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00-C01001-2022-026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04-28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2〕35号
  • 发布日期:2022-04-28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印发2022年省列为民办实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省列为民办实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4-2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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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庄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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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已印发,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结合县情实际,及时制定我县《关于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改厕所”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及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方案》《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老年人慢性“四病”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关于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的实施方案》等5个为民办实事方案,现予以应发。建设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妇女“两癌”免费体检、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水利惠民工程等4件省列为民实事和2022年市列为民实事一致,不再重复印发。各牵头单位、各乡镇要将省为民办实事与市为民办实事和县列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抓紧实施,全力推进,按期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各牵头单位请分别于5月30日前、10月20日前向县政府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关于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改厕所”

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庄浪县通化中学新建教师周转宿舍56套;在卧龙中学、赵墩小学、岳堡中学和郑河乡庙川小学新建厕所4个;在韩店镇石桥小学、郑河乡上寨小学、万泉镇徐城小学、万泉镇高川小学、盘安镇岔李小学和湾李小学新建学生食堂6个。

二、实施原则

(一)依据规划,科学遴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近入学要求,认真核算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和非卫生厕所建设需求,科学确定实施项目。  

(二)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有富余或闲置校舍,采用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用于中小学食堂和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底线思维,保障需求。项目实施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相结合,以每套不低于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以新建食堂50万元左右、改扩建食堂30万元左右,生均1.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农村中小学食堂;按照选址合理、蹲位数量科学、卫生条件达标等要求,因地制宜改造厕所,做好厕所污粪处理,满足师生如厕需求。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已统筹安排项目资金925万元。其中:安排588万元用于重点帮扶县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安排230万元用于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堂改造;安排107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厕所改造。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月)。结合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食堂建设、非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清单,靠实工作职责,细化推进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并于2月底前完成备案。  

(二)审批阶段(3月)。认真谋划,教育、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和落实优惠政策,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实施并联审批,最大程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间,3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批和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4—11月)。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健全工作推进“五包抓”机制,教育、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住建等部门积极衔接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项目建设。  

1.教师周转宿舍。4月份全部开工,5—8月份利用假期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推进进度,12月底前主体全部完工。  

2.农村中小学食堂。4月份全部开工,5—8月份利用假期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推进进度,9月份争取改扩建食堂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12月底前新建食堂项目主体全部完工。

3农村中小学非卫生厕所改造。4月份全部开工,5—8月份利用假期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推进进度,9月份开学后完成非卫生厕所改造并投入使用。

(四)督查阶段(3—11月)。建立健全“周周有报表、月月有通报、推进有调度、督查有实效”工作机制,每周及时掌握了解中小学食堂、教师周转宿舍和非卫生厕所改造项目推进进度,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

(五)验收阶段(12月)。12月中旬,教育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实事工作进行结项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郭  辉

牵头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资金监管。县政府全面统筹协调,负责对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县教育局负责项目计划省级备案、项目实施、项目进展及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管理、支付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建设进度。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项目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确保项目及时开工,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强化工程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发生。项目单位要主动进行项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关于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及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8-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40万人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及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补贴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着眼于全县产业发展,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以及“马兰花”创业培训活动。聚焦牛、果、马铃薯、设施蔬菜、中医中药、加工制造、文旅康养、生态环保产业链建设和产业布局,牢固树立职业技能培训为就业服务的理念,切实提升城乡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务工增收技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提质量、促就业、重服务、强监管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全年实施劳动力技能培训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6200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3800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500人、创业培训900人。计划开展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300人,计划培训脱贫劳动力1800人。

(二)实施范围。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为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扩大至非毕业年度普通高校学生及高职、中职(含技工)院校学生。

(三)资金安排。

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标准。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发布年度培训计划,印发《关于庄浪县2022年劳动力技能培训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向各乡镇分解下达年度培训指标任务。

2.工作调度。县人社局按照省、市要求按月对各乡镇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调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总结评估。11月底前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对各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局、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残联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六)保障措施

1.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实施意见》精神,实现培训资源有机整合,根据县上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通盘安排乡镇培训计划,结合培训对象的需求合理设置培训项目,保障群众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权利。按照各乡镇产业链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劳动力务工需求,以现代服务业、康养类、“互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技能和创业培训为主,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力度,科学制定乡镇2022年培训工作计划,切实提升培训的针对性。

