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时间:2024-04-2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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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庄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全县机关事务管理规划,制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乡(镇)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拟订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政府购买的后勤服务性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办法,审核监督有关聘用事项。

(三)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执行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宜进行汇总审核,报送县财政局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  

(四)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和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规划编制、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等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房屋维修、公共节能机构等专项经费的审核、汇总、上报、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和县直机关车辆调配和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审核全县新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的方案、建设监管、效果评价等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庄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后勤保障股、资产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股等5个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庄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庄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0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0个,包括。

2.公益二类0个,包括。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651.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1.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00.8万元,减少23.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51.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651.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00.8万元,减少23.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3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7.7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1.59万元。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0.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316.3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7.7万元,提高38.36%。提高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基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34.7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88.5万元,减少46.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1.保障运转经费5个,主要是:县级大型检查租车费,平台管理运行经费,车辆运行及管理维护费,县级干部周转房保障费,办公用房及权属登记工作费。

2.其他项目0个,主要是:。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6.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3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80.46万元,下降47.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四)培训费0.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费24.47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42万元,上涨13.14%,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公用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若有,比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行说明)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2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38.8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87.2平方米,价值216.9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价值684.1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637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14〕26号)和《庄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庄浪县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庄财发〔2017〕61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列入预算的公务用车专项等支出项目要申报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1, 预期该项目建成后,县公务用车将更加规范有效,避免公车私用,缩减公车经费,减少环境污染。带动预算和人事制度改革,使政府用钱、用人更加规范。

项目2, 预期该项目完成后,县公务用车活动开展将会更加顺利,相对会减少租车费用的支出。

项目3,预期该项目完成后,县级干部住房将得到保障。

项目4,预期该项目完成后,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登记将正常开展。。

项目5,预期该项目完成后,公务用车平台将正常运转,并全力保障全县公务活动的出行。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33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33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定).xls

附件2: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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