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20825/202402011
  • 发布部门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庄政办发〔2024〕25号
  • 成文时间 2024-03-26
  • 主题分类 为民办实事
  • 发布时间 2024-03-26 14:03:152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4-03-2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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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4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已印发,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结合县情实际,及时制定我县《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建宿舍扩食堂”》《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继续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项目》《农村水利惠民工程》等6件为民实事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应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改造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2024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3件实事与市列实事实施内容一致不再重复印发。建成投用景电二期提质增效工程1件不涉及我县。

各牵头部门单位要靠实责任,细化措施,紧密协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各牵头单位要于2024年4月1日、7月1日、9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室报送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建宿舍扩食堂”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庄浪一中实施普通高中振兴工程,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新建男女生宿舍楼各1幢,建筑面积17548平方米,可容纳1920名学生住宿;新建6层框架结构综合教学楼2幢,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今年建成工程主体。南湖中学新建教师周转宿舍24套,建筑面积934.44平方米,今年全面建成。郑河小学、阳川小学新建学生食堂,建筑面积237.62平方米,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南坪中学和南坪镇刘堡小学实施固校舍项目,维修校舍400平方米,今年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资金筹措

庄浪一中振兴工程:总投资10218万元,中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20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县级配套3848万元。

南湖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总投资322万元;郑河小学、阳川小学学生食堂总投资120万元;南坪中学、南坪镇刘堡小学校舍维修总投资74万元,其中省列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46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1月—2月)。县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教育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任务清单和行事历,靠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2月底向市教育局、县政府完成备案。

2.审批阶段(2月—3月)。县教育、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惠政策,启动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准备工作,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实施并联审批,3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批等工作。

3.实施阶段(4月—10月)。健全包抓工作机制,各部门通力协作、加快推进,确保项目建设进度,10月底前完成进度要求。

4.验收阶段(11月—12月)。11月开始,县教育局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整理资料,组织专人验收,12月底前向市教育局、县政府上报总结报告。

四、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张  耕

责任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县教育局成立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实行项目包抓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辟项目“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程序和时间,及早启动项目,力争按期开工建设,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二要强化项目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强化管理程序,确保完成任务。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标准,按规范、按程序实施,确保项目程序合法,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建设资料齐全,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3350人实施方案

一、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具体任务以市人社局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实施范围

1.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脱贫、易返贫致贫、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生活补贴及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2.项目单位范围:全县县级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人员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细则(4月底前)。县人社局根据市人社局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细则,及时发布招聘公告。县人社局细化落实举措,做好实施组织工作。

2.开展双向对接(5—8月)。根据市上实施细则确定的招聘单位资格条件,县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征集、发布招聘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根据市人社分解下达招聘指标计划。县人社局及时将招聘指标分解至招聘单位,并在指标限额内认真组织好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组织培训上岗(9月底前)。县人社局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及时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县财政局根据县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招聘人数,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人社局,县财政局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提交的招聘人员考核、工资报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开展检查验收(12月底前)。县人社局根据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  耕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六)完成时限

2023年11月底。

(七)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成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参与项目期间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县人社局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毕业生。对留用率高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指标倾斜;对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补贴招聘资格。

3.强化督促检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加强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聘用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及补贴发放审核关,按进度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人社局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监督,定期开展随机抽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虚报、冒领及套取资金等行为。

二、城镇新增就业3350人

(一)目标任务

2024年我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50人以上。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本县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资金安排

充分利用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通过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政策,促进劳动者在城镇实现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人社局3月份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城市社区,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11月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检查验收。11月底,各乡镇、城市社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2月初,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领导:张  耕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市场监管局

(六)完成时限

2024年11月底

(七)保障措施

1.坚持稳岗扩岗。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严格落实包抓联企业责任制,梳理企业吸纳人员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等一揽子惠企政策措施,以“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为抓手,推行“不来即享”“直补快办”,确保各项政策迅速落实落地,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岗位。加大急需紧缺工种培训力度,大力推行嵌入式、订单式培训,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

2.强化就业服务。人社局充分依托“直播带岗”、零工市场等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招聘活动,推动求职人员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落实好“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突出创业带动。着力优化创业环境,加快创业平台建设,结合资源优势和创业者实际需求,培育认定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构建多元创业孵化体系,为创业项目落实提供场地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定期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更多创业新秀、创业达人。全面落实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4.严把数据关口。人社局严格按照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口径,定期深入社区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统计方式和标准,建立实名制工作台账按要求录入大就业信息系统,确保城镇新就业人员身份信息、就业时间、就业状态等记录完整规范、真实准确。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和数据比对,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着力提高数据统计质量。

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庄浪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2024级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4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4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步骤