2.创新完善培训模式。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把培训和促进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多样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培训,促进城乡劳动力特别特殊重点群体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开展“老带新”“师带徒”培训,依托用人单位和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开展开展“订单式”“嵌入式”培训。组织引导更多的劳动力根据个人意愿和市场需求精准培训,争取培训一批、合格一批、就业一批。

3.切实提高培训实效。要把到户到人培训计划与乡镇产业链建设、产业调整布局、个人就业意愿紧密结合起来,实施 “滴管式”精准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理论和实操按3:7课时设置,注重实操培训。坚决杜绝培训结束后“一问三不知,啥都不会干”的“数字式”培训。省、市和县将通过走访培训、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培训实效性专项督查检查。各培训责任部门要强化培训质量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培训机构开展检查,建立检查台账,通过对培训过程的实地抽查、专项检查、走访回访、问卷调查和结课验收等方式,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查检查,切实提升培训实效性。

4.突出重点特殊群体。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有关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妇女等重点群体和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康养类重点职业(工种)的培训。做好县职教中心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深入开展“爱心理发员”3年赋能行动,帮助其稳定就业岗位。加大劳务品牌培训力度,做大优势工种、做强劳务品牌,以品牌促输转、稳岗位、占市场,培养具有“梯田人”劳务品牌特色的技能人才。

5.协同联动靠实责任。充分发挥县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谁培训、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分工负责,厘清责任范围,形成多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大培训”工作机制。要对全县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资源整合情况、培训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各乡镇的年度任务的落实情况、培训后劳务输转自主创业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对各乡镇劳动力培训和培训输转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指导,适时开展督促调研,明确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共同推进劳动力培训各项任务落实。

二、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2022年,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我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县就业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生态产业企业和县所属的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二)实施范围

未就业庄浪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脱贫、易返贫致贫、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及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细则(4月底前)。县人社局负责,根据市人社局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细则,发布招聘公告,细化落实举措,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

2.组织双向对接(7月底前)。开展项目政策宣传解读。根据实施细则确定的招聘单位资格条件,县人社局严格审核把关,征集、报备及发布招聘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县人社局根据征集上报的单位招聘岗位需求信息,综合企业数量规模和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及时将招聘指标分解至招聘单位,并在指标限额内认真组织好双向对接工作。

3.组织培训上岗(8月底前)。双向对接完成后,县人社局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建立考核管理台账。县财政局根据县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招聘人数、考核情况、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项目检查验收(12月底前)。县人社局根据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胡亚琴

实施单位:人社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人社局、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任务落实。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项目期间,应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在剩余补贴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选择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项目,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补贴政策。

补贴政策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毕业生。对留用率高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政策倾斜;对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补贴招聘资格。

3.强化督促检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实施,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的监督,定期开展随机抽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

资助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庄浪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 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内容

(一)学业资助。资助对象入学就读后,通过资助项目缓解困难家庭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负担。根据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发的《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本专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学子关爱服务行动。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协调相关方面,将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教育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服务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

1.勤工助学。发挥勤工助学平台育人作用,县教育局协调高校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立足精准资助,优先考虑困难家庭子女。同时,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关爱服务。将全体受资助学生纳入团县委和县教育局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联同相关高校共同帮扶受资助学生,受资助学生入学后,在后续学业资助、跟踪培养、辅导关怀等方面持续开展关爱服务,有效服务受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励志成才。结合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千校万岗”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开展结对就业服务,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习见习等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困难。

3.人才培育。持续深化开展“挑战杯”“创青春”等品牌项目,组织困难家庭学生在科创实践中学习科学方法、培养科学精神。引导和激励困难家庭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困难家庭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4.返乡实践。结合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和“扬帆计划”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按照“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团委的“生源地”优势,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服务平台(3--6月)。建立大数据库,建设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政策发布、信息统计、数据管理、学生现状跟踪、关爱服务活动发起等服务功能,保证职能部门和受资助学生双向数据对接和动态管理。

