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202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2-14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2〕7号
- 发布日期:2022-02-14
- 有 效 性:
- 标 题: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增强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据《庄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庄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现就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题申报时限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议题申报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坚决杜绝会前突击申报。申报时间以县政府主要领导在议题申报表上的签字时间为准。
(二)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向县政府办提供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传达的议题,并向县政府办提供学习传达提纲及贯彻意见,原则上须在会议召开、文件发布、法律法规颁布后1周内申报。
(三)上级明确要求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责任单位要准确把握时限要求,留足汇报、审定、上会时间,及早申报议题,因申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一经确定或下发会议通知后,非紧急事项不临时动议、不追加议题。
二、议题申报程序
(一)前期研究。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承办部门在会议召开之前应汇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充分论证,进行前期研究。对关系重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有意见分歧的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负责同志,采取召开协调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对议题事项进行认真研究、透彻分析,达成一致性意见或倾向性意见,专题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出申报意见。
(二)征求意见。议题申报单位根据议题涉及范围,对涉及经费的必须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涉及机构、人员编制的必须征求组织、机构编制、人社部门的意见;涉及个人奖惩的必须征求纪检监察、政法、人社、卫健部门的意见;涉及规范性文件或法律问题的,必须由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会前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履行相关规定程序。
(三)议题申报。
1.申报资料准备。
①规范填写《庄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
②提供议题主材料、附件、前期研究、会签、审查、审核意见及有关政策、法规、文件依据原件或复印件。
③需要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常务会议上强调的重点内容(500字左右),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涉密文件除外)。
2.申报审签程序。
①议题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
②议题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呈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③县政府分管领导和议题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签字。
(四)确定提交会议。议题申报单位将签字完整的议题申报资料送县政府办公室收集汇总,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出常务会议议题单,拟定会议通知,呈送常务副县长审核、县长审定签发并提交会议。
三、不予上会情形
(一)议题不属于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范围,议题申报主体不是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省市驻庄单位的。
(二)征求意见、前期研究、申报审核程序没有履行完全的。
(三)议题申报资料不规范、不完整、有明显缺陷的。
(四)不能准确提供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常务会议上强调内容的。
(五)县政府分管领导不能出席会议的。
(六)不符合议题申报时限的、非紧急事项临时动议的。
四、确保议题质量
县政府常务会议是县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会议制度。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议题的谋划生成、研究论证、组织实施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程序、注重质量、提高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效果。县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定期对议题申报情况进行通报。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县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