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202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2〕8号
- 发布日期:
- 有 效 性:
- 标 题: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安排事项限时办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近年来,各乡镇、各部门能够及时贯彻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但仍存在对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修改、会签时间过长,文件审核、报批环节效率低,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办结、督查不及时、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抓好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强化限时办结,确保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要措施及时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已明确的决定事项,均须形成会议纪要或按要求发文
会议纪要原则上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印发;发文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
(一)只需作一般性修改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文件,送县政府办公室归口联系副主任审核,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处理签发意见,按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签发。
(二)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文件。须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牵头起草部门按照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讨论,须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报分管副县长审定,再按照文件签发程序完成文件印发。
三、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需以部门名义发文或联合发文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
对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部门的名义或联合印发文件,只需作一般性文字修改的,部门间会签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会签须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发文需抄送县政府办公室。
四、做好文件主动公开和解读工作
(一)及时网上公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非涉密文件,原则上于文件印发当日、最迟次日,由县政府办公室收发室督促文件起草牵头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非涉密文件,原则上也要于印发当日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开。
(二)加强政策解读。牵头起草部门要及时在网上同步公开非涉密重要文件和重大政策的解读资料。政策解读主要包括文件出台背景和文件的主要内容两部分。
五、加强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的督查落实
(一)明确责任主体。县政府各部门以及议题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行政企事业单位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办结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并将办结情况报县政府。对安排事项要按照会议确定时限及要求抓紧办理,及时报告工作进展。
(二)强化督办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抓好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安排事项的督查督办,要对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安排事项建立任务分解台账,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办理时限,全面跟踪督办,并及时将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报县政府,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格目标考核。县政府将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安排事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加大考核督促力度,对办理不力严重影响工作的严格实行扣分处理,着力提升办理时效。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相关链接:庄浪县《关于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及安排事项限时办结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