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浪县委巡察办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中共庄浪县委巡察办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中共庄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主要职能有:
(一)传达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四)汇总分析巡察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问题线索移交及办理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巡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日常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办理上级巡视巡察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县委巡察办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综合股和督查股2个内设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县委巡察办没有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县委巡察办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股级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1个,包括庄浪县巡察信息中心。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225.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5.7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4万元,增长0.5%。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25.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25.7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4万元,增长0.5%,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0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48.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14万元,降低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支出金额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6.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28万元,增加1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未使用的2023年配合省市巡察工作经费。
1.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2.无其他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四)培训费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人员数量减少。
(五)会议费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1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场次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4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1.4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4平方米,价值33.3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47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7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76.86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