇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配合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朱店镇、卧龙镇、 盘安镇、阳川镇、大庄镇

四、 进度安排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 2月底隧洞工程开挖及一次衬 砌0.6公里;10月底完成输水管道安装44公里、隧洞工程二次 衬砌8.3公里,完成15万方调蓄水池主体工程;12月底完成调蓄水池附属工程,2024年7月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3月底完成初设、审查批复等前期工作,4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并开工建设,11 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五、 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落细工作。 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衔 接争取,多方筹措资金,水务局和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快建设进度。 紧扣时间节点,细化目标任务,健全完 善项目推进机制,从严落实项目法人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 各方责任,全过程加强施工质量管控,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三是加强运行管理。 秉承“三分建七分管”的工程建管理念, 组建运行管理单位并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尽快验收 移交,及时明晰产权,落实“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确保饮水保障工程建得成、管得好。

庄浪县2023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房 抗震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 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以及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决策 部署,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目标任务

(一)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根据省、市生态及地质灾 害避险搬迁工作要求,对全县地质灾害威胁区、地震灾害危险区、 河湖管理范围、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六大类进行全面摸排,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 原则,2023年全县共确定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对象182户733人,涉及4个乡镇5个行政村11个社。

(二)农房抗震改造。 结合农户实际居住需求和意愿,计划 对全县符合条件的155户(脱贫户、低保户、易返贫致贫户、分 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有意愿、有能 力,且仅有一套(院)安全性和抗震标准较低的农户房屋进行抗震改造,202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老旧小区改造。 改造6个老旧小区6栋楼187户,总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

二、 资金筹措

(一)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对搬迁户每户补助10万 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每户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每 户3万元。另外,财政贴息贷款每户5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省、市、县各级财政按8:1:1的比例 贴息,贴息期限5年。同时,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 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林草、住建、应急等部门各类政策资 金,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县金融办出台避险搬迁金融支持政策, 各级金融机构要推出“住房贷”等金融产品,贷款期限能长则长, 贷款利率能低则低,形成“7+3+5+N”资金筹措“政策包”,财政适当给予贴息贷款补贴。

(二)农房抗震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先改后验、  验后补助的方式,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补助、农户自筹的方式   解决,其中脱贫户、低保户、易返贫致贫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按照户均2.2万元标准补助;低保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   户均1.3万元标准补助。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农户。

      (三)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概算总投资561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省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三、 责任分工

(一)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责任领导:吕忠武、李继宗、朱小勇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地震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盘安镇、大庄镇、南坪镇、郑河乡

(二)农房抗震改造

责任领导:吕忠武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 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三)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领导: 吕忠武

牵头单位: 住建局

配合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执法局、公用局、城市社区、电力公司

四、 进度安排

(一)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3月份全面开工,9月底完成搬迁安置任务,11月初进行验收。

(二)农房抗震改造。 3月份全面开工,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老旧小区改造。 3月底完成项目可研、初设,5月底 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6月开工建设,12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 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房抗震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群众住房品质的重要抓手,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将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 迁、农房抗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与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等工作 紧密结合,因地制宜,细化措施,确保目标明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 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标准,进一步加 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 用、专项专支,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庄浪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城区路网体系,提升区域道路畅通能力,加快 推进城市更新交通畅通和基础设施攻坚行动,改善和提高城区居 民生活条件,创造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一)北滨河路西延伸工程。北滨河路西延段东起城区污水处 理厂,西至垃圾焚烧站,长2071米,宽3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热力、通讯、照明、绿化及附属工程。

(二)东大街改造工程。 东大街西起文昌街,东起北新三路, 长1932米,宽3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 热力、通讯、燃气、照明、绿化、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

(三)北滨河路东延伸段整治工程。 该工程西起职教中心, 向东延伸800米,宽12米。主要对起点处整治,同时完成路面硬化及绿化。

(四)南河北路东延伸工程(丰源居至南坪大桥段)。道路  长2200米,红线宽度29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热力、照明、绿化、道路附属、护栏安装及交通配套设施工程等。

