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时间:2024-04-29 17:02
  • 浏览次数:
  • 字体: [ ] [ ] [ ]
  • 分享:

庄浪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庄浪县民政局主要职能有:

庄浪县民政局属于行政单位,是庄浪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民政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婚姻服务机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三)审核上报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承办县内及相邻县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县、乡(镇)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等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县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辖区行政区划图。

(四)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对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促进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五)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监督管理本地彩票开奖和销毁、代销行为。

(七)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开展工作。

(八)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九)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十一)负责县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十二)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政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及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和表彰。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4年庄浪县民政局预算由一个预算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庄浪县民政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3个,分别为: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救助办公室(养老儿童福利股)、社会事务办公室(边界区划地名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庄浪县民政局下属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庄浪县民政局下属6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县救助管理站、县社会福利院、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庄浪县殡葬服务中心6个事业单位,其中:

1.公益一类1个,包括县社会福利院。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3984.5484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84.5484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65.679064万元,增长180.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项目增加,导致2024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3.287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1.26089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984.5484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3984.5484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65.679064万元,增长180.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项目增加,导致2024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9.660266万元,较上年增加2544.686946万元,增加186.43%,增加主要原因是:当年该预算项目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4.884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17293万元,增加76.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单位人员增加。

4.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30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该项目预算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40.003928万元,较上年增加10.40948万元,增加35.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3.2875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593.048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6.353232万元,增长57.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单位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333.3660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505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67527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2.753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039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842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8.2014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用、其他交通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980.2394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38.064934万元,增长185.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项目增加。

1.保障运转经费共6个,主要是:养老机构公用经费、政府购买民政工作经费、孤儿生活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支出。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高龄津贴、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增减。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增减。

(五)会议费0.9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费66.70147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3.129066万元,增长53.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411.2608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11.26089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项目增加。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303.184498万元,专项债券支出108.0764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223.92297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0平方米,价值90.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49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14〕26号)和《庄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庄浪县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庄财发〔2017〕61号)文件要求,对2024年列入预算的民政各类项目要申报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预期该项目完成后: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兜底脱贫作用有效发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救急解难;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固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护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保障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保障民政工作正常运转,更好的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对象和困难群众做好服务。同时,全面规范了项目前期申报、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日常监督和项目验收等程序,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严格按照国家对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标准,及时按月发放了补助项目资金,资金发放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规定比率100%。

项目2:社会福利事业积极发展(庄浪县5所养老机构)预期该项目完成后,有效的回应人民群众尤其是特殊困难人群心理社会层面的个性服务需求,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提升服务护理人员护理照料能力,彻底解决了特困供养对象平时照料和视角贫困问题,推动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9个,涉及财政支出3573.287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涉及财政支出3573.287577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民政).xls

附件2: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