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24-C01001-2021-05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扶贫办
  • 成文日期:2021-07-20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0〕51号
  • 发布日期:2021-07-20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07-20 15:33
  • 浏览次数:
  • 来源:扶贫办
  • 字体: [ ] [ ] [ ]
  •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和全省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金融信贷投入,优化金融服务供给,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重要作用,持续增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现就加快我县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准聚焦对象,全面开展摸底

当前,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要重点聚焦支持“四类人群”,即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但没有享受过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享受过扶贫小额信贷、已还款但有返贫风险且符合贷款条件、仍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边缘易致贫户;享受过扶贫小额信贷、已还款但仍有贷款意愿且有还款能力、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及承贷银行积极配合,紧盯以上“四类人群”,与各乡镇联合开展调查摸底,逐村逐户摸清需求对象,核实贷款户产业培育和资金使用计划,于6月10日前组织填报扶贫小额信贷相关资料,录入“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并向承贷银行及时推荐贷款需求信息。

二、把握政策要点,做到应贷尽贷

承贷银行要准确把握“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和“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应贷尽贷”要求,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和实际需求等因素,自主放贷,不搞“一刀切”。对县扶贫办推荐的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按照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严格审查申贷对象的总负债,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等因素,统筹决定是否贷款及贷款金额,坚决避免贫困户过度负债而“因贷返贫”、“因贷致贫”,同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进度,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对“四类人群”的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切实做到应贷尽贷。

 三、坚持应贴尽贴,完善风险机制

县财政局要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衔接沟通,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政策,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新要求,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县额度中,优先足额保障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对扶贫部门摸排确认的、银行机构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的未贷款贫困户、返贫风险户、边缘易致贫户、已还款仍有意愿贫困户等“四类人群”的扶贫小额信贷,坚决做到应贴尽贴,切实减轻农户负担,解除银行顾虑,保障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拖欠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不漏不重。同时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台账,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按规定设立风险补偿金,科学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规模,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程序,账户共管、专款专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不得将风险补偿金混同担保金使用,充分调动承贷银行积极性。

 四、开展动态监测,防控金融风险

县扶贫办要利用“甘肃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统计监测,每周统计贷款发放进展,每半月对各乡镇及承贷银行扶贫小额信贷放贷情况通报,强化督导检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协同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及承贷银行,及时研究解决“四类人群”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承贷银行要密切关注跟踪,做好贷前、贷中、贷后一体化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确保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

五、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及县扶贫办、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承贷银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做好“四类人群”调查摸底、贷款投放、动态监测、风险补偿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培训,总结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有效做法,主动挖掘工作典型和先进经验,加大交流推广力度,切实增强贫困农户贷款使用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信用意识,引导贫困农户正确认识、理性看待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避免将扶贫小额信贷过于泛化,减少无效需求带来的风险隐患,真正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用好用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