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302040
  •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12-06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3〕95号
  • 发布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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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12-1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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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庄浪县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庄浪县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平政办发〔2023〕85)要求,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原则,围绕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全县的2个问题,结合自然资源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钉钉子”精神、“零容忍”态度、“长牙齿”硬措施,找准原因、分类施策、依法处置。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察督办,确保按期全面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好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庄浪提供坚强支撑。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普遍性问题

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问题较为突出,全县现有耕地面积低于市级确定的目标任务。截至2022年底,庄浪县“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中,现状为非耕地2.2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1.96万亩。全县现有耕地面积低于市级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1.50万亩。

整改措施:

1.加快完成2021年以来“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整改任务。

督导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5月底前

2.结合2022年度耕地保护“自考核”,对耕地保有量达不到目标任务的乡(镇)预警提示,督促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督导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3.对标国家耕地保护考核标准和要求,及时组织对流出耕地复耕复种,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落实耕地保有量目标。

督导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5月底前

4.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制度体系,采取更加有力举措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督导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二)督察发现的具体问题

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全县土地违法违规共2个问题。

1.庄浪县未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此类问题作为面上的问题,未计入问题总个数。

整改措施: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主体责任,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补充补足耕地面积,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督导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2.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个,占用土地22.10亩,其中耕地20.64亩,永久基本农田19.97亩。

整改措施:一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落实“两平衡一冻结”制度,冻结相应补充耕地指标。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未批先建项目整改工作;督促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要履行依法依规用地的共同责任,配合做好违法用地查处工作,依法处罚到位后,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加快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及林地许可证的办理,县人社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工作。

督导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人社局

责任主体阳川镇、卧龙镇、朱店镇、水洛镇、南坪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三)往年督察发现问题逾期未整改到位问题

截止2023年9月底,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逾期未整改到位问题1个,为2020年及以前年度督察挂账未整改到位问题(天平高速违法违规占地226.21亩)。

整改措施:

1.对往年督察发现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纳入庄浪县自然资源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攻坚整改。

2.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协调调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挂账整改,按时限整改到位。

督导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主体韩店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意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紧迫性,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将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我县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的有利契机,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把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和管矿用矿落到实处,牢牢守住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底线。     

(二)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各督导部门要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加强统筹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整改任务清单化、台账化、销号制管理,对问题较为集中的乡(镇)要采取挂牌督办、责任包抓、定期通报等措施强力推进。县政府适时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采取督办、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各县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取得实效。各乡(镇)于2023年12月1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局报送阶段性整改进展;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整改完成及核查验收情况。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成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整改。建立重点问题盯办机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整改推动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进行重点盯办,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动真碰硬、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系统的贯通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方面的协作配合,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同时,要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土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全面提升全县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

附件:1.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清单.xlsx

2.往年督察发现问题逾期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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