       二 、资金筹措

       ( 一)北滨河路西延伸工程总投资1 . 1亿元(其中工程费7457万元、拆迁费3200万元,不含前期费及其他费用),该项目采用PPP 模式实施。

(二)东大街改造工程总投资9338万元(其中工程费7252 万元、拆迁费2086万元,不含前期费及其他费用),该项目采用 PPP 模式实施。

       (三)北滨河路东延伸段整治工程总投资149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省投资及县级财政自筹。

       (四)南河北路东延伸工程(丰源居至南坪大桥段)总投资8582.6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三、 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 吕忠武

责任单位: 住建局、城投公司

配合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水洛镇、南坪镇

四、 进度安排

(一)北滨河路西延伸工程。 3月上旬完成PPP项目入库, 6月份完成招投标,8月份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对已征收的土地 进行路基处理,11月份完成管网敷设及路基处理。2024年5月 完成路基结构层、路缘石、路面铺油及人行道铺砌,7月份完成附属设施施工,8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东大街改造工程。 3月上旬完成PPP项目入库,6月 份完成招投标,8月份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对已征收的土地进行路基处理,11月份完成管网敷设及路基处理。2024年5月完成路基结构层、路缘石、路面铺油及人行道铺砌,7月份完成附属设施施工,8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北滨河路东延伸段整治工程。 3月底前完成初设等前 期工作;4月底前开工建设;8月份完成路基处理及管网敷设,10 月份完成路基结构层、路缘石、路面铺油及人行道铺砌,11月份完成附属设施施工,12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四)南河北路东延伸工程。 该工程为续建项目,5月底前 完成管网敷设,6月份完成路基施工,7月中旬完成路面铺油,8月中旬完成设备安装,9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 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 组织领导,积极定期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 逐级细化分解工作责任,优化施工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二是密切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行事 历,明确时限、进度、质量及标准要求,及时研究解决规划设计、 项目用地、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各配合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实事按期完成。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 要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 督机制,严格项目实施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实事办理质量。 县上将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一个重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年底严格考核,兑现奖罚。

庄浪县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城区供热质量,有效缓解供热矛盾,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在新建热源厂安装100蒸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台,并建 设风机房、变配电室、烟囱、渣库、煤库、破碎楼等附属设施; 沿新徐路敷设供热管网4178米,在安泰花苑、水洛镇政府等中心节点配套建设换热站5座。

二、 资金筹措

该项目估算投资5.37亿元,计划分三期建设, 一期计划投 资2.2亿元,目前已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不足资金由县城投公司通过其他渠道筹措。

三、 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 吕忠武

责任单位: 公用局

配合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洛镇、城投公司

四、 进度安排

4月底前完成锅炉基础、锅炉房土建及供热管道施工;6月 底前完成2台100蒸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安装,7月底前完成风机房、变配电室、烟囱、渣库、煤库、破碎楼等附属设施建设安装,完成安泰花苑、水洛镇政府等处5座换热站建设及设备安 装;9月底前完成管网注水打压,10月上旬进行锅炉点火,进行联合试运行。

五、 工作要求

一要靠实工作责任。 成立项目建设专班,制定行事历,倒排 工期,挂图作战,认真做好质量、安全、进度管控,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各类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要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狠抓项目源头控制,将项目监管纳入项目建设全过程,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做到全程跟踪监管。

三要加强供热监管。 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公用局要 充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运行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供热设施安全、高效运行,切实提高供热质量。

庄浪县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等交通 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要求,为持 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不断提升交通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建成自然村组硬化路101公里,特色优势产业路配套设施 16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7公里,改造危旧桥3座。

二、 资金筹措

自然村组硬化路总投资6565万元,特色优势产业路配套项 目总投资2400万元,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总投资799万  元,危旧桥改造项目投资350万元,全部通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行业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方式筹措。

