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解读

  • 时间:2021-07-0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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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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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新建小区的建成使用,供热面积逐年增大,加之部分住宅小区老旧,供热管网老化,供热企业和热用户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原《庄浪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当前城区供热管理现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促进我县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制定完善了《庄浪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平凉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庄浪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共九章五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四条。主要明确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用途、管理原则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为规划与建设,共十条。主要明确了在供热规划和建设工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应履行的相关责任;新建建筑接入供热时应符合城区集中供热规划。

第三章为供热设施管理,共四条。主要明确了供热设施的范围,产权维修责任,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

第四章为供热管理,共十四条。主要明确了集中供热为特许经营;申请接入集中供热用户应具备的条件;采暖期的时间;供热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测温工作;供热故障造成停止供热供热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为用热管理,共五条。主要明确了热用户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六章为热费管理,共七条。主要明确了供热价格的制定标准,采暖费缴纳,办理停止供热应缴费用。同时,规定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退费标准。

第七章为安全与应急处理,共五条。主要明确了供热企业在供热安全运行中的责任;各相关单位在应急处突中的责任。

第八章为法律责任,共五条。主要明确了供热企业、热用户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共一条。主要明确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有效期限等。

四、起草的简要过程、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庄浪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由县公用局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起草,形成讨论稿后,分别征求了监察委、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城市社区、税务局、生态环境局、电力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报县司法局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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