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红十字会2025年预算公开
庄浪县红十字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庄浪县红十字会主要职能有: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红十字会内设办公室1个。无归口管理的单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红十字会无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红十字会无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无公益一类。
2.无公益二类。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全部为机关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65.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5.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54万元,增长0.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65.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65.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54万元,增长0.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5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53.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54万元,增加8.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万元,减少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结转红十字事业专项经费已支出。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2025年红十字事业专项经费。
2.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六)机关运行费12.6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44万元,增加12.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共有0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47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4.472万元,家具1.004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部门绩效评价计划。
(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红十字会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