(二)政策宣传解读(3--7月)。通过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三)业务培训(3月底前)。对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进行培训,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四)社会筹资(3-7月)。团县委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捐资。主动联系对接省内外大型企业、公益基金会和东西部对口协作团组织,争取助学资金支持。捐资助学资金统一汇入省青基会统筹安排。

(五)摸底统计(6月底前)。县教育局对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县民政局对县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

(六)确定资助对象(7-9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县教育局对具有庄浪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 2022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县民政局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对县民政局提供的比对结果名单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结束后,上报团市委,由团市委上报团省委。具体时限要求根据团省委工作安排落实。

通过县教育局统计、县民政局比对、团县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县级初统、市级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精准确定资助名单。名单确定后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七)发放资助金(8-9月)。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由团省委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八)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上报团省委,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九)跟踪管理(10月底前)。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按照团省委安排,团县委、县教育局组织开展抽查,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30%的比例(其中,省级抽查10%,市县两级抽查20%)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2团县委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团县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十)学子关爱服务(长期)。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受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优推荐纳入甘肃省青年人才库。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教育局、民政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五、责任分工

团县委: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维护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依托希望工程筹集项目资金。组织开展跟踪管理、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教育局:统计汇总2022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县民政局提供新生名册。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民政局:对入学新生信息与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报送团县委。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县委牵头负责,县教育局、县民政局配合实施。各部门要强化工作统筹,加强衔接沟通,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报团市委备案。

(二)严格工作程序,抓好项目实施。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把资助审核关,县教育局要根据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按时报送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名单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团县委。团县委做好整体公示把关。团县委、县教育局负责配合省市团委、教育部门做好省级抽查核实工作,并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县教育局要采取一定形式,在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加大社会筹资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踊跃捐资。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

 


关于加强老年人慢性“四病”分级分类

精准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依托甘肃省医学人工智能核心能力平台、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核心能力平台、智能语音外呼系统、慢性“四病”患者管理模块、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等,借助人工智能、智能语音、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四病”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管理率及规范管理率;促进老年慢性病风险人群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提高老年人慢性“四病”早期发现率和早诊早治率,延缓并发症的发生,降低疾病负担,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逐年提高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提高慢阻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比例;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慢阻肺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50%;脑卒中干预人群规范随访率达到90%。

(一)2022年6月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60%;规范管理率达到60%。10月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70%;规范管理率达到65%。

(二)2022年6月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45%,规范管理率达到60%。10月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50%,规范管理率达到65%。

(三)2022年6月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阻肺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45%。10月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阻肺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50%。

(四)2022年6月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脑卒中干预人群规范随访率达到80%。10月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干预人群规范随访率达到90%。

三、工作措施及流程

(一)借助信息化平台,提升老年人慢性“四病”管理质量

1.利用“健康甘肃”APP开放个人健康档案、重点慢性病管理信息及就诊信息,开展老年人慢性病防治知识科普宣教、心理咨询和干预、个人健康风险评估与健康指导、用药提醒与用药指导等服务。

2.应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提高电子病历质量,提高基层医疗诊断合理率,降低漏诊、误诊率。

3.利用人工智能赋能老年慢病管理信息平台和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医学人工智能核心能力平台和智能语音外呼系统,辅助基层医生开展老年人慢性“四病”筛查和管理服务。

(二)继续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1.全面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抢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机遇,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今年我县要完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

2.持续开展“万步有约”健走活动,推动体医融合。

四、责任主体

责任单位:郭 辉

牵头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各成员单位。

五、资金安排
    通过人工智能赋能老年病管理信息平台支撑开展老年人慢性“四病”管理业务所需经费,在2022年省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和“慢病”管理相关项目资金中承担。

六、保障措施

1.开展推广评估。卫健局牵头,疾控机构督促指导辖区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老年慢性“四病”健康管理项目。负责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老年慢病管理信息平台培训推广运用和考核、成效评估,确保信息化平台的功能得到充分使用。

2.强化培训指导。县级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防控技术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辖区居民接受智能化服务,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65岁及以上老人体检覆盖率和体检质量。

3.抓好规范管理。县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强化质量控制,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关于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

的实施方案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在我县南城区精心选址,合理规划,建设经济实用、服务便捷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1个。