制定方案3月份研究制定《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成立工作专班。

政策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和“青动庄浪”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三)社会筹资。团县委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捐资,主动联系对接省内外大型企业、公益基金会和东西部对口协作团组织,争取助学资金支持。捐资助学资金统一汇入省青基会统筹安排。                                                                                                               

四)摸底统计6-7月县教育局对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县民政局对县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团县委根据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对比的数据进行审核,及时上报团市委。

五)业务培训7月底前对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进行培训,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确定资助对象7-9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县教育局对具有庄浪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4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4级新生,8月1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4级新生,8月2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县民政局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4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4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对县民政局提供的比对结果名单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结束后,上报团市委,由团市委上报团省委。具体时限要求根据团省委工作安排落实。通过县教育局统计、县民政局比对、团县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县级初统、市级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精准确定资助名单。名单确定后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发放资助金8-9月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由团省委通过银行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上报团市委,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跟踪管理10月底前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县委、县教育局组织抽查,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30%的比例(其中省级抽查10%,市县两级抽查20%)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2.团县委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团县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学子关爱服务长期

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受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优推荐纳入甘肃省青年人才库。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教育局、民政局

五、责任分工

团县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维护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依托希望工程筹集资金。组织开展跟踪管理、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

县教育局统计汇总2024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县民政局提供新生名册,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县民政局对入学新生信息与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报送团县委,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县委牵头负责,县教育局、县民政局配合实施。各部门要强化工作统筹,加强衔接沟通,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严格工作程序,抓好项目实施。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把资助审核关,县教育局要根据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按时报送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名单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团县委。团县委做好整体公示把关。团县委、县教育局负责配合省市团委、教育部门做好省级抽查核实工作,并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和“青动庄浪”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县教育局要在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加大社会筹资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踊跃捐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

万名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结合我县低保困难老年人眼健康需求,为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对手术费用给予补助,使符合手术条件的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

二、实施范围

符合手术条件的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原则上矫正远视力低于0.3)。

三、项目内容

(一)手术患者筛选。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负责对辖区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普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视功能检查、眼压测量、眼底检查、手术意愿及健康状况了解等。

(二)手术准备及实施。县卫健局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普查情况,对于已选定的手术患者,按照“就近、就急、安全、自愿”的原则,分期分批安排到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四、资金安排

项目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厅、省红十字会安排,按每人1000元标准为实施复明手术的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予以补助。资金补助到定点医院,主要用于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手术患者筛查费用由县财政局统筹解决。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通过公益广告、公众号、宣传画、宣传栏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和更多基层群众了解项目情况,使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及家属了解项目内容,积极主动接受手术治疗。

(二)开展普查,摸清底数。各乡镇会同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红十字会,精心组织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工作,认真审核患者相关信息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确保完成全县180人的数量。手术患者选择原则上按照视障程度、家庭困难程度、本人身体状况及需求等先后顺序确定。

(三)确定医院,开展培训。纳入项目支持的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原则上在我县两所县级医院内完成,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在五官科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由“组团式”帮扶、对口帮扶、专科联盟牵头单位组派专业人员免费到有对口关系的医疗机构实施复明手术,相关人员无需变更执业地点。市县两级眼科质控中心要做好定点医院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生、护士、麻醉等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四)分期手术,做好登记。各乡镇依据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居住地等情况,按照就近便利、分期分批原则,制定详细的手术时间表,并通知到每名患者或家属。列入手术计划的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按时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定点医院要做好手术登记,并上报至县卫生健康局。

(五)检查验收,总结评估。卫健局对全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总结评估。

六、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  耕

牵头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民政局、红十字会

实施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

七、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密切配合协作,做好患者筛查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筛查工作于本方案下发后1个月内完成,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按时拨付补助经费,强化资金管理。县卫健局根据各乡镇筛查的手术患者备案情况,会同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按照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资金。县政府统筹协调财政局、卫健局、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保证补助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定点医院,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保证手术效果。县卫生健康局将根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年版)》,有计划地对两所县级定点医院眼科医护人员进行白内障手术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保证手术人员基本素质过关、技术水平过关,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术后不良反应,保证手术治疗效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强化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定点医院按时、逐例填报项目患者手术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每月5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表》(见附件)。做好市卫生健康委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项目实施。

附件:1.庄浪县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任务

2.万名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附件1:

庄浪县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任务

乡镇

低保困难人口

白内障患者手术任务

备注

总计

25459

180

水洛镇

2966

21

南湖镇

1505

11

朱店镇

1716

12

万泉镇

1256

9

韩店镇

1424

10

盘安镇

1791

13

阳川镇

1560

11

卧龙镇

2043

14

通化镇

1643

12

大庄镇

1136

8

岳堡镇

793

6

杨河乡

885

6

赵墩乡

985

7

柳梁镇

1248

9

良邑镇

1315

9

永宁镇

969

7

郑河乡

1072

7

南坪镇

1152

8

附件2:

