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隶属县政府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政策,负责全县人才开发、人才引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执行政府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低工资制度。
(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各类专业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5年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由6个预算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一)机关内设机构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股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障服务股、就业服务和劳动监察股,均为股级。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县劳务输出服务工作办公室,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直属事业单位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3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庄浪县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庄浪县社会就业服务中心、庄浪县劳动维权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1个,包括庄浪县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0897.6674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97.6674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631.716143万元,下降37.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97.667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0897.6674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0897.6674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631.716143万元,下降37.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55.46850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5.034968万元。
4.农林水支出577.34921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4.814768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97.6674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285.6082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050067万元,下降0.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9612.0592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626.666076万元,下降4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1.保障运转经费12个113.4413万元,主要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2.其他项目16个9612.059219万元,主要是: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支出;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等。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车辆。
(四)培训费1.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281.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培训费实际支出情况和2025年培训需求,对预算进行增加。
(五)会议费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28.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会议费实际支出情况和2024年需求,对预算进行减少。
(六)机关运行费113.44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8.96683万元,下降25.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非税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8.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末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总额为999.712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087平方米,价值85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2025年拟配置情况,2025单位拟增加固定资产1.35万元,主要包括:打印机、复印机等。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14〕26号)和《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庄政办发〔2019〕155号)文件要求,对2025年列入预算的项目进行了申报预算绩效目标。
(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0个,涉及财政支出868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涉及财政支出8687.82万元。2025年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利息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手续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