二、总体思路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创建以工会组织为主导,动员交运、市场监管、卫健、社区、金融等单位参加,坚持“六有”标准,即:有统一的标识、有适当的场地、有健全的设施、有完善的功能、有规范的管理、有可查的地图标注。让新就业形态户外劳动者“渴了能喝水、热了能乘、冷了能取暖、累了能休息”。

三、服务对象

驿站以快递员、网约车(货运车)驾驶员、送餐员、家政服务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服务对象。

四、建设原则和方式

(一)建设原则

驿站建设遵循少投入、好管理、可持续的工作原则,推动整合社会资源,充分挖掘工会自有资源建设。

(二)建设方式

驿站建设可采取共建和工会自建两种方式,突出共建共享。

采取共建的,需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爱心企事业单位及人士联系沟通,利用政务大厅、金融企业营业网点、商场超市零售门店、环卫场站、物流快递网点、酒店、饭店、医院、加油站、邮政和通信企业营业厅等现有社会资源,共同建设、共同运营、共同管理。
    采取自建的,要充分利用工会已有的各类服务阵地设立。

五、建设标准

驿站建设严格执行“六有”标准:

1.有统一的标识:驿站标识应在驿站室外临街入口醒目处贴墙挂置。规格为450×650mm铜质牌匾。牌匾从上至下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弧形均衡分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第二部分为工会会徽;第三部分为居中均衡分布的“××××站点”(××××为庄浪县总工会或合作方名称)。会徽的使用应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国工会会徽制作使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总工办发〔2019〕12号)相关规定。采取共建的,可在统一标识的基础上适当增添内容。

2.有适当的场地:驿站应在劳动者较为集中的工作地点或主要经过的路段,覆盖范围以15分钟步行距离(覆盖范围为半径1公里左右),城郊区域驿站覆盖可以适当调整为20分钟步行距离。利用楼宇建设的应位于一层临街处,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3.有健全的设施:配备可供休息就餐的桌椅、储物柜、饮水设备、微波炉、冷暖设备、桌椅、应急医药箱、雨伞、多功能电源插座、无线网络、报刊书籍等基础设施。

4.有完善的功能:驿站重点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饮水、遮风、挡雨、御寒、充电等基本服务。并设立工会宣传平台,标识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向新就业形态群体宣传普及入会、维权帮扶、普惠服务等政策法规。

5.有规范的管理:县总工会结合驿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驿站日常管理规定、服务流程等规章制度,在驿站内上墙明示。驿站日常管理可采取自行管理、共建单位管理、工会购买服务管理、服务对象自主管理等多种形式。驿站须明确驿站管理人或团队,明示开放时间(时段)。

6.有可查的地图标注:驿站位置信息统一纳入高德地图、百度地图,通过庄浪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劳动者公开,方便查询使用。

六、资金来源

“驿站”建设共需资金5万元,全部由县总工会争取市总工会驿站建设专项资金。共建驿站验收合格后,由县总工会争取市总工会给予共建单位一定的工会经费补助。

七、实施步骤

(一)选址阶段(3—5月)。县政府组织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考察,综合考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需要、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规划选址。

(二)组织实施阶段(6—8月)。由县总工会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按照驿站建设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围绕场地装修、基本功能设施配置等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项目建设。

(三)评估验收阶段(9—10月)。9月中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驿站”进行自查自评,并做好省上抽查验收准备工作。

八、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李继宗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住建局、城市社区管委会

九、保障措施

1.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把“新就业形态户外驿站”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服务职工、关心关爱特殊行业职工群体的创新举措,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我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建设”落地见成效,真正把“驿站”建设成为户外劳动者的休息站、保健站。

2.积极提供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关心支持所属工会开展此项工作,稳步推进“驿站”建设,要做好站点建设的调研和规划工作,充分论证,合理选址。县总工会要落实责任人员,明确管理制度,做好动态管理,并及时补充更换相关药品、物件和设施,使“驿站”真正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3.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县总工会要把“驿站”建设纳入对各相关单位工会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同时,对积极参与“驿站”建设的单位,要通过以费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工会经费补助。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省列为民办实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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