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时间:2020-08-2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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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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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三)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以及政策性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救灾物资的组织、调运、储备工作。

(四)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全县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协会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指导全县供销社的业务经营活动,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

(六)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全系统社员股金,化解金融风险。

(七)组织全县供销社行业对外交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招商引资、智力引进等事项。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平凉市供销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理事会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务、政务、文电、文稿起草、会务、机构编制、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发展合作股。负责制定实施全系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实施全系统农村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及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协调落实系统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政策项目,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网上供销社”,组织指导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物联网业务。负责规划相关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及涉农项目。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调研、农副产品的储备管理工作。承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指导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组织指导土地流转和托管工作。负责供销系统统计业务平台日常运转等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落实财税政策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系统农村合作金融担保、农业保险和融资。负责系统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工作,负责社有资产和经济效益等内部审计。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配合做好项目评审、资金审核、社有企业的资产监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工作,及时准确报送财务报表,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的人事、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工资基金管理等工作。 

(四)监事室。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编发相关工作简报和信息。负责监事会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了解并反映监事会对理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三、部门领导:

主    任:张向京 

副 主 任:苏三牛

纪检组长:魏晓明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09号

邮政编码:744699

办公电话:0933-6621391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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