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402006
- 主题分类:危房改造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03-05
- 发文字号: 庄政办发〔2024〕18号
- 发布日期:2024-03-06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推动乡村建设行动与农村安全住房建设的有机结合,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逐步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庄浪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庄浪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推动乡村建设行动与农村安全住房建设的有机结合,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逐步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以农房建设管理为核心,做好农村安全住房动态监测和新增危房改造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逐步消除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低、抗震性能差、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受损的住房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对安全宜居农房的需求,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加强对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的重点监测,充分结合农户实际居住需求和意愿,对191户符合条件的有意愿、有能力,且仅有一套(院)安全性和抗震标准较低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实施抗震改造,2024年6月底全部开工建设,竣工率达到70%以上,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如省、市有相关政策要求或工作任务有变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三、改造对象
(一)支持对象。将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认定)不满足抗震设防标准住房的农户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优先支持仍居住在安全性和抗震标准较低的老旧生土住房改造。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经鉴定(认定)存在安全隐患且符合条件的农村自建房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及时解决动态新增危房。对即将列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其他住房政策补助项目、规划近年内进行村庄拆迁撤并的区域和其他按法律法规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不得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
(二)对象认定。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提供农村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县民政局负责认定提供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四、改造标准
(一)改造方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新建或加固改造等方式,通过新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可参照《甘肃省新型宜居农房建造图集》或依据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通过加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可参照《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加固及建造技术导则(试行)》或依据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加固改造技术方案。农户也可选用新型节能保温建造技术材料和新型装配式农房,加强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二)建设标准。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甘肃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等要求,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设防措施,保证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并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严禁利用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单独对房屋进行粉刷、装饰、揭瓦等与提升抗震性能无关的改造行为。
五、补助标准
(一)资金筹集。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等渠道筹集415.7万元。
(二)补助标准。根据农户属性、贫困类型等因素,参照现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合理制定分类、分档次的差异化补助标准,具体为:
1.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户均补助2.2万元;
2.农村低保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户均补助1.3万元。
六、申报程序
(一)农户申请。未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或农房抗震改造补助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有改造意愿的,由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改造房屋照片等材料。
(二)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人拟改造房屋是否属于唯一和长期自住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初定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公示存在异议或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乡镇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查验,逐户核实农户住房情况、农户属性及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县住建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要在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抗震认定。对拟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改造的农房,县住建局须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进行鉴定(认定)或评估,明确房屋抗震薄弱环节,出具农房抗震改造既有房屋鉴定(认定)表或评估报告,鉴定(认定)或评估为“部分具备抗震措施”或“完全不具备抗震措施”可纳入改造范围。符合以下几类情形之一的农房可直接鉴定(认定)或评估为“部分具备抗震措施”或“完全不具备抗震措施”:一是已鉴定(认定)为危房或严重损坏房屋的;二是生土承重结构和砖土混杂结构的房屋;三是建成超过40年的农房。
(五)县级审批。县住建局对各乡(镇)审核上报的农户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与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联审核实拟改造农户属性,确定最终的改造对象,对上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不予批准,向乡(镇)说明原因,在门户网站公示项目具体情况。
七、建设管理
(一)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局和各乡(镇)要把监管贯穿于抗震改造建设全过程,开展对农房抗震改造的技术指导,督促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要求改造中严格落实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设防措施。要不定期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对房屋建设的选址情况、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二)竣工验收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完工后,对竣工的房屋分批次进行验收,先由各乡(镇)组织人员对竣工的房屋逐户进行初验,对改造后的房屋是否合格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做出评价,填写《农房抗震改造竣工验收表》形成验收意见,报送县住建局备案,并申请复验。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对改造后房屋进行验收,对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并验收合格的予以拨付补助资金,否则不予补助。
(三)信息档案管理。确定改造对象后,各乡(镇)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农房抗震改造计划任务,分阶段在系统中填报开工信息和竣工信息等。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管理制度,改造农户的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抗震鉴定(认定)、审核审批、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材料。对于政府统建的还应有施工协议、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对于加固改造的还应包括加固技术方案或设计图纸等材料。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住建局和各乡(镇)要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周调度、月评比、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制度,加强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各乡(镇)要督促农户签订房屋建设安全施工合同,落实农户主体责任、施工队或建设工匠安全施工责任、村委会安全监管责任,并及时开工建设,加大施工技术督查指导力度。
(二)加强补助资金监管。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综〔2023〕44号)、《庄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庄财发〔202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先验收,后补助的资金拨付制度,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要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社保卡账户,防止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
(三)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农房抗震的重要性和农房抗震设防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期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相关政策的知晓率,真正让政策落地,切实巩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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