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隐患防范 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解决近年来我县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剧增、群体性上访事件频发等突出问题,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平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隐患防范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20〕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重点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在建和已建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交付、不动产登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物业服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矛盾隐患的防范、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杜绝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市赴省赴京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整治的具体内容共16项,具体如下:
1.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欠缴人防异地建设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违规预售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6.未按消防审批建设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7.保障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8.房产中介市场不规范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10.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11.未按规划审批建设的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12.欠缴税款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3.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公用局)
14.冬季供暖引发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公用局)
15.虚假广告宣传,价格违法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
16.非法集资,偷逃税费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方案》实施步骤
1.全面排查及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31日)。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专题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梳理,对可能或已经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做到“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并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排查台账报庄浪县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隐患防范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县住建局房管办501室)。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症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切实从根本上化解解决矛盾问题。对涉法涉诉类房地产纠纷,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和疏导化解,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理性反映利益诉求。自台账上报之日起,每10个工作日向县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隐患防范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化解进展情况。
2.总结完善提升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日前,县政府将组织对各职能部门排查化解的突出矛盾隐患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动不见效的单位和个人,依规启动问责程序,依法追究责任;对问题矛盾没有完全解决到位、群众没有息诉罢访的,要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通过本次排查化解,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强化防范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落实《方案》的保障措施
《庄浪县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隐患防范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吕忠武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汇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隐患防范排查化解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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