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地震应急预案》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平凉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委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规范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强化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调配,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方案》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平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凉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庄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方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及毗邻地区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因地震灾害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水库决堤、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应对工作。
四、《方案》主要内容
本县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由县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地震应急预案和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组成。具体是指地震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救抢险救援、群众生活组、地震监测和灾害评估组、医疗卫生防疫、交通运输组、新闻舆情组、基础设施抢修组、社会治安组、通信保障组、涉外工作组、恢复重建组等12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开展监测报告与防震准备、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五、 保障措施
1.队伍保障
县有关部门、县消防救援支队、武警庄浪支队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各级应急部门和地震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县地震局组织建立应急指挥平台,保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指挥。
2.物资与资金保障
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储备抗震救灾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处置地震灾害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
3.避难场所保障
县人民政府要将避难场所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城乡规划。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疏散演练。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
4.基础设施保障
县工信局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县委宣传部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庄浪供电公司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和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协调建立公路、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5.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网信、应急、地震、教育、科技、文旅、新闻、共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6.监督检查
由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庄浪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保障措施到位。
六、起草的简要过程、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庄浪县地震应急预案》由庄浪县地震局局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起草,形成讨论稿后,分别征求了县委县政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有关单位 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报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