万名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

项目执行进度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项目执行时间段:2024年  月至  月

类别

需手术人数

已手术人数

累计手术人数

项目执行进度

人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注:1.本表每月上报一次。

2.请于5日前报送本表。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目标任务

补贴全县5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消除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活动、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

障碍,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力。

二、基本原则

(一)结合实际,聚焦重点。聚焦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工作;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的,可对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二)保障基本,分类施策。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地域差别,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特点、需求与居住环境,充分尊重残疾人家庭意愿,兼顾共性与个性,不搞一刀切。

(三)精细管理,加强监督。完善和规范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等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改造方案详实可行,改造质量安全可靠,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三、改造内容

按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个性化改造包括便于残疾人做饭吃饭、独立出行、如厕洗澡、日常生活的灶台矮化、房门加宽、出入口坡化、地面平整硬化、坐便淋浴及扶手加装等残疾人居家无障碍设施,以及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

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目录清单涉及的改造内容。

四、资金安排

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改造补贴资金17.5万元,户均补贴资金3500元。结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积极整合乡村振兴、适老化改造、东西部协作等项目资金,满足改造需要。

五、实施步骤

(一)细化任务,拨付资金(3月前)。县残联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市残联下达任务数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就项目实施标准规范和责任要求,提出明确安排部署,及时跟进落实。

(二)核查公示,完善个案(6月前)。县残联根据下达的项目补助标准及任务数量,整合东西协作支持等资金,最终确定本县年度改造数量;县、乡残联和村(社区)残协人员按照改造要求,上门入户进行二次核查,做好改造对象公示;公示完成后,再次对接完善个性化改造方案,统筹测算安排项目资金。

(三)确定方式,精准实施(9月前)。县残联和相关部门根据地域环境特点和改造规模数量,立足实际,可通过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方式集中统一改造;对居住比较分散的残疾人家庭,也可由县乡两级残联具体指导、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施工,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补助。

(四)督导验收,确保质量(10月前)。县残联充分发挥对下协管职能,通过入户抽查、电话核查、按月通报、全县调度、典型示范、现场推进等方式做好全过程项目跟进督导;县残联和相关部门,通过自行验收、第三方机构验收等方式,逐人逐户对照改造个案做好项目验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项目质量。

(五)整理资料,录入信息(11月前)。县乡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对本辖区年度改造户项目实施前、项目完成后的照片数据、项目申报、对象公示、资金核拨、入户验收等资料进行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按照中国残联项目库的统一要求,县残联对改造户信息进行再次核查确认和规范录入,做好接受检查核查准备。

(六)做好总结,宣传典型(10月—12月)。县残联对年度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任务措施;同时,通过残联“两微一端”、政府网站及社会各界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项目实施经验、受益典型家庭的社会宣传,提高项目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

六、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残联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残联、县财政局负责任务资金下达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项目资金待验收符合标准后再予以支付。

(三)完善推进机制。县残联要周密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和现场指导;县残联及各乡镇履行主体责任,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可控,报告及时。

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水盆子”建设工程,新建小微调蓄设施工程16处(水洛镇1座、南湖镇2座、朱店镇1座、万泉镇3座、南坪镇7座、赵墩乡2座)。

二、资金筹措

总投资280万元,其中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9万元,社会资本123万元,申请省级配套8万元。

三、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朱小勇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水洛镇、南湖镇、朱店镇、万泉镇、南坪镇

赵墩乡

四、进度计划

(一)第一季度,水洛镇苹果产业园建设奖补项目消防水池、万泉镇特色优势产业配套小微型蓄水池、南坪镇食用菌产业园蓄水池、赵墩乡平凉红牛养殖小区蓄水池、赵墩乡大庄村养牛小区蓄水池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0万元。

(二)第二季度,水洛镇苹果产业园建设奖补项目消防水池、赵墩乡平凉红牛养殖小区蓄水池、赵墩乡大庄村养牛小区蓄水池、南坪镇水洛河流域食用菌产业园蓄水池建设项目、万泉镇特色优势产业配套小微型蓄水池建设项目继续建设;南湖镇梯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高位蓄水池、三顺塑业循环冷却及消防水池项目开工建设,第二季度末16座蓄水池全部建成,完成投资230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安排,项目实施各乡镇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抓进度,筹资金,保投资。县水务局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细化节点任务目标,加快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开工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强化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各环节管控,把工作责任逐级细化分解到分管领导、承担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压紧靠实工作责任,不断优化施工组织,全力以赴保安全、抓质量、赶进度,力争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全面加强运行管理。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坚持建管并重,工程开工前,明确运行管理单位,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尽快验收移交,及时明晰产权,落实管护经费,靠实管护责任,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建一处、成一处、效益长久发挥一处,将农村水利惠民工程这一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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