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水洛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 时间:2018-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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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水洛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一、主要职能

庄浪县水洛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单位职能负责全乡农业、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全面发展。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七)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水洛镇人民政府党政内设机构有: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5个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水洛镇人民政府没有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水洛镇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水洛镇农业服务中心、水洛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水洛镇文化服务中心、水洛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水洛镇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监管服务中心和安监站。

(四)派驻机构

水洛镇人民政府没有派驻机构。

三、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庄浪县水洛镇人民政府2017年全年收入30592973.8元,比2016年全年收入减少13384006.08元,减少了33.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92973.8元,比2016年减少了14473850.2元,减少了32.12%。

2、庄浪县水洛镇人民政府2017年全年总支出28728833.74元。比2016年全年总支出减少17563049.14元,减少了37.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2807.02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9.35%,比2016年增加3402655.52元,增加了67.64%。主要增加原因是2017年二郎山、羊爬式坡等绿化用地租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8033.4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26%,比2016年减少12986840.4元,减少了87.84%。主要减少原因是将惠农资金分开填报。

3)住房保障支出655672.8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28%,比2016年减少3344118.7元,减少了83.6%。主要减少原因是将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补助资金分开填报。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7325.6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33%,比2016年减少1125445.9元,减少了54.04%,主要减少原因是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开填报。

四、财政拨款支出的说明

庄浪县水洛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58036.74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2807.02元。其中,基本支出5112908.02元,占60.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19899元,占39.37%,主要用于二郎山、羊爬式坡等绿化用地租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增加4362307.02元,增长107%。主要增长原因是将二郎山、羊爬式坡等绿化用地租费填报到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8033.4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06333.4元,增长5.9%。主要增长原因是主要增长原因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增加了退休人员的工资等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655672.8元,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没有变化。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7325.6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减少40675元,增长5%。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4425.2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事务支出,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增加40025元,增长11.3%。主要增加原因是文化站维修支出。

6、农林水支出13131772.72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增加5029372元,增长62.1%。主要增加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0元。因公出国(境)组团0次,因公出国(境)0人,较2016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按标准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垃圾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的支出。20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垃圾车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支出增加130000元,增加了185.71%。主要增加原因是垃圾车辆维修及运行。

3、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庄浪县水洛镇政府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2536.82元,比2016年减少10435147.06元,减少了8.85%。主要减少原因是涉农补助资金分开填报。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庄浪县水洛镇政府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庄浪县水洛镇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 253500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庄浪县水洛镇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674836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财政返还上缴余额,指财政拨返在盘活结余结转资金过程中收回的项目结转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安排、需跨年度完成和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机关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指用于提供后勤服务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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