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142-C03001-202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政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0-09-27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0〕85号
  • 发布日期:2020-09-27
  • 有  效  性:
  • 标       题: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20-09-2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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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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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20〕70号)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与全省建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大幅度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编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省上梳理编制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参考目录,结合我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县、乡镇(城市社区)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目录编制完成后及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并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要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专栏。县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乡镇、部门做好梳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和本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2.及时完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省上将依据国务院相关部门统一印发的标准指引,陆续梳理编制相关领域的参考目录,县直及省市驻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业务主管部门的《参考目录》和市、县政府部署要求,及时跟踪认领,并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3.建立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发布管理制度。要建立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开属性,尤其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要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并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台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对本单位制作的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后,统一对外发布。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要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重点规范统一的、依法合规的答复文本。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栏目,按照“技术功能齐全、栏目设置便民、内容依法规范、维护运行高效”的要求进行改造升级,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政府相关信息,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5.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明确解读主体,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属于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涉及重大项目、重点规划、重要民生等全局领域政策性文件,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材料由文件起草或牵头起草部门准备,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落实。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公开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的第一平台,各乡镇、各部门应及时在政策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并在文件和解读信息页面设置互相跳转链接,方便公众查看。要创新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要建立回应关切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迅速澄清、正确引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6.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加快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完善后的使用频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庄浪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庄政公办发〔2020〕5号)要求,对照部门职责和乡镇职责,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乡镇对应栏目下,统一发布本部门、本乡镇按规定应公开的信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认真对照国家和省上统一规范标准,逐条块、逐栏目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信息比对核查和整改完善工作,坚决避免出现错别字、文号遗漏等错误,同时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准确更新栏目内容,确保在国家和省上“读网”核查过程中不出现“僵尸”栏目,及时、准确为公众提供政府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7.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管理。要指导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强化内容建设,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坚持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转载发布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信息的原则,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大规范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频次和力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基本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8.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要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相对集中的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便民利企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9.完善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区域、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要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过程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五)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0.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要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街道)、村(社区)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1. 延伸基层政务公开链条。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大喇叭等方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乡镇(城市社区)要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公开页面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居)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和1名工作联络员,承担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和日常联络工作,并分别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要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重视队伍建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提升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

(三)注重沟通交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性越来越强、专业分工越来越精细,涉及公开领域、平台规范建设、组织管理、协作配合等多个方面,在推进落实过程中,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对上汇报衔接、对下业务指导、对外业务交流紧密结合起来,把沟通交流作为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实效的重要机会,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查找自身不足,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和沟通,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开设了专门的QQ工作联络群(群号:685369444),负责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加强沟通联系,保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四)强化监督评价。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县直部门和乡镇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明确时限,压实责任,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加强衔接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县政府办公室将紧盯目标、加强督查,随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推进不力而影响全县整体工作进度的要严肃问责。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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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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