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503005
- 主题分类:消防安全
- 发文机关:庄浪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3-31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5〕13号
- 发布日期:2025-04-01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庄浪县2025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 内容概述:《庄浪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2025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庄浪县2025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一、县政府2025年度消防任务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将消防工作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4.明确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领域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组织公安、商务、工信、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积极充分发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开展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
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教育、民政、卫健、文旅、文物、宗教、市场监管等行业重点单位100%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6.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全县乡镇(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所实体化运行,通过依法授权、委托开展消防行政执法。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从事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专职消防员、辅助执法文员队伍建设,按照辅助执法文员、专职消防员与在编干部、消防员不低于1比2的比率配齐配强两员队伍建设。
7.推动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县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8.稳步推进全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企业、旅游民宿、商业综合体、易地扶贫搬迁、群租房等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9.依法依规开展一般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10.提升消防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雨雪冰冻、山地隧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企业、大型综合体等典型灾害和单位场所消防应急联合实战演练。
11.按照《森林中队车辆配备标准》、《森林专职消防员基本装备配备标准》,落实县政府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工作。
12.完成县政府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着眼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组建地震、化工、水域、森林消防队伍等专业队;结合全县自然灾害特点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县级综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成14个市政消火栓。
13.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成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全面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学习进度;督促各乡镇及各行业系统培树消防宣传典型单位不少于3家,策划消防科普街、消防科普公园建设。
14.将消防救援单位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按照省财政厅《甘肃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各类经费保障;制定并落实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依托“数字政府”或“智慧城市”建立统一的职能调度智慧平台,完成地震、化工、水域、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建设任务,并按标准配齐配全车辆装备器材。
15.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及时高效报送事故信息,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落实通信、指挥视频调度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专家等相关信息。
16.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及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督促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规划管控,力争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一)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1.领导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议事日程和县政府工作报告。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省、市、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年内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2次,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4.组织制定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督促指导县政府班子成员、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5.指导编制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依法领导和组织火灾及其他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火灾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组织消防安全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7.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1.协助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统筹推进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担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省、市、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5.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及其他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一般以上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6.统筹推进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7.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8.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三)其它副县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省、市、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3.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附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 2025 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doc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