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时间:2025-05-13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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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地方政策制定。二是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有关帮扶政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监督中央及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推进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落实。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等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四是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是负责全县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提升。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六是负责畜牧业、渔业、渔政、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除野生动物外)应急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改、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六是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衔接申报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七是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八是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除森林外)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九是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农业农村局机关下设科级事业单位县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和2个股级事业单位县互助资金管理中心及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社会事业股、发展规划股、产业发展股、项目管理股、帮扶协作股、督查考核股、防返贫监测股8个内设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农业农村局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三)其他事业单位

农业农村局下属7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畜牧兽医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经营服务中心、种子站、农广校、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是机关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4111.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111.8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206.58万元,增长42.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林水支出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4111.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4111.8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206.58万元,增长42.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林水支出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支出。包括:

1.农林水支出7639.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9.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

5.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11.8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869.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1.01万元,增长10.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942.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125.56万元,增长146.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1.保障运转经费74.7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33.75万元、印刷费4.8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2万元、维修(护)0.5万元、取暖费3.1万元、差旅费1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培训费0.40万元、会议费2万元、工会经费1.64万元、其他交通费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2.其他项目主要是:其中:庄浪县冷链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300万元,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经费8万元、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保险办理经费17.67万元、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经费19.6万元、农村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经费34.24万元、2025年县级衔接资金6205万元、(甘财振兴〔2022〕10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管理费1万元、甘财振兴〔2023〕14号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费1.2万元、甘财振兴(2022)21号 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费3.67万元、(平财农〔2023〕74号)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衔接资金4.99万元、甘财振兴(2022)21号脱贫户光伏产业发展项目8.48万元、(平财农〔2023〕22号)2023年农业保险16万元、(平财农〔2024〕61号)市级村级公益性岗位共管共享项目20.48万元、甘财农(2023〕68号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资金)50万元、甘财农(2023)53号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50万元、(甘财建〔2024〕134号) 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00万元、平财农〔2024〕68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127.9万元、庄财预〔2024〕1号 庄浪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74.2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四)培训费0.5元,与2024年预算相同。

(五)会议费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同。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0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庄浪县农业农村局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2.1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6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目前已经完成目标设置,进入实施监控阶段。2025年,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建设农业强县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级梯田高效开发示范县和全省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县为抓手,聚力打造西部现代精品农业样板区,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底线,统筹抓好乡村产业、乡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努力迈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新步伐,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庄浪贡献“三农”力量。

(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纳入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二级项目共4个。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庄浪县畜牧兽医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庄浪县农广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庄浪县农广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庄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庄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庄浪县种子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庄浪县种子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庄浪县种子站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庄浪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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