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政府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的解读

  • 时间:2025-01-2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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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作管理,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政府决定建立县政府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推进机制”)。

二、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统筹协调全县就业促进与劳动保护工作,着力研究解决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化解及农民工服务保障等重大重点问题,审议拟出台的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政策举措;监督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人社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由县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协调机制下设县政府就业工作专责组、县政府农民工工作专责组和县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责组共三个专责组,各专责组在协调机制和协调机制办公室统一引领下开展工作,各专责组组成人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协调推进机制所属三个专责组的成员单位和各专责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县政府就业工作专责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14个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好就业工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部署我县拟出台的就业工作规划、重大政策,推动就业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与任务完成,并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2.县政府农民工工作专责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保局、税务局20个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和督促落实农民工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给各成员单位分解各自任务。拟定与审议全县农民工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3.县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责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法院、检察院、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统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总工会、金融监管局21个单位和工业集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和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协调推进机制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副召集人召集,依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部门参加。协调推进机制对全县就业工作、农民工工作和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进行调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报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呈送召集人和副召集人。协调机制下设的三个专责组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该专项工作机制为临时机构,不列入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专项工作机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进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五、附件

附件主要对协调推进机制下设的三个专责组各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进行了详细说明。

来源:庄浪县人社局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政府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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