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00-C01001-2022-002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04-28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2〕3号
- 发布日期:2022-04-28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转发平凉市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 《关于转发<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 通知》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平凉市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 《关于转发<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 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现将平凉市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关于转发<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关于转发《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pdf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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