三、 进度安排

2023年3月底开工建设,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四、 重点工作

(一)严格执行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甘肃省农村公路工程技 术标准》 (DB62T2934-2018) 和《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 设技术指南》等有关标准,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环保理念,坚决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地”三条红线,尽量利用原有道路进行改建。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控。 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  办法》,落实建设质量管理责任终身制要求,抓好原材料进场、 施工工艺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控制,邀请村民代表等参与质量 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 积极配合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做好每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的抽检和督导,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群众满意一条。

(三)带动群众就近就业。 按照省、市、县关于在农业农村基 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要求,在村组道路等项目建 设过程中,优先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优先选用项目所在地的 砂石材料,优先租用本地群众和脱贫不稳定户的机械设备,充分 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本地群众和脱贫不稳定户务工就业,帮助群众增收。

(四)严格工程质量验收。 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县交运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 财政局等单位做好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对路基、路面、 桥涵、防护工程、沿线设施等进行严格检测验收,并出具检测报  告,注重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检测验收。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五)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严格落实《平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 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1)6号)和《平凉市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平交发(2021)103号)相关要求,加快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常态化,加强自然村组道路管养工作,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五、 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王  璟

责任单位:交运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地道站

六、 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把自然村组通 硬化路、特色优势产业路配套项目、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旧桥 改造等项目建设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来抓。充分发挥乡镇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的主体作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做到任务 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 局和县审计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和工作指导,确保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等项目按期有序推进。

二要加快建设进度。 坚持“人盯项目,项目定人”的工作机 制,强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各参建单位把项目建 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三要狠抓质量管控。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规定,加强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交竣工验收工作。交运局要加强项目监督调度,将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纳入全县“四好”农村路年终检查 考核,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交运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 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确保项目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

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对3500名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妇女开展“两癌”检查

(一)目标任务

采取自愿原则,为全县3500名未参加过2020—2022年为民 办实事“两癌”检查的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及农村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

(二)执行范围

全县18个乡镇及城市社区。

(三)项目内容

1. 检查对象:全县3500名未参加过2020—2022年为民办实 事“两癌”检查的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及农村妇女。低保、 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等单位无法提供体 检的城镇低收入妇女均可参加。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2. 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 HPV 检测、 阴道镜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  床检查、乳腺彩色B 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 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  2月)。 制定工作方案,下达任务数。各乡镇、城市社区制定本单位具体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细化任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3  5月)。 对承担妇女“两癌”检 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资料。

(三)评估检查阶段(6  10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对 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五)资金管理

为民办实事城镇低收入妇女、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 务3500人,  “两癌”检查费用为120元/人,按照省市县5:2: 3的比例分担,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1万元,市级财政配套8.4  万元,县财政配套12.6万元,县财政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县妇幼保健院要定期向县卫健 局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县妇联、卫健局审核批准后,由县财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六)项目监督和检查

1.县乡村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2.县政府妇儿工委对检查机构及各乡镇、城市社区进行不定 期检查,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 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

(七)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 关戬

牵头单位: 县政府妇儿工委

协作单位: 妇联、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

实施单位: 各乡镇、城市社区

(八)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管理。 县政府妇儿工委总牵头负责。县政府妇儿 工委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 工作;县妇联协调指导乡镇(城市社区)妇联对辖区内符合条件 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 并动员初筛阳性对象到检查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诊;县卫健局负责 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 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配套 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提供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名单,由县妇联汇总提供至检查医院。

2. 确保工作质量。 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  工作方案。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  符合条件的妇女在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  返乡期间组织检查。县妇幼保健院要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 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同时,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  料,做好保密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将完成检查人数、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运行情况,于每月23日前向县妇儿工委办进行报送,直至项目完成。

3. 严格质量控制。 卫健局要定期组织对县妇幼保健院执行  “两癌”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 提出改进措施。采用PCR 检测方法进行HPV 检测时,应当遵循《医 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4. 强化资金监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 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财政、 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 用专项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庄浪县2023年城镇低收入妇女暨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分解计划表

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任务分解计划表

乡镇(社区)

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计

划检查人数(人)

33-64岁农村妇女计划

检查人数(人)

小计(人)

合计(人)

