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庄浪县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时间:2021-07-2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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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庄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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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为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1〕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庄浪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重点任务

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提高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稳定和完善种粮补贴政策。

三、《方案》的实施步骤

一是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内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二是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种植。三是要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四是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乡镇和村组要积极推行“一户一块田”“一户一台地”“一企一基地”等模式做法。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和供给能力。五是各乡镇要想方设法、努力扩大粮食复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确保粮食生产任务不折不扣全面完成。继续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着力改善撂荒耕地基础条件。六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七是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八是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

四、《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切实承担起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推动,确保本区域粮食生产稳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并分别于2021年3月底前、每年年底前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情况报县政府,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职能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强化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和质量安全监管等保障措施。

(三)加强监测评价。各乡镇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要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四)强化督促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报县政府。对推进落实政策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乡镇,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予以重点倾斜;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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