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302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庄浪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12-14
- 发文字号:庄政发〔2023〕80号
- 发布日期:2023-12-15
- 有 效 性:
- 标 题: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庄浪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庄浪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治统一,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规定,因《庄浪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与《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抵触,《庄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庄浪县城区公共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试行)》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过时效,经十八届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如确需继续施行的,按照《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程序重新修订发布。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庄浪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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