城市社区

100


100

3500

水洛镇


329

329

南湖镇


191

191

朱店镇


312

312

万泉镇


236

236

韩店镇


187

187

卧龙镇


236

236

阳川镇


205

205

盘安镇


227

227

大庄镇


151

151

通化镇


187

187

永宁镇


142

142

良邑镇


178

178

岳堡镇


116

116

柳梁镇


191

191

南坪镇


178

178

杨河乡


116

116

赵墩乡


120

120

郑河乡


98

98

二、 为18-64周岁符合条件的城乡妇女办理“两癌”保险。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7.2万名年龄在18—64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或者劳动的城乡妇女(投保前已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等两种疾病的除外)办理“两癌”保险。

(二)进度安排

5月中旬各乡镇、城市社区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业务培训, 做好保险进村入户宣传。5月底完成年度任务的50%,7月底前 完成年度任务,10月底前收集典型案例以及参保人员反馈问题,进行总结评估。

(三)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 关  戬

责任单位: 县妇联

实施单位: 各乡镇、城市社区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城市社区和承保单位要充分运用 门户网站、短信平台、手机APP 等平台,大力宣传卫生保健、“两 癌”防治、  “两癌”保险等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妇女群众普受惠得实惠。

2. 提升服务质量。 在办理妇女“两癌”保险时,将保险意义、 责任和保障范围向群众讲明白讲透彻,群众自愿投保为原则,不 准强制办理,不准搭车办理,杜绝骗保现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后续管理。 为保障“两癌”保险办理及后续服务,确 保每一个行政村(社区)培训1-2名协保员,各乡镇、县妇联和 承保单位要加强对接,做好后续管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

2023年妇女“两癌”保险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数(人)

任务数(人)

备注

1

城市社区


1500


2

水洛镇

38062

6528


3

南湖镇

22322

3829


4

朱店镇

36829

6317


5

万泉镇

29062

4985


6

韩店镇

22220

3812


7

卧龙镇

30032

5151


8

阳川镇

24656

4230


9

盘安镇

27230

4671


10

大庄镇

20073

3443


11

通化镇

23965

4110


12

永宁镇

16122

2765


13

良邑镇

20106

3448


14

岳堡镇

14972

2568


15

柳梁镇

22562

3869


16

南坪镇

21061

3612


17

杨河乡

13770

2362


18

赵墩乡

16228

2783


19

郑河乡

11759

2017


合计



72000


备注: 乡镇任务数为总人数(总人数来源于2021年年鉴)*17.15%

庄浪县2023年促进城乡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六稳” “六保”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就 业优先战略落实积极创业政策,有效推进就业创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全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 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 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县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有效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资金安排

充分利用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 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 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政策,促进城镇就业。

(四)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 郭  辉

牵头单位: 人社局

配合单位: 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城市社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城镇新增就业工作的业务指导,严 格按照城镇新增就业的统计口径,积极深入一线开展数据信息采 集,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人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对 城市社区管委会和各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统计方式,统一统计口径,提高城镇新增就业工作质量。

2. 强化宣传引导。 按照就业失业信息登记工作要求,切实加 大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引导当年所有新招用人员的企业 和单位、新注册的个体经营者、自主创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 进行自主就业登记,全面摸排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情况,为全面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3. 拓宽就业渠道。 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加大力度 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培训等扶 持就业政策,鼓励全民创业,支持务工人员回乡创办企业,努力 扩大社会就业。充分发挥“梯田人”劳务品牌优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4. 提升技能素质。 牢固树立技能培训为就业服务的理念,坚 持产训结合,聚焦全县牛、果、马铃薯、设施蔬菜、中医中药、加工制造、文旅康养、生态环保产业链建设和产业布局,切实提升城乡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务工增收技能,为实现稳定就业提供保障。

5. 提升服务质量。 加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 全省“大就业信息系统”,推进实施“全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努力打造“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加强 就业统计制度落实,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方法, 大力推进就业统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就业任务落实。

6. 加强抽查核查。 做实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台账,城镇新增 就业数据录入大就业信息系统,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企业 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五类花名册,确保 信息记录规范准确。认真做好核查比对,定期采取电话抽查、实 地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信息进行抽查,动态更新数据,确保城镇新增就业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以上

( 一)目标任务

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

(二)实施范围

给予各类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 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种养殖户 等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资金安排

充分利用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农村商业 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放款力度,对县财政承担的 贴息资金预算到位,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责任分工

任领导: 郭  辉

责任单位: 人社局

配合单位: 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五)申报程序

1.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按要求持身份证及 配偶身份证、户口簿、 《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副本、担保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人员类别证明到经营地所在乡镇、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填写申请登记表。

2.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员会按分配的贷款数 额,对申请人创业实体进行实地核实,符合申报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由各乡镇及城市社区专人负责汇总登记后报县人社局。

3.县人社局对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员会报送的贷款人 员身份、资料审查后,对符合放贷条件的申请人送交经办银行审 核查询征信记录,对审核通过人员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统一 申领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统一开具担保书。

4.贷款申请人凭《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书与财产共有人、担保人及财产共有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就 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到经办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放贷相关手续。

5.经办银行按照放贷程序和有关要求,在进一步核查贷款和 担保人相关信息后,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并按季汇总复核后向县财政局申报贴息。

6.县财政局按季复核后逐级申报贴息。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政策宣传。 组织开展送政策进农户、进企业活动,充 分调动各行政村劳务信息员、驻村帮扶工作队、企业联络员等力 量,以“应急大喇叭、人社微课堂”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利 用微信公众号、各类网站,通过视频、漫画等多种通俗易懂的方 式,把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有效提高政策知晓率,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

2. 简化办理流程。 严格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 全面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对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信息不再 提供证明材料,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全面推进 “一站式”服务,人社部门初审、担保机构调查、金融机构贷前 调查“多审合一 ”,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大力推广“不来即享”,开展电子化审批,实现全程线上办理。

3. 提高基金效能。 简化担保条件和手续,制定担保基金尽职 免责和激励约束办法,合理提升担保基金代偿比例和效率。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达到90%以上的,本年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至担保基 金存款余额的10倍。完善协作机制,健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分 类统计制度,充分整合资格审核、贴息、贷款发放等数据,强化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庄浪县养老服务领域为民办实事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 养老服务需求,全力推动县乡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一)建成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 投资500万元,通 过改扩建方式,建成朱店镇、韩店镇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 个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配建老年餐厅、洗浴设施以及休闲 文化娱乐设施,建成后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日托周托等短期照料 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供餐、助浴助洁、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基本养老服务。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建成村级老年互助幸福院5个。 投资100万元,利用 村级现有设施或闲置资源,通过改扩建方式,在岳堡镇岔口村、 良邑镇陈峡村、韩店镇刘咀村、盘安镇王宫村、万泉镇万川村建 成5个村级老年互助幸福院,配套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 为农村老人提供就餐、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教育医疗等服务。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南湖中心敬老院综合楼主体工程。 投资1980万元, 在南湖中心敬老院内建成5610平方米的综合楼1栋,设置护理型床位132张,配套起居室、活动室、医务室、治疗室、公共淋浴间、卫生间、休闲娱乐室等设施。2023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 资金筹措

1. 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投资250万元,其中省级财 政补助资金12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5万元。

2. 老年互助幸福院。 每个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 资金1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万元。

      3. 南湖中心敬老院综合楼项目。 投资19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58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96万元。

三、 进度安排

1. 筹划准备阶段(3月底前)。 科学规划布局,制定具体方 案,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选址、建设方案符合规定要求。

      2. 组织实施阶段(4月- 10月中旬)。 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 评估验收阶段(10月中旬-12月中旬)。 在自查自评的基 础上,成立联合评估考核组,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验收等方式,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四、 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 李继宗

责任单位: 民政局

配合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五、 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职责分工。 民政局牵头负责项目计划安排、督查协 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 做好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等工作。

二要靠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 专门力量,明确责任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质量达标过关,符合标准要求。

三要严格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 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 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周统计、 月调度,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配套、建设标准以及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如期完成。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2023年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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