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0年产销对接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 时间:2021-07-1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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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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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目的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扶贫〔2020〕20号)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排使用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克服疫情对产业的直接影响,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稳定贫困户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二、重点任务内容

一是扶持农超对接做大做强。对县内参与农超对接的万家和购物广场、喜客来贸易有限公司等5户大型商超,根据其签订有效农产品购销协议、购销台账、实际销售额、带贫等情况,按实际认定销售金额的2%进行了奖补,落实奖补资金36万元。

二是扶持县内果蔬冷藏企业发展。对本县贮藏能力5000-20000吨规模,产业发展示范作用强的槿源果蔬、万千红果蔬等9户苹果和果蔬冷藏保鲜企业及电商冷链仓储企业,按实际库容落实奖补资金46万元,有效降低了我县苹果等生鲜农产品受价格波动的影响。

三是支持产品认证和产销对接企业提质增效。(1)对茂源果蔬、贡禾食品等5户本县近三年来取得HACCP体系认证、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绿色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JAS有机认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总额的20%予以奖补扶持,落实奖补资金11.92万元。(2)对宏达淀粉在大中城市设立庄浪农特产品直营店和专柜,定点销售我县苹果等农产品的本地企业,按照认定的直营店规模、实际销售业绩和带贫机制,落实奖补扶持资金15万元。(3)对具有先进生产工艺、能够延伸产业链条、产品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示范带动作用的贡禾食品、宏达淀粉、鑫喜淀粉等3户县内苹果和马铃薯深加工企业,根据其设备投入情况和生产规模,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补扶持,共计30万元。(4)对茂源果品、鸿福祥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按照其产销对接销售业绩予以补贴,落实资金101.96万元。

四是支持电商和物流企业扩规模上水平。对全县农产品上行网销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电商企业(含网店和合作社)、县级公共物流支撑平台企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分别进行了奖补。(1)对重点电商企业和优秀网店,按2020年农产品上行网销金额的1%凭有效票据和台账进行奖补,并对委托加工制作网货产品电商专用包装(不含苹果普通存库箱子)的企业和网店,凭有效合同和票据,对包装费用按10%给予奖补,落实奖补资金40.46万元;(2)对全县农产品上行提供主要支撑和价格优惠的县电商物流分拣公共电商物流支撑平台,落实一次性奖补5万元。

五是扶持外贸企业发展。对积极开展基地认证、参加国际节会和出口业绩稳定,并根据兰州海关历年反馈数据,对业绩突出的外贸企业槿源果蔬按照规模进行分类补助扶持,落实奖补资金20.66万元,有效调动了外贸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了企业开展出口转内销活动的热情,推动了产销对接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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