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县纪委部门决算

  • 时间:2023-09-2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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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县纪委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纪委和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负责,并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县纪委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等12个办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县纪委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县纪委没有其他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8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7.17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增加,各项费用预算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4.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8万元。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17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增加,各项费用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8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214.79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增加,各项费用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2万元,占84.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7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3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45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增加,各项费用预算增加。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加0.001%,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增加,各项费用预算增加。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6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专案办理经费支出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6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短缺,未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短缺,未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4.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共产党庄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度
主要
任务
完成
情况

任务名称

完成情况

预算数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执行数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任务1

完成人员经费支出

645.90

645.90

645.90

645.90

任务2

完成基本公用经费支出

238.30

238.30

238.30

238.30

金额合计

884.2

884.2

884.2

884.2

年度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按时足额及时发放各项人员经费及补贴。
 目标2:从严从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付公用经费。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人员经费支出430.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2.4万元,津贴补贴20万元,奖金19.14万元,养老保险62.7万元,医疗保险支出31.3万元,住房公积金45万元。
 目标2完成情况:完成公用经费和办案经费支出238.3万元。其中办公费11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3.4万元,电费2.8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5.69万元,差旅费8.4万元,驻村帮扶经费1万元,维修维护费4.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3万元,劳务费3.2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45.4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镇纪检监察专干轮训人数

20

20

办案经费保障率

100%

100%

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6

6

质量指标

发放乡镇纪检干部纪检津贴

保障纪检工作顺利开展

100%

案卷归档规范率

95%

95%

时效指标

按要求支付各项经费

100%

100%

按要求发放人员费用

100%

100%发放

成本指标

纪检监察岗位津贴

标准72人*220元/人/月

100%发放

差旅费

按庄办发【2014】155号执行

按实际出差情况发放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为机关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长期

按计划开展

保障各项经费按时发放

长期

按计划开展

社会效益
指标

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为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庄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计划开展

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致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按计划开展

生态效益
指标

践行生态持续发展宗旨

长期

按计划开展

倡导勤俭节约

长期

按计划开展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长期

按计划开展

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

长期

按计划开展

倡导可持续发展

长期

按计划开展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工作满意度

95%

95%

指标2: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